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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理论] 诗词法庭 | 岑参诉王维第一马屁诗荣誉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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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10: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穿越梅嶺 于 2015-11-25 10:26 编辑

(2015)白民初字第002号开庭时间:2015年11月24日
开庭地点:白藏阁法庭成员:审判长何愁、审判员飘萍浪子、一脉花香,书记员莫非

案件名称:岑参诉王维第一马屁诗荣誉权纠纷案书记员一、查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
二、宣布法庭纪律(略)
审判长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说一下你的身份。岑参老夫岑参,大概出生在715年……记不太清了。老夫乃汉人,任嘉州刺史一职。老夫写过很多超级牛的诗,比如乃们都能倒背如流的《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审判长请原告不要发表与本案无关的言论。被告,请说一下你的身份。王维王维,701年生,汉人,任尚书右丞,住长安。审判长原告对被告身份有无异议?   岑参没有异议。审判长,老夫还写过《轮台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

审判长原告,没让你说的话不要说。被告对原告身份有无异议?王维无。            

审判长经审查,原告、被告出庭符合法律规定,本阁予以确认双方人员可以参与本案庭审活动。白藏阁现依法公开审理原告岑参诉被告王维大唐第一马屁诗荣誉权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本案由审判员何愁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飘萍浪子、一脉花香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莫非担任本案记录。
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原告、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岑参我已经知道了。审判长,老夫还写过《与高适薛据登慈恩寺浮屠》……王维清楚。          

 审判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岑参不申请回避。审判长,老夫还写过……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王

维不用。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现在由原告发表起诉意见。岑参事情是这样的,至德二年,也就是757年广平王李傲率军收复长安,平定了安史之乱,肃宗大大入居大明宫,并于第二年大赦天下,改元乾元,我大唐的辉煌气象终于回归。这天正是暮春三月,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中书舍人贾至先生一早上完朝,诗兴大发,写了首朝省诗《早朝大明宫呈两省僚友》:银烛朝天紫陌长,禁城春色晓苍苍。千条弱柳垂青琐,百啭流莺绕建章。剑佩声随玉墀步,衣冠身惹御炉香。共沐恩波凤池上,朝朝染翰侍君王。贾大人可是我们的顶头上司啊,一时溜须拍马的奉和之作排山倒海而来。要知道,连后来被乃们尊为诗圣的杜甫都夸老夫“岑参兄弟皆好奇”,老夫岂能错过这等展示我惊人才华与绝世拍马功的好机会?于是老夫当即挥毫急就一首《奉和中书舍人贾至早朝大明宫》:鸡鸣紫陌曙光寒,莺啭皇州春色阑。金阙晓钟开万户,玉阶仙仗拥千官。花迎剑佩星初落,柳拂旌旗露未干。独有凤凰池上客,阳春一曲和皆难。不是老夫吹的,老夫此诗精工整密,华贵自然,实为马屁诗中千古脍炙,多少人为之拜倒在老夫的紫蟒袍下!原本老夫这第一马屁诗的荣誉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没想到,王维老兄这么看似心性淡泊、抱朴守真的人,居然也闷不吭声地给贾舍人拍了好大一个马屁:绛帻鸡人报晓筹,尚衣方进翠云裘。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日色才临仙掌动,香烟欲傍衮龙浮。朝罢须裁五色诏,佩声归向凤池头。虽然王维是挺有才的,但他写的这首诗的的确确没老夫强,老夫此诗乃公认的第一:《唐诗选脉会通评林》中杨万里大夸:“七言褒颂功德……唯此最佳。”《唐风定》中邢昉也飘扬老夫:“早朝诗第一,在右丞上。”《唐诗摘抄》里黄生更是狂赞:“贾作平平耳,王衣服字太多,杜五句遽云朝罢,稍觉伤促,固当推此诗擅场。看他‘紫陌’、‘春色’、‘莺’、‘柳’、‘剑佩’、‘凤池’等字皆公然取之贾诗,则运用不同,气色迥别,与此作并观,低昂不待辨矣。结美其首倡,唐人和诗必如此。”王维的诗满眼只看见各式服装秀,哪及老夫妙手空空……贾至岑参你大爷的,你和王维争也就罢了,临了还要来踩老夫一脚上位,老夫跟你友尽!岑参贾大人,你连头像都没有,还好意思和我说话?审判长法庭上不得喧哗,旁听人等请保持肃静!原告,请继续。岑参综上所述,老夫此诗实为当之无愧的马屁诗第一,王维意图以他的“绛帻鸡人”来夺我第一马屁诗之名,他的这种无耻行径已构成非法侵占老夫的荣誉,恳请贵阁依法判令被告王维停止对老夫荣誉权的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审判长现由被告进行答辩。      

王维名利于我,浮云而已。予作《和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之作》,匪为浮名之争,实乃文字之戏。然既蒙获薄名,亦佛所谓因缘所至,维敢不珍之护之……审判长被告,请说普通话。      


王维好吧,原来审判长你是文盲,那我就不用高冷文言文了。第一马屁诗的荣誉当属于我。《唐音癸签》胡震亨云:“早朝四诗,名手汇此一题,觉右丞擅场,嘉州称亚,独老杜为滞钝无色。”《唐诗选胜直解》吴烶云:“应制诗庄重典雅,斯为绝唱。”均推我诗为第一。殊值一提的是,应制诗本我之擅场。我曾有《奉和圣制从蓬莱向兴庆阁道中留春雨中春望之作应制》诗云:渭水自萦秦塞曲,黄山旧绕汉宫斜。銮舆迥出千门柳,阁道回看上苑花。云里帝城双凤阙,雨中春树万人家。为乘阳气行时令,不是宸游玩物华。何等高华富丽!《网师园唐诗笺》宋宗元云:“诗传画意,颂不忘规”,足证我拍马功力之深厚。综上,原告岑参既非第一马屁诗荣誉得主,其诉讼请求自然均不能成立,恳请贵阁全部予以驳回。审判长总结一下本案争议焦点:争议焦点一,原告和被告究竟谁享有第一马屁诗的荣誉权;争议焦点二,被告是否构成对原告荣誉权的侵犯。双方应当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进行举证。现由原告提供证据。岑参我申请我的好基友杜甫出庭作证。王维我反对,证人与原告存在密切利害关系。审判长根据《大唐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故准许杜甫出庭作证。证人,请说一下你的身份。杜甫老朽杜甫,字子美,生于712年,汉族人,任大唐朝右拾遗,住成都浣花草堂。审判长,我不做证人,我申请作为有独三参加本案诉讼!岑参“有毒散”是神马鬼?老杜,我们不是说好朋友一生一起走吗,难道你现在竟要抛弃我?!杜甫“有独三”,就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岑老弟,实在是对不住了,第一马屁诗这名头,老朽岂能拱手让人!审判长,老朽认为大唐第一马屁诗之荣誉应当归属于我,岑参、王维都没我写的好——《奉和贾至舍人早朝大明宫》五夜漏声催晓箭,九重春色醉仙桃。旌旗日暖龙蛇动,宫殿风微燕雀高。朝罢香烟携满袖,诗成珠玉在挥毫。欲知世掌丝纶美,池上于今有凤毛。说老朽这诗“滞钝无色”的都是没点鉴赏力的,岂不闻《杜诗说》里黄生的高见:“……王、岑二首,结并归美于贾;少陵后半,特令注之,此正公律格深老处,可反以此为病哉?且王结美掌纶,岑结美倡咏,惟杜兼收之,又显其世职,写意周到,更非二子所及,合观四作,贾首倡,殊平平。三和俱有夺席之意。就三诗论之,杜老气无前,王、岑秀色可揽。一则三春秾李,一则千尺乔松。结语用事,天然凑泊,故当推为擅场。”这才是巨眼英雄!三位法官大人,你们都是背着老朽的诗长大的,应该知道老朽被汝等尊为诗圣,绝非徒有虚名,人云“七律至于杜子美,古今变态尽矣”!你们说,唱和七律这样的小菜一碟,老朽称第二,谁还敢称第一?!综上,事实实为岑参、王维意图侵占老朽第一马屁诗的荣誉权,为此老朽特依据《大唐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有关“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的规定诉至贵阁,恳请贵阁查明事实,依法判令原告、被告立即停止侵占老朽第一马屁诗荣誉权的侵权行为!审判长经审查,本阁依据《大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决定对杜甫的诉讼请求在本案中进行合并审理。原告,请继续提供证据。岑参没了,都在起诉状里写着了……杜子美你的确是“古今变态”,老夫跟你友尽!审判长被告对原告的证据有无异议?  王维原告并未提供杨万里《唐诗选脉会通评林》、邢昉《唐风定》以及黄生《唐诗摘抄》的原件,故不认可其证据的真实性。岑参老夫要是能找到这些书的真迹,早特么卖文物发横财去了,至于为着这么一个破荣誉跟你争得头破血流么……审判长被告有无证据提交法庭?    


王维除了答辩状所举名人言论,别的没有了。审判长第三人有无证据提交法庭?   

杜甫老朽也无。         

审判长本阁现向各当事人说明,荣誉是指“社会或集团对人们履行社会义务的道德行为的肯定和褒奖,是特定人从特定组织获得的专门性和定性化的积极评价”,荣誉权应基于荣誉的存在而存在。你们目前提供的证据,都是些私人的评价性言论,并非像翰林院这样的国家、社会组织评定、授予的荣誉,因此不能证明你们享有相关荣誉权。现给予各方当事人十天的时间收集、补充提交证据材料,择日再次开庭审理。现在宣布闭庭。岑参审判长,老夫穿越一次21世纪不容易啊,下次要老夫出庭只能叫人去挖老夫的坟了……王维……            杜甫……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有死法,不可無活詩。但有活潑潑的詩,法于我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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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10: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頗為有趣,呵呵
壯懷自未輸幷俠,浪跡人曾慕楚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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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判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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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5 14: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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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微信裡面有許多詩詞群,蠻好,不比論壇,良莠不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25 14:55
不知道兄玩不玩微信,現在的微信裡面有許多公眾號,蠻好的,裡面有許多非常好文章,比如,熊東遨所在的《詩評萬象》,徐晉如所在的《國學正典》等等,都有非常好的國學詩詞類文章,這篇是《白藏閣》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1-2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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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5 14:4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兄玩不玩微信,現在的微信裡面有許多公眾號,蠻好的,裡面有許多非常好文章,比如,熊東遨所在的《詩評萬象》,徐晉如所在的《國學正典》等等,都有非常好的國學詩詞類文章,這篇是《白藏閣》的。
有死法,不可無活詩。但有活潑潑的詩,法于我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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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5 14: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現在微信裡面有許多詩詞群,蠻好,不比論壇,良莠不齊。
有死法,不可無活詩。但有活潑潑的詩,法于我何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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