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金筑子 于 2015-11-4 16:47 编辑
王力“律诗的对仗出句与对句不能同字”是没有根据的 王力在《诗词格律》第四章对仗第二节“古体诗的对仗”中说:“古体诗的对仗和今体诗不同。第一,今体诗(律诗)的对仗,出句与对句不能同字;古体诗的对仗,出句与对句可以(而且常常)同字”。 王力先生在这里的论述犯有两个毛病: 1、近体诗的格律是句的平仄、句的字数、句的句数、句的粘对、句的对仗。没有“对仗句不能同字对”这一限制。 2、不受近体诗约束的诗叫“古风”,古风本无格律,所以就没有“古体诗与对句可以(而且常常)同字”这个“可以”的另一种“格律”。这就如说“中国讲计划生育,限制生第二胎。外国人则可以生第二胎。”外国人既然不讲计划生育,这“可以生第胎”就是一句废话。同样,古风不讲格律,“这古体诗的对仗,出句与对句可以(而且常常)同字”一句就是多余的。 现在来说“今体诗(律诗)的对仗,出句与对句不能同字”。律诗的格律不同于古风的地方既然只是“句的平仄、句的字数、句的句数、句的粘对、句的对仗”六个要素,就没有“今体诗(律诗)的对仗,出句与对句不能同字”这一个要素。唐人律诗中的同字对虽然少,但它不是格律的原因,是没有必要。一旦有必要,唐人同样用同字对。例如: 杜甫《得舍弟消息》 乱后谁归得,他乡胜故乡。 直为心厄苦,久念与存亡。 汝书犹在壁,汝妾已辞房。 旧犬知愁恨,垂头傍我床。 汝书对汝妾,汝字为同字对。
常建《听琴秋夜赠寇尊师》: 琴当秋夜听,况是洞中人。 一指指应法,一声声爽神。 寒虫临砌默,清吹袅灯频。 何必钟期耳,高闲自可亲。 一指对一声,一字为重字对。
沈佺期《龙池篇》 龙池跃龙龙已飞,龙德先天天不违。
池开天汉分黄道,龙向天门入紫微。
邸第楼台多气色,君王凫雁有光辉。
为报寰中百川水,来朝此地莫东归。 天汉对天门,天字为同字对。
我现作一首: 私塾旧书功,儿时忆发蒙。
来鸿对去燕,宿鸟对鸣虫。
三字经牢记,千家诗悟通。
文昌宫早毁,坡土剩苍穹! 来鸿对去燕,宿鸟对鸣虫:《声律启蒙》中的对句。有同字“对”为对仗。
古人的律诗中应该还有同字对,杜甫一首就是北山钓者才提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