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没做过官,哪知道权利的优关!
今天我给小菜园除草,无须法官判定,生杀大权在握,哈,我说了算,逢蒿就除,见草就斩,七哧咔嚓 ,犹如战场灭寇!真乃,苗者快,草者痛,大有所向披靡的大将军一样的风范,洋洋得意,尝试了权的威力!
这时,一棵生菜惹我动了真气: 原来它被众多杂草包围得风烟不透,饱受其辱,被挤兑得伸不开腰身,弄得单巴细量的。我仗义的替它解了围,除掉了所有杂草。然而,它却因失去了依靠,扭扭歪歪的站立不住。把它扶起来,一松手就倒下。左边扶,右边倒,右边扶,左边倒。于是,就用手捧土培它的根部进行加固,可它还是东倒西歪的直不起腰身,根本站立不住。我气得利令智昏,怒骂一声:“真是扶不起来的阿斗,废物!”随之拈指一提就把它连根拔掉了。动作潇洒,很轻易,特随便,就结果了一棵生菜的小生命!
过后一想起这事就责骂自己是多么的可恶:草菅草命!轻率的使用自己手中的生杀大权。权利,权利,应以权谋利,运用大权做好事,不论大利还是小利,均应该着眼为利才对。我却以权危害弱小的草芥生命,真是罪责难逃,不可饶恕!
这又多么像有些家长哺育子女不利;有些不合格的教师 ,教育学生不如意就扼杀了事啊?!多么愚蠢的举动,何等残酷可怕啊!
实际上,这样的案例还少吗?!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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