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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印象:《逻辑哲学论》(1)
蓬草 2024.12.30—2025.02.02
万事投心镜,皆凭妙语通。 谁知多少意,又在不言中? (蓬草:读《逻辑哲学论》,2025.02.02)
新年之前,一位朋友问我对于维特根斯坦哲学的看法。我虽然早就知道这位天才哲学家的大名,但毕竟只是一个对哲学稍有兴趣的门外汉。于是我试图用和ChatGPT对话的方式回答校友和我自己的一些疑问。同时也顺便写下我自己的印象。这是书写这篇笔记的缘起。 这篇读书笔记叙述了一个门外汉对《逻辑哲学论》的初步印象,集中讨论了对序言和第一大命题的印象。以后若有机会,再进一步学习探讨其它命题,另写几篇笔记。必要时,再依据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讨论他对《逻辑哲学论》的修正。不过,如果能从《逻辑哲学论》本身发现其中的问题,似乎更加有趣。先看答案再做题,恐怕锻炼不了思维能力。 在写这篇笔记时,经常与ChatGPT讨论。往往是我提出一个问题,ChatGPT进行解答、梳理和发挥。它的回答往往超出《逻辑哲学论》本身,涉及维特根斯坦的后期思想和其他人的哲学思想。为保持简洁性和原始性,笔记并未包括ChatGPT的这些梳理和发挥,仅保留我的思索。尽管如此,笔记的长度已经超出维特根斯坦原文的许多倍。
维特根斯坦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其思想对二十世纪的世界哲学面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不过,在其在世时,他只正式出版过一本哲学著作,即《逻辑哲学论》。在他逝世以后,他的学生和朋友遵照其遗嘱从他所遗留下来的约2万页手稿和打字稿中陆续整理出版了大量著作,其中最重要者当属《哲学研究》。(《逻辑哲学论》中译本总序,韩林合,2017)
维特根斯坦的前期哲学体现在《逻辑哲学论》(1918年)之中。他写完这部著作之后,认为他已经解决了了全部哲学问题。随后就做其它事情去了。多年以后他发现自己的前期哲学有问题,回过头来重新研究。其中最重要的成果是他去世后发表的《哲学研究》。
1.《逻辑哲学论:序言》
人們或許可以通過下面的話來總結這本書的全部意義:可以言說的東西都可清楚地加以言說;而對於不可談論的東西,人們必須以沈默待之。 因此,這本書旨在划出思維的界限,或者更準確地說,——不是划出思維的界限,而是划出思想的表達的界限:因為為了划出思維的界限,我們必須能夠思維這個界限的兩邊(因此,我們必須能夠思维不能够思维的东西)。 (序言,维特根斯坦)
1.1 从实体到事实(关系/逻辑)的转变 如果我没有领会错,维特根斯坦这里表达的意思是:语言是思想表达的边界。不错,我们表达思想常常受到语言的限制。哲学家在表达哲学命题时,必须用语言,也经常苦于没有合适的语言。他们不得不借助于现有的自然语言,赋予其以新意;有时也不得不创造新词。对于思想,语言无疑是极其重要的。 哲学家有时又不得不借助于比喻和暗示,借助于联想、类比而不是逻辑进行哲学思考。即使像柏拉图这样的哲学家也会使用比喻,例如他的“洞穴比喻”。按照维特根斯坦的思想,比喻和暗示都涉及了不可说的东西。因此哲学家应该用语言表达逻辑,而不是借助于联想进行比喻和暗示。 在这里维特根斯坦没有给思想定下边界,但他在第四个大命题中说: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这个命题实际上是等于说,思想是在语言所能表达的边界之内。这个命题将精神活动难以表达的部分排除在思想之外。同时,它也暗示不经过语言,思想就无法表达。按照心理学、行为学和神经科学的观察,这个哲学思想似乎是有问题的。
1.2 语言是不是表达思想的唯一方式? 当一只狮子追逐一匹斑马时,我们能够能够判断:狮子想吃掉斑马,而斑马则想避免被狮子吃掉。狮子和斑马的思想是通过行为表达出来,而我们所做的判断也未必是通过语言而达到的。没有口头语言,我们会不会产生同样的思想? 当然,现在语言的含义已经比较广泛,可以有口头语言、手语、肢体语言、书写语言、盲文、数学和逻辑语言和计算机语言。我们甚至可以站在维特根斯坦的立场上进行辩护,狮子和斑马应用的是肢体语言。但是我们仍须追问,这些扩展的语言乃至任何语言是如何产生的?是在无思想的情况下产生的吗?这显然违背了语言表达思想这一前提。
1.3 逻辑思维是否一定依赖于语言? 我们可以考虑一下传递性推理和空间推理。 传递性推理(例如:如果A>B而且B>C, 那么A>C)是一种演绎推理,三段论可视为传递性推理的特例。传递性推理一向被认为是仅属于人类的理性能力。然而,行为观察和心理学研究表明,传递性推理可以发生在婴儿乃至多种动物(猴群,甚至昆虫)。 视觉空间推理是复杂的认知活动,但是却也经常不依赖于语言(例如二维或三维旋转,几何推理,空间定向,等等)。数学家经常依赖几何及图像推理,然后再将其表述为语言。人和老鼠都能够通过学习,在迷宫中找到目的地。 黑猩猩和鹦鹉都能够制造工具,许多动物的行为都能表现出目的性和计划性。这些精神活动都显示出思维的力量,但是却没有语言的参与。
1.4 非逻辑精神活动对思想和语言有没有意义? 逻辑重要,对思想尤其重要。但逻辑并非一切。实际上,没有感觉、联想、直觉和顿悟,就不可能产生新思想。就连情绪、情感、甚至生理和生存的需要,都是推动思想(包括哲学思考)的动力。 【这里所说的逻辑指的是形式逻辑,尤其是指用语言表达的演绎推理】 思想的起源比语言更古老,思想的范围比语言更广泛。人类不但运用抽象思维,也运用形象思维。正因为如此,人类才能不断创造和发展语言,不断创造和发展表达思想的非逻辑方式如文学,不断创造非文学的艺术形式如舞蹈、音乐、绘画和雕塑,不断将各种表达思想的方式结合在一起形成新的综合艺术如戏剧和电影。 这些事实也许会令一些哲学家不大愉快并唯恐避之不及,而又令其他哲学家大为神往并激发其新思想。
2.《逻辑哲学论》的基本结构《逻辑哲学论》的写作方式极为独特。全书包括七个大命题,循序渐进。在每个大命题之下,又有二级命题,用以说明一级命题;二级命题之下,又有三级命题;依次类推。在各子命题中之下,也可以有说明和解释文字。由此,这本极为简要的哲学著作构成了一个严谨的逻辑体系。 因为其抽象和简要的特点,也因为其思想的新颖,这本薄薄的著作给阅读和理解带来了很大的困难。维特根斯坦认为,他的老师罗素也未能很好理解他的哲学思想。
七大命题: 1 世界是所有实际情况 2.实际情况,事实,是诸基本事态的存在 3.事实的逻辑图像是思想 4.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 5.一个命题是诸基本命题的一个真值函项 (一个基本命题是它自己的一个真值函项) 6.真值函项的一般形式是这就是命题的一般形式 7.对于不可言说的东西,人们必须以沉默待之
维特根斯坦认为:世界是所有的情况。这个命题包罗万象,无所遗漏。而事实的逻辑图像则是思想,思想和事实形成一一对应的映射。如果所有的事实都有逻辑图像,思想也就应该对应所有的情况,和世界一样包罗万象。维特根斯坦又认为,逻辑思维只能用语言来表达。但诸如宗教、道德和美学等内容虽然很重要,甚至更重要,但却是不遵循逻辑的,也说不清楚。因此,对于不可言说的东西,人们必须以沉默待之。 以上所述给我留下的印象是:在《逻辑哲学》中,最初全部世界(事实)都是语言覆盖的领地,但是最终语言能守住的只是一个城堡。我们似乎无法否认,很多人有宗教信仰,很多人相信上帝是完美的和全知全能的。我们也无法否认道德和宗教影响人的情操。我们也无法否认,我们对很多事物的美丑有某种取向。这些都是事实,是世界的一部分。如果思想是事实的逻辑镜像,而思想又是依赖语言而实现的,那么关于道德、宗教和美学等问题也应该是可以言说的。可是维特根斯坦却说,哲学必须对此沉默。前面的六个命题和最后一个命题之间存在着逻辑上的矛盾。一个常见的评论是,这反映出维特根斯坦的谦虚。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不过按维特根斯坦的意见,这种价值评价并不属于哲学。 维特根斯坦后来否定了其前期的哲学体系,至少是其中的一些重要思想。但他的前期哲学思想中仍然有许多创建,值得认真探讨。
3. 诸大命题
3.1. 第一大命题及其子命题
1 世界是所有实际情况 1.1 世界是事实而非物的总和。 1.11 世界是由事实决定的,而且是由它们是全部事实这点决定的。 1.12 因为事实的总和既决定了实际情况,也决定了所有非实际情况。 1.13 逻辑空间中的事实是世界。 1.2 世界分化成诸事实 1.21 一个项目可以是或不是实际情况,而所有其它的项目均保持不变。
3.1.1. 从实体到事实的转变 苏格拉底之前的哲学家是自然科学家,他们试图寻找世界万物的本质。他们往往将万物的本质归结为某物质(如水、火、土、气)或其组合。另外一些哲学家则更倾向于抽象之物。毕达哥拉斯认为,数才是万物的本质。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则认为万物都是由原子所组成。柏拉图认为:具体物的本质在于其抽像的理念,具体之物是对理念形式的模仿,理念可以脱离具体之物。亚里士多德不同于他的老师,认为普遍的共性不能脱离具体之物存在。总之,哲学家们认为,万物之内必然存在其本质。 维特根斯坦的创建在于他把世界的本质看作物的关系。“世界是所有实际情况。” “世界是事实而非物的总和。” 这是非常重要的思想。世界的本质不是单个物体本质的总和,物的本质不是孤立的存在,不能单纯从其内部去寻找,还必须从其与它物关系中去寻找。这是我从其命题得到的第一个印象。这种关系能否说明某物的全部本质?这里没有说明。但这个命题隐含着某种包容性:物的本身也有事实,也有内在的关系。例如,原子由原子核和电子所构成。原子的本质包含这个事实,以及其它事实。因此,某物的本质不仅是其属性,也是其内外的全部关系。维特根斯坦在后面的论述表明,这些关系就是关于物的逻辑。由此似乎可以认为,维特根斯坦突破了西方哲学是上旧的本质主义,而代之以逻辑本质主义。在这里,关系和逻辑是最重要的,而物本身虽然是关系和逻辑的必要部分,其本身却并不值得特别重视。 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一物的本质在其与它物的关系中得以体现(它与它物的关系、事件),也因其内部的事实而体现。我们因认识到物的这些关系而得知其本质。 亚里士多德也说过,人是政治动物。这个说法也隐含着人的本质也在于能够与其他人发生关系。 另一位思想家马克思则认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这个思想与维特根斯坦的思想有类似之处。不过马克思的这个论断仅限于人类社会,而维特根斯坦的命题则有涵盖全部世界的野心。按照马克思的这一思想,人的社会存在塑造了人的思想意识,也即人的本质。这个思想有创见,同时也相当片面:强调了社会性而忽略了动物性,强调了历史性却忽略了恒久性。【马克思的哲学思想来源于古希腊哲学(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的原子论、亚里士多德哲学)和德国古典哲学(黑格尔和费尔巴哈)。这两者之间的矛盾造成其思想体系的矛盾,这里不去细说。】
3.1.2. 本质和现象区别的消解 在《逻辑哲学论中》,“世界是所有实际情况。” “世界是事实而非物的总和。” 世界上的一切都在关系之中,任何事实都有逻辑。这样一来,在传统哲学中本质和现象的区别几乎消解了。在维特根斯坦的体系中,传统的本质-现象区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甚至可能变得没有意义: 1).世界是由事实构成的,而不是由“隐藏的本质”构成的。在这个世界观下,我们不能说有一个“深层的本质”隐藏在事物背后,因为所有真实的东西都被表达为事实,而事实是可言说的(即可以通过逻辑命题描述)。 2) 本质不是超越经验的东西,而是事实的逻辑结构。如果说有“本质”,那么它只能是逻辑规则和事物之间的关系结构,而不是传统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实体。 现象并不掩盖本质,而是事实本身。在维特根斯坦的观点里,现象和事实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我们对世界的认知就是通过事实和逻辑表达出来的。 因此,在《逻辑哲学论》中,本质和现象的区分不再是一个有意义的区分。如果说还有什么本质,那就是逻辑关系。 按照本质主义的看法,一物的本质是其最稳定的性质也是同类物的共同属性。而现象则恰好相反。按照亚里士多德的思想,除了最基本的范畴(如物质和存在等等)之外,给某物下定义的方法是属加种差。按照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属和种差共同构成该物的本质。 人类学家给人下定义时可以说,人是习惯性直立行走的猿类。猿又可以作为种差,以灵长类作为属,后者又可以作为种差以哺乳类作为属,哺乳动物作为种差,而以脊椎动物作为属,如此等等。如果直接说“人是习惯于直立行走的动物“,就失去了很多信息。由此出发,甚至可能导致荒谬的结论。例如,按照三段论:人是习惯于直立行走的动物;鸡或鸵鸟是习惯性直立行走的动物;因此鸡或鸵鸟也是人。 由此可见,下定义时,属的含义必须足够丰富,才能堵住三段论推理中的漏洞。在这样的逻辑系统中,“人是习惯性直立行走的猿类”这个定义包含了极其丰富信息,其中以遗传信息最为稳固。相比之下,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在这方面未免相形见绌。
3.1.3. 逻辑空间(子命题1.12,1.13)
1.12 因为事实的总和既决定了实际情况,也决定了所有非实际情况。 1.13 逻辑空间中的事实是世界。
似乎可以这样理解:世界的情况是一个实际情况和非实际情况两个互补子集构成的集合。发生了实际情况就决定了非实际情况没有发生。例如,一只茶杯在桌子上,这个事实也否定了它不在桌子上的情况。在桌子上和不在桌子上是互补的子集;这两个子集构成了一个集合。 这样一来,事实的总和是决定实际情况和非实际情况的全部逻辑可能性的总和。逻辑可能性大于现实性,前者是后者的超集(superset),后者是前者的子集(subset)。
这里的思想可以总结如下: 现实是逻辑空间中的一个子集:现实是逻辑空间可能性中的一个特定实例。思想可以超越现实,但不能超越逻辑。 思想的范围等于逻辑空间:思想是对逻辑空间的探索,它既可以反映现实,也可以构造超越现实的可能性。 语言是思想的表达工具:语言的范围理论上可以覆盖思想的范围,但在实际应用中,语言可能受限于表达能力和语境。
延伸思考:逻辑空间大于现实空间 在《逻辑哲学论中》,思想和语言的逻辑潜能的确超越现实。维特根斯坦是从逻辑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文学家则是从直观的角度考虑问题。
世界上最宽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阔的是人的胸怀。—— 雨果
The Brain is wider than the Sky By Emily Dickinson
The Brain - is wider than the Sky - For- put them side by side - The one the other will contain With ease - and You - beside -
The Brain is deeper than the sea - For- hold them -Blue to Blue - The one the other will absorb - As Sponges -Buckets - do -
The Brain is just the weight of God - For- Heft them -Pound for Pound - And they will differ - if they do - As Syllable from Sound -
逻辑思维和非逻辑思维存在着某种同构,表达类似的思想:主观世界拥有比客观世界更广泛的可能性。这种思想能够鼓励人去创造新生活。同时,这种同构也显示《逻辑哲学论》中逻辑体系的局限性。
延伸思考:现实对思想和语言的限制 尽管思想和语言可以超越现实的局限,但现实也反过来限制了思想和语言的实践应用。具体来说: 逻辑空间是可能性,但现实是可能性的具体化。只有当一种可能性被现实化时,它才能在实际世界中被经验和验证。 思想和语言受现实的约束:在实践中,我们往往受到现实语境、经验和物质条件的限制。例如,人类的认知方式和生物局限性影响了我们对逻辑空间的探索。 因此,思想和语言虽然从逻辑上大于现实,但它们依赖于现实作为起点,同时又超越现实去构想可能性。这种动态关系是哲学、科学和艺术发展的重要动力。
延伸思考:思想中逻辑空间的拓展 理想化思维是数学和科学不可或缺的思维方式,但是理想化并不是真实的可能性。即使简单的几何图形也是如此,完美的三角形并不具备真实的可能性(从制造出完美三角形的角度而论)。按照柏拉图的观点,完美的三角形存在于理念之中,现实只是理念的不完美的模仿品(柏拉图的理念或许由几何学引申而来)。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出发,这种完美的三角形仍然可以存在于具体的三角形之中,是三角形的本质,但却无法独立存在。 对可能性的这种拓展,不是在《逻辑哲学论》的框架之内完成的,需要借助传统的形而上学。
3.1.4. 事实的独立性
1.2 世界分化成诸事实 1.21 一个项目可以是或不是实际情况,而所有其它的项目均保持不变。
这里说的是事实的独立性。例如,抛硬币哪面朝上,两次的结果是独立的事实。一个事实不影响其它事实,关于这个事实的逻辑镜像(思想)及其表达(语言)就构成了逻辑原子。 在逻辑表达上,把不同的事实描述看作是独立的事件,有助于澄清思想,避免逻辑错误。
问题:对于非独立事实(如条件概率、生长过程、生命的演化、宇宙的演化、思想的引申等等)如何理解?。 按照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天上下雨”和“地上湿了”应当是两件独立的事件;怀孕和生小孩也应当是两件独立的事件。其间的因果关系只是人的主观解释。按照纯演绎的方法推导不出两者的因果关系。在这里,这两个事件真的是完全独立的事件吗?至少在某些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客观性是不可否认的。 这种思维方式存在着认识论上的局限性。排除了因果关系的客观性也就排除了溯因推理的可能性。溯因推理的的应用极其广泛,从日常生活到职业活动(如医生诊断、警察破案、机械师修车、程序员除错、科学家做研究,等等)都需要溯因推理。 我的另一个批评是,一个事实的存在是由另外的事实所决定的。我们用语言描述一个事实的时候,可能不会意识到那个前提。例如,苹果从树上掉到地上,是一个事实,万物皆有引力是另一个事实。在逻辑上后者是前者存在的前提;在认识过程中,发现具体的引力事件是认识引力原理的前提;在语言的描述中,两者可以是独立的或非独立的事实。 一个事实由另一个事实的存在所决定,也反映了事物发展的连续性。母亲分娩的事实以胎儿在子宫里生长的事实为前提。类似的连续性不但见于个体的生长和发育,也见于生命的演化、自然界的演化、社会现象的演变。
3.1.5. 第一大命题的局限性
我从第一大命题(世界是所有实际情况 )及其子命题的讨论中所获的印象是,维特根斯坦未能注意到若干情况。这些情况包括但可能不限于以下几点:
1)非语言的精神活动(感觉、知觉、直觉、联想、顿悟、情绪、共情,如此等等)对推动思想的形成和演变有重要的意义。
2)思想有非语言模式,语言并非思想的边界。不需要语言,也可以形成很多判断,饥渴、疲劳、困倦、危险。这些判断也可以有语言的参与,但往往是在最后的表达阶段。没有语言的参与,这些精神活动也会影响我们的决策,如饮食、休息、睡眠、躲避。
2)逻辑推理可以有非语言模式,例如几何学、空间推理和旋转、集合论和概率的图像表答、如此等等。
4)思想能够推动语言的产生和发展,非语言的精神活动也能推动语言的发展。语言给思想的表达设下许多界限,但非语言的精神活动经常突破语言的限制,由此创造出新语言(包括计算机语言)、新词汇和新的语言用法。
5)逻辑空间包括了所有的真实可能性,但似乎未考虑到假设的可能性。然而在思维过程中,利用假设的可能性是一个非常有力的方式。
6)维特根斯坦强调了事件的独立性、平行性和非因果性,忽略了不同事件的时间性、隐含性、连续性和因果性。事件的彻底原子化给认识世界带来很大困难,使人无法对世界形成统一的认识。
以上印象是基于《逻辑哲学论》的文本和我本人对于现实世界的认识,其中也应用到一些其它哲学思想(如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和皮尔斯关于溯因推理的思想)和科学思想(如达尔文的生物演化思想)。由于所学有限,我并不知晓其他哲学家对《逻辑哲学论》有类似的批评。在这里猜测:维特根斯坦的后期转变,至少与这些局限性有部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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