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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4 13: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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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凌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连线了一位正处在爆炸周边现场的天津朋友,他在金域蓝湾开了一家门店。他表示,听说距离较近的万科清水港湾大概居住有5000多人,另外一个小区居住着上万人,周边小区居住的人更是不计其数。
让人质疑的是,这么危险的仓库,为何能够距离居民区这么近?
早于2011年实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除外),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其中第一条强调的就是,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一位安全生产方面的官员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应该尽快查清是爆炸的危险仓库储存的是何物质到底有多少数量,是否符合规定。消防人员可根据查明危险化学品种类灭火。“我个人分析这可能是个责任事故,因为这么巨大的爆炸,很有可能是因为破坏规章制度的行为。”
目前各个地区也对危险品距离居民区有具体的规定。在黄埔“3·13”爆炸事故后,广州市加强了危化品的储存管理。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凡距离居民区1000米范围内不得规划和兴建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厂”的规定,在广州市区内和近郊几乎难以找到一个适合储存的仓库。
在对危险品仓库离居民区有具体距离要求的同时,该政府人士表示,还要看危险品仓库是否先于居民小区的建设。若居民小区先建设,而危险品仓库后于小区建设并距离很近,则涉嫌违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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