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论坛发帖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 论坛各个分区、各个版块和所有注册用户: 最近,论坛出现了一些极易导致论坛关闭的严重问题,个别诗友、版主,甚至是首席版主,发表的帖子存在严重的违反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内容,导致论坛法人代表接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约谈,并对论坛提出了严重警告。为维护国家利益,维护论坛健康发展,加强论坛管理,经论坛高层管理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所有注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论坛发布、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内容和信息。
二、论坛管理员、各个分区和版块的管理者应当认真履行与其权利相适应的义务,对违反法律规定和履行责任义务不到位的,论坛将依法依约限制或取消其管理权限,直至封禁或者关闭相关版块。
三、各个版块的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本版块的管理,发现含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屏蔽或者删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及时向论坛管理员报告。
四、凡是发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和内容的用户,一经发现,论坛将封禁和关闭其注册的账号和网址。对发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帖子和言论的用户,论坛将上报国家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大中华诗词论坛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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