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关于近体诗不能同字相对的论述
----兼评金筑子《王力“律诗的对仗出句与对句不能同字”是没有根据的》
奇谈怪论制造者金筑子又发怪论(红色字):
王力在《诗词格律》第四章对仗第二节“古体诗的对仗”中说:“古体诗的对仗和今体诗不同。第一,今体诗(律诗)的对仗,出句与对句不能同字;古体诗的对仗,出句与对句可以(而且常常)同字”。
--------金筑子首先就犯了一个错误:这句话的出处不是王力的《诗词格律》,而是王力的《诗词格律概要》,金筑子似乎有意弄错题目,使读者难以查到此话的出处,混淆了视听。
金筑子说:
王力先生在这里的论述犯有两个毛病:
1、近体诗的格律是句的平仄、句的字数、句的句数、句的粘对、句的对仗。没有“对仗句不能同字对”这一限制。
------先不说这些话语病多多。只说近体诗格律,怎么没有“对仗句不能同字对”这一限制?王力此话是论述“古体诗的对仗和今体诗不同”,说“古体诗的对仗出句与对句可以(而且常常)同字”,王力在有关著作中详细论述了近体诗对仗的规则,其中包括不允许同字相对。王力根据对仗来源于古代文献,包括诗经和骈赋,对偶句出现于唐代之前的古风诗,如六朝永明体;对仗句则出现于唐近体诗的历史实际。金筑子将王力论述非格律诗时的一句辅助性的话挑出来大做文章,借以攻击王力,本身就是一种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歪风,不是一种科学的研究态度。
王力在《汉语诗律学》中详细介绍了古体诗(古风)的对仗是如何追求“出句与对句可以(而且常常)同字”的。兹仅将题目列下:
33.17:古诗十九首同字相对例…
33.18:唐人的古风里大量使用同字相对例:
33.19:五古:
1,同一字者…
2,同二字者…
3,同三字者…
4,同四字者…
33.20:七古
1,同一字者…
2,同二字者…
3,同三字者…
4,同四字者…
-------这和近体诗避同字相对的原则是完全相反的。古体诗和近体诗这种对仗的区别难道不是很明显吗?王力说:“近体诗的对仗之所以不同于一般的骈语,因为它有两个特点,第一,它一定要避同字,不能再像“去者日以疏,来者日以亲”;第二,它一定要讲究平仄相对(平对仄,仄对平),…(《汉语诗律学》导言2.平仄和对仗)
金筑子接着说:
2、不受近体诗约束的诗叫“古风”,古风本无格律,所以就没有“古体诗与对句可以(而且常常)同字”这个“可以”的另一种“格律”。这就如说“中国讲计划生育,限制生第二胎。外国人则可以生第二胎。”外国人既然不讲计划生育,这“可以生第胎”就是一句废话。同样,古风不讲格律,“这古体诗的对仗,出句与对句可以(而且常常)同字”一句就是多余的。
--------金筑子这近乎是在胡说八道!前面所列王力关于古风对仗的特点,已经表明:古风诗并非“完全无律”,只是与近体诗不同而已。其实古今中外任何诗体都是有自己的格律的,将唐代开始出现的近体诗和词称作“格律诗词”只是一种习惯而已。金筑子这里形同谩骂的胡乱比喻,只能表现他的无知。
继续看金筑子的怪论:
现在来说“今体诗(律诗)的对仗,出句与对句不能同字”。律诗的格律不同于古风的地方既然只是“句的平仄、句的字数、句的句数、句的粘对、句的对仗”六个要素,就没有“今体诗(律诗)的对仗,出句与对句不能同字”这一个要素。唐人律诗中的同字对虽然少,但它不是格律的原因,是没有必要。一旦有必要,唐人同样用同字对。例如:
杜甫《得舍弟消息》
乱后谁归得,他乡胜故乡。直为心厄苦,久念与存亡。
汝书犹在壁,汝妾已辞房。旧犬知愁恨,垂头傍我床。
汝书对汝妾,汝字为同字对。
常建《听琴秋夜赠寇尊师》:
琴当秋夜听,况是洞中人。一指指应法,一声声爽神。
寒虫临砌默,清吹袅灯频。何必钟期耳,高闲自可亲。
一指对一声,一字为重字对。
----------这2首诗,正是王力在谈对仗的避忌同字相对中所举的例子。见王力《汉语诗律学》
15.23:“还有一种避忌,就是同字相对。古体诗是没有这种避忌的。近体诗里,通常总设法避免。甚至避免同一个字见于出句和对句。但是,有些诗人偶然也不计较这个,例如:(上两首诗)。”金筑子将王力所举的“偶然”情况的诗例当成一般情况来反对王力,颇为可笑。
金筑子还把沈佺期的一篇古风诗《龙池篇》作为允许律诗同字相对的例子,更是选错了诗例。该诗根本不合律诗的平仄和粘对原则,虽然有入律的对偶句,但仍然是一首体裁是乐府歌行类古风“郊庙歌辞”的古体诗(原题下有注"享龙池乐章 第三章",这一组“歌词”共有十首),在对仗中追求同字相对恰恰是符合了古风诗的特点。
《龙池篇》沈佺期:
龙池跃龙龙已飞,龙德先天天不违。 池开天汉分黄道,龙向天门入紫微。
邸第楼台多气色,君王凫雁有光辉。 为报寰中百川水,来朝此地莫东归。
-----------天汉对天门,天字为同字对。
金筑子还“我现作一首”:
私塾旧书功,儿时忆发蒙。来鸿对去燕,宿鸟对鸣虫。
三字经牢记,千家诗悟通。文昌宫早毁,坡土剩苍穹!
---------来鸿对去燕,宿鸟对鸣虫:《声律启蒙》中的对句。有同字“对”为对仗。古人的律诗中应该还有同字对,杜甫一首就是北山钓者才提供的。
-------这里金筑子竟然将歌诀《笠翁对韵》也当成律诗了!
笑话在继续!金筑子在跟帖中还天真地问:
“律诗之所以为律诗,它最根本的一个区别就是平仄。不能重字对的原理根据在哪里?” “请指出王力“近体诗里,通常总设法避免(同字相对),甚至于避免同一个字见于出句和对句。”出处,我总觉得“近体诗里,通常总设法避免(同字相对),甚至于避免同一个字”好像有些不通!”
-----本帖介绍了王力关于对仗不准同字相对的理论,不知金筑子见了本帖后会否仍然是"蛤蟆跳井----不通"? 李晓惠: 附议,金筑子找胡乔木的“错”,又找王力的“错”,误导诗友当作资料,还有人认为论点独到,真是想笑都笑不出来,关键是,他写得随便,满足自己虚荣心,完全不负责任,当你提出质疑,他理屈词穷时就混搅乱骂进行人身攻击,这就是他每天的乐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