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浪诗人评点写论副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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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 22: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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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如统一 战线,共同纲领中写了,现在宪法草案的序言中也写了。要有这么一个“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可以安定各阶层,安定民族资产阶级和各民主党派,安定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还有少数民族问题,它有共同性,也有特殊性。共同的就适用共同的条文,特殊的就适用特殊的条文。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有自己的特点。少数民族经济特点是什么?比如第五条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在有四种,实际上我们少数民族地区现在还有别种的所有制。现在是不是还有原始公社所有制呢?在有些少数民族中恐怕是有的。我国也还有奴隶主所有制,也还有封建主所有制。现在看来,奴隶制度、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都不好,其实他们在历史上都曾经比原始公社制度要进步。这些制度开始时是进步的,但到后来就不行了,所以就有别的制度来代替了。宪法草案第七十 条规定,少数民族地区,“可以按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所有这些,都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
这个宪法草案所以得到大家拥护,大家所以说它好,就是因为有这两条:一条是正确地恰当地总结了经验,一条是正确地恰当地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如果不是这样,我看大家就不会赞成,不会说它好。
这个宪法草案是完全可以实行的,是必须实行的。当然,今天它还只是草案,过几个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就是正式的宪法了。今天我们就要准备实行,通过以后,全国人民每一个人都要实行,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实行,首先在座的各位要实行。不实行就是违反宪法。
我们的宪法草案公布以后,将会得到全国人民的一致拥护,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
这个宪法草案公布以后,在国际上会不会发生影响?在民主阵营中,在资本主义国家中,都会发生影响。在民主阵营中,看到我们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他们会高兴的。中国人高兴,他们也高兴。资本主义国家中被压迫被剥削的人民如果看到了,他们也会高兴的。当然也有人不高兴,帝国主义、蒋介石都不会高兴的。你说蒋介石会不会高兴?我看不需要征求他的意见就知道他是不高兴的。我们对蒋介石很熟悉,他决不会赞成的。艾森豪威尔威尔总统也不高兴,也要说它不好。他们会说我们这个宪法是一条清楚的明确的但是很坏的道路,是一条错路,什么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是犯了错误。他们也不赞成灵活性。他们最喜欢我们在一天早晨搞出个社会主义,搞得天下大乱,他们就高兴了。
中国搞统一战线,他们也不赞成,他们希望我们搞“清一 色”。我们的宪法有我们的民族特色,但也带有国际性,是民族现象,也是国际现象的一种。跟我们同样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压迫的国家很多,人口在世界上占多数,我们有了一 个革命的宪法,人民民主的宪法,有了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对这些国家的人民会有帮助的。
我们的总目标,是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我们是一个六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要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化、机械化,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究竟需要多少时间?现在不讲死,大概是三个五年计划,即十五年左右,可以打下一个基础。到那时,是不是就很伟大了呢?不一定。我看,我们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大概经过五十年即十个五年计划,就差不多了,就象个样子了,就同现在大不一样了。现在我们能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成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牛皮不要吹得太大,尾巴不要翘起来。当然,我不是讲能造一辆,尾巴就可以翘一点,能造十辆,尾巴就可以翘得高一点,随着辆数的增加,尾巴就翘得更高一些。那是不行的。就是到五十年后象个样子了,也要和现在一样谦虚。如果到那时候骄傲了,看人家不起了,那就不好。一百年也不要骄傲。永远也不要翘尾巴。
我们的这个宪法,是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但还不是完全社会主义的宪法,它是一个过渡时期的宪法。我们现在要团结全国人民,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和应当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这个宪法就是为这个目的而写的。
最后,解释一个问题。有人说,宪法草案中删掉个别条文是由于有些人特别谦虚。不能这样解释。这不是谦虚,而是因为那样写不适当,不合理,不科学。在我们这样的人民民主国家里,不应当写那样不适当的条文。不是本来应当写而因为谦虚才不写。科学没有什么谦虚不谦虚的问题。搞宪法是搞科学。我们除了科学以外,什么都不要相信,就是说,不要迷信。中国人也好,外国人也好,死人也好,活人也好,对的就是对的,不对的就是不对的,不然就叫做迷信。要破除迷信。不论古代的也好,现代的也好,正确的就信,不正确的就不信,不仅不信而且还要批评。这才是科学的态度。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125-131页)
注释
[1] 指清政府一九一一年十一月发布的《重大信条十九条》。
[2]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时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后担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时颁布的。
[3] 指袁世凯政府一九一三年的天坛宪法草案。一九一四年的约法,曹锟政府一九二三年的宪法和段祺瑞执政府一九二五年的宪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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