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刚刚 于 2023-12-9 20:13 编辑
(一)形符:1.汉字学术语,也称形旁或义(意)符,合体字的一个部分,与声旁相对;2.广义指汉字(象形文字)的拼形字母:构成汉字形状的基本单位,具有相对稳定性和不可分割性,可用于汉字编码的码元。 (二)声符:汉字形声字的表音部分。也称声旁。声符跟字的读音在最初造字的时候可能是相同或相近的,但是经过时间长了,字音或声符的读音变了,就产生了差异。就现在的读音来看,声符跟字音不同有三种情形:1.声母不同。2.韵母不同。3.声母韵母都不同。这些不同都牵涉到古今音异与变迁的问题。另外,也有些字在最初制字的时候就不那么严格,只求相近,不求相同,到了后代,约定俗成,也就不改了。 (三)造字六法: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合称为造字六法。其实转注、假借是用字法,不是造字法,所以严格说来是四种造字法、两种用字法。 (四)象形:六书之一,描摹实物的形状造字。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些实体事物和抽象事物是画不出来的。因此,以象形字为基础后,汉字发展成表意文字,增加了其他的造字方法,例如六书中的会意、指事、形声。然而,这些新的造字方法,仍须建基在原有的象形字上,以象形字作基础,拼合、减省或增删象征性符号而成。 (五)会意:会意是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体字根据意义之间的关系合成一个字,综合表示这些构字成分合成的意义,这种造字法叫会意。用会意法造出的字就是会意字,它体现了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 (六)指事:六书之一。以象征性的符号来表示意义的造字法。指事有两种方式,一是独体的象形字和表意字加指示符号,如“亦、灭”;一是全用指示符号,如“上、下”。 (七)形声:汉字“六书”造字法的一种,东汉著名文字学家许慎在《说文解字》中为其下的定义是:“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形声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份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 (八)转注:许慎在《说文解字序》指出:“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转注有不同的解释:一是“形转”,二是“义转”,三是“音转”。由于许慎对于转注的定义简单,《说文》九千余字中亦未指出哪些是转注之字例,后世对转注之确切意义莫衷一是,至今无定论。 (九)假借:六书之一。指借用已有的形近、音同的字,表示不同意义的词。 (十)省声:“省形声符”的简称。由于原形太繁,作为声符使用时,只取其形的一部分以代原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