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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9 00: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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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温柔的风 于 2024-2-29 09:23 编辑
四 、苏轼“以诗入词”和李清照“别是一家”的词论主张
北宋中期到南宋高宗孝宗相交为文人词发展之第三阶段,这一时期,关于文人词风格、语言、声律规范的主张和认识进入了百家争鸣的时期。文人词也逐渐的摆脱了民间词和曲调的影响正式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而这一阶段对文人词发展产生最重要影响的无疑是苏李之争,即苏轼的以诗为词论和李清照的别是一家论。
苏轼是中国文学和中国词学史上划时代的重要人物之一,《四库全书》评价苏词曰:“词自晚唐、五代以来,以清切婉丽为宗,至柳永而一变,如诗家之有白居易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祖籍太原,晚年曾官太子少傅。到了其曾祖父时,又迁居下邽;至轼而又一变,如诗家之有韩愈,遂开南宋辛弃疾等一派。寻源溯流,不能不谓之别格,然谓之不工则不可,故今日尚与花间一派并行,而不能偏废。”旗帜鲜明的指出,苏轼以诗为词的主张,开拓了文人词的境界。词至苏轼开始,由晚唐以降的歌者词逐步完成了向文人词和士大夫词的转变。苏轼的词多感事之作,突破了前人词多以情、以景入词的桎梏,将诗的题材引入了文人词的创作之中,咏怀、感史、讽谏、言志等,不一而足。以诗人的句法入词,以议论入词,并在词中大量用典故,有意识突破音乐对词的约束。这种以诗的意境、创作方法写词的作法促成了词体的解放,使词逐渐变成更充分表现文人精神风貌和审美情趣的独立的抒情体诗。而苏轼在真正沟通诗词的同时,又重视维护和保持词体声调协调、句式参差、用韵错落的特色,创造了词所独有的境界。
在对格律规范的认识上,苏轼主张以诗为词,正其本源,以词还词,完其本色。将词的格律与曲律加以区别,打破了音乐对词的束缚,苏轼认为,以杂言句式为主的词,其格律规范应该区别于齐言的近体诗。主张不能以词害意、以律限言,崇尚诗之境阔,词之言长的自然本色的语言面貌。例如他的名作《临江仙》:“夜饮东坡醒复醉,归来仿佛三更。家童鼻息已雷鸣。敲门都不应,倚杖听江声。长恨此身非我有,何时忘却营营?夜阑风静縠纹平。小舟从此逝,江海寄馀生。”,语言风格质朴自然,虽以叙事为主,但寓志之情以立于句间。苏轼之不拘泥于格律,并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文人词就可以不重声韵形式之美。我觉得,苏轼并非如一些后人理解的那样,只要词家就可以打破格律。苏词对格律规范的认识,讲究的是一种“不拘泥于方寸之间”的境界,即所谓非道弘人,是人弘道。为诗者,非诗显人,是人显诗。苏轼词论,始终是将词的自然本色、词人的个人情怀放在创作原则的首位的。但是就词律而言,也是要重视的,只不过,苏词反对词律对词人情感流露的束缚,就像屈原诗中所云:“吾法夫前修兮,非世俗之所服。虽不周于今之人兮,愿依彭咸之法则。定心广志,余何所畏惧兮。明告君子,吾将以为类兮。”思想性始终是重于声韵形式的。
与苏轼不同,宋代文人词的另一位大家李清照则主张词的乐本位,主张词不能脱离与音律乐律的关系,应该严格遵守声律规范,应以协音律为先。尽管这种思想在苏门学者晁补之、陈师道和另一位词论大家李之仪就已经先后提出。然乐本位观念的完善和系统论述,则起以李易安之《词论》。“唐人但以诗句而用和声抑扬以就之,若今之歌阳关词是也。至唐未,遂因其声之长短句,而以意填之,始一变以成音律。”主张先重声律,后有诗文。认为词就应该是一种体现音乐性和音乐美的文学,不协声律,就不能为词。而她的作品,也是讲究声情,喜用双声叠韵,选辞注重声韵美的。也是颇为后代词论家推崇的,如张端义评价《声声慢》谓:“此乃公孙大娘舞剑手,本朝非无能词之士,未曾有一下十四叠字者。”徐轨《词苑丛谈》谓其音响之美,“真似大珠小珠落玉盘也。”李清照善以寻常语度人音律,平淡人调殊难,奇妙而谐律,更是出神人化。以是万树《词律》云:“其用字奇横而不妨音律,故卓绝千古。”
李清照的作品,尽管多如其主张的那样,以音韵声律为成词根本,但她对语言和情感的把握能力,也是别具一家的。所谓“真情是词之骨,词之言情,贵得其真。”李清照词重于细腻情感的表达和强烈个人兴怀的流露。李词虽精于婉约,但其偶有壮怀激烈之情感,却为后世诸豪放家所难及。而且李词的语句,很难感受到刻意雕琢的痕迹,以声律规范为重,却又不着声律规范的痕迹,足说明李清照对声律技法的掌控已经达到无迹可求的境界,如果说李煜、柳永的词是因其写实转为新鲜的话,那么李清照的词则是另一种情怀,虽重其法,亦得真情。这就是易安词的超越之处。彭孙通在《金粟词话》中,认为李清照词“以浅俗之语,发清新之思。”,能在强调声韵形式的要求的前提下,尤写出词自然清新,朴实易通的感觉,这是李清照词的重要特点。例如她的《点绛唇》:“寂寞深闺,柔肠一寸愁千缕。 惜春去,几点催花雨。倚遍栏干, 只是无情绪! 人何处? 连天衰草, 望断归来路。”初句,直切主题,情感基调直观鲜明,整部作品画面简介,但并不单一。一种幽怨的情怀,一气呵成。出于自然,而读之辗转起伏,体现了声韵之美。
后人多认为苏李之争是对词的功能性的认识不同。事实上,无论是苏轼的诗本位还是李清照的乐本位,都是建立在强调文人词作为一种独立文学体裁的价值基础上的。其出发点都是基于强调词的独立的价值意义的。从这一点上,他们是无争的。而有争的地方,只是法古还是取新而已。苏词主张扩大词的境界和题材,而李词侧重还原词的原始风貌和词曲相容的艺术表现性的。在对词重在追求表达纯真挚情,追求风格的完整性和反对以复杂的片段缠揉词的情感上,二者的主张也是一致的。苏李词论,对花间词那种多境像而少真情的创作观点是摒弃的,主张叙事要一事到底,叙情则一情始终。在表达方式上,也推崇直观鲜明的表达个人情愫,反对晦涩曲折的表述方式。这自然真诚的审美取向上,苏李词论是对文人词发展的继承,也是对文人词创作精神的总结。
我以为,苏李词论之所以有了所谓争,某种程度上是后人误解的结果。以为苏词讲求气势和情感抒发,则不重格律规范,李词讲求声韵形式美,而缺乏真情实感。特别是以婉约、豪放风格论词,这一点可能是对这一时期词论和文人词创作最大的误解。虽然以豪放、婉约风格来区分词最早始自明代,张綖在其《诗余图谱》中说:“体大略有二:一体婉约,一体豪放。婉约者欲其辞情酝籍,豪放者欲其气象恢弘。盖亦存乎其人,如秦少游之作,多是婉约,苏子瞻之作,多是豪放。大抵词体以婉约为正。”,在宋时虽无以豪放婉约论词者,但是在南宋时期,一些词人刻意的或不经意的以风格来约束自己的创作。后世评他人之词时,亦好以婉约、豪放定词人之主要风格,而不重视或者无意忽视一些词人词作的价值。大多数人以为豪放词源于苏轼,苏轼主张以诗为词,但是基本没有所谓以豪放、婉约论诗者,从司空图《二十四诗品》来看,唐人论诗基本不以风格为限,而仅将风格作为一种审美倾向,唐诗多以题材分,所谓咏史、边塞、田园、山水等,而不以婉约、豪放、柔和为准,说明以风格划分文学作品仅是一种文学考量的思路,而不应该过于局限于此。后世论词著词,过于强调风格,在某种程度上,是对词论的误解。尽管如上所述,苏李词论在终极追求上是一致的,但若以豪放、婉约加以区分的话就会有一些偏颇的理解。特别是如果只拘于一派的话,就有可能走向严求格律和长于言志的误区,将两种本不矛盾,本可融会贯通的创作风格和审美情趣刻意区分开来,进而造成了词境界和语言风格上的单调。这也是南宋中后期到清代词家以复古为道,却达不到先人词境,以苏李词论为法,却让文人词走向衰落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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