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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黄姓氏源流 第二章 氏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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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4 17: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炎黄姓氏源流        第二章   氏的来源        第一节  氏的含义
  氏的本义到底是什么?《说文》 认为是山岸肋崩欲者曰氏。《汉书·杨雄传》有“响若氏聩”句,意思便是响场如同山崩一样。清朝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提出氏的本意应当是指木本,即植物的根。转注为姓氏的氏,就是取水之源头、木之根本的意思。按,弯曲的根叫氏,直通的根叫氐,山岸肋崩之义属假借义,应作阺字。我们研究的姓氏之氏,正如姓上长出的弯弯曲曲的根。朱氏的根义比较合乎姓氏的取义。
  氏在甲骨文中作 ,青铜器中作 ,到底是什么含义,还得文字学家去研究。
  “氏”字的出现非常早,“氏”字是多义词,作为“姓氏”的“氏”义出现得较晚,从下段文字中就可看出。
  《晋语八》范宣子说“昔匄(丐)之祖,自虞以上为陶唐氏,在夏为御龙氏,在商为豕韦氏,在周为唐、杜氏。周卑,晋继之,为范氏……。”这段话中的“氏”字很多,但并不同义,它有三种意义,陶唐氏、御龙氏、豕韦氏,属上古部落;唐、杜二氏属诸侯国;范氏则是以大夫为核心的集团,又称为“家”,即姓氏的氏义。
  上古部落称氏,部落酋长也称氏,酋长名往往就是部落名,如御龙氏、豕韦氏之类。春秋时期仍存在这种痕迹,如戎人的由余族的酋长便叫由余,曾为秦穆公称霸西戎立下大功。在姓氏的“氏”出现后,有的部落达到氏的基本要求,便以部落为氏,于是有的古老部落便转化为族氏之氏了。这些古老的部落为什么不以姓流传下来而以氏传世呢?大体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成为强大势力的氏族便称姓,相对弱小的便称氏。
  “氏”还可用来称官及其僚属。如少昊以鸟名命官,有乌鸟氏、凤鸟氏、九扈氏、五鸠氏等,周朝有师氏、尹氏等官职。古代的官职多是世职,子孙代代相传,所以在姓氏的“氏”出现后,这些官职称呼有的也转化为族氏之氏了。
  氏族名、酋长名、官职名都用氏,与姓氏的氏有内在联系,那就是它们都是世袭的,与姓氏之氏一样存在血缘关系。
  “氏”还可表示尊敬,如《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这种意义是因为部落名、酋长名和官职名的氏本身就含有令人尊重的因素,因此引伸出表示尊敬的意义。
  家长与酋长一样,也是一个集团的首领,所以在家长名字的后面缀以氏字,可用来指其家,如《左传》昭十三年“王缢于芋尹申亥氏。”
  后代用于已婚妇女的称呼,常在姓后系“氏”字,如姜氏、姬氏。
  封建社会中,已婚妇女的称呼又有点不同,是夫姓加父姓再缀上氏字。如张黄氏,便表示她的丈夫姓张,她父家姓黄(其中的夫姓父姓可以是姓也可以是氏)。
  作为姓氏的“氏”,它有三点主要内容:
  1.“胙之土而命之氏”。2.“氏所以别贵贱”,“贵有氏,贱无氏,男称氏,女称姓”,“庶人无氏不称氏,称名”,“故曰贵也。”3.“氏者所以别子孙所自出,一传而变者也”,“族者属也,与其子孙共相连属,其旁支别属,则各自立氏”,“故曰氏可变也。”
  第一点是氏产生的基础,第二点是氏的作用,第三点是氏的发展变化的特性。
  姓氏的“氏”是姓的派生物,它表示族氏,族氏的层次很多,可以是上面说到的部落,国家、大夫的“家”也可以由“家”按不同来源分出许多小派(新的“家”),如以采邑、以住地,以祖先的名或字等形式出现的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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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4 17: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氏的产生
  最初获氏的人必须获得领地,“胙土而命之氏”,(《左传》)“古之诸侯诅辞多曰:坠命亡氏,踣国家,以明亡氏则与失爵失国同。”(《通志•氏族略》),无论分到的领地有多大,每块土地的领主便都有获氏的资格。因此,氏的产生比姓晚得多,它要在有了国家雏型后才会产生,因此氏族社会末期,已经具有国家雏形的最后三大酋长尧舜时期是氏的幼年期。
  能得到领地的人,社会地位当然高,所以氏就有了别贵贱的功能。但作为地位的贵贱也不光是领地,所以到后来氏的获得也发生了蜕变,只要能表示地位高贵的如官、爵、谥等都可以作为获氏的条件。领地可以世代相传,但社会地位却不会长期不变,这样就形成“氏一再传而可变”(顾炎武《日知录》)的情况。
  三代中也偶有奴隶挤进贵族行列的事。如傅说,原是筑版奴隶,他进入上层社会后便也获得命氏的资格,他便以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傅岩为氏,便是傅氏,大约含有纪念意味。春秋郑大夫烛之武,开始也无氏,因居烛地,人们便称他烛之武(烛地叫武的人),后代便为烛氏。这叫做以地为氏。
  在先秦,同氏的人共奉一个祖,即同守一示。示又指主,即祖先神的牌位。示(主)五世则迁,如,王称天子,天子之子称王子或公(诸侯),王子之子、公之孙称王孙、公孙,王孙、公孙之子开始用氏,这便是五世用新氏。宗子(嫡系)则不管多少代也不变氏。五世用新氏指的是别子(庶子),属于庶子的公孙、王孙的后代才用新氏。
  国君最贵,不称氏而称国,因此有人说国君无氏。其实不是无氏,只是不称做氏而已,他的氏就是国。国君之子和孙也不称氏,称公子、王子、公孙、王孙,这些叫做族,族和氏其实并没多大区别。庶人也无氏,他们才是真正无氏。庶人无氏,只得称名。
  公孙之子,如果在公子(父亲)或自己(子孙)身上已经赐族的,后代便世袭为大夫,就称族(后代都归入氏),如鲁仲孙、叔孙之类。赐族的条件要自己为卿,又有功德,那么在生(活着时)就可赐族,像宋华父督赐华氏。公子如果有大功德也可以以公子的字赐以为族,如鲁公子襄仲为仲氏。
  如果公子无功德,便不赐族,到公孙之子,即使身为大夫,也只称名,如鲁公子展的孙子无骇,便称名而无氏,到无骇死后,国君才赐给他的后代为展氏。公孙之子未得赐族的如果赐氏便以王父(祖父)之字为氏,像展氏,就是公子展,字展,孙辈以祖父的字“展”当氏的。
  公子之孙若为卿,国君便不再赐族,子孙自以王父(祖父)字为氏。
  只要有共同神的均可称“氏”,所以奉同一祖先的共有职业者也可称“氏”(但要注意前提:地位高贵),像上古氏族长、世袭的官职、诸侯国的世袭国君就成为以部落为氏、以官为氏、以国为氏了。
  氏的构成中有一种以技为氏的,千万别以为奴隶凭技术也可取得氏,这是管理某种专门技术的奴隶大总管得到的氏。如甄氏,是制瓦器的奴隶总管的氏。因为氏是别贵贱的,如果奴隶也获得了氏,那贵贱如何去辨?到战国时期,姓氏的功能都失去了,解放了的手工业奴隶才有获得氏的资格,不过,那时氏已普及了,差不多人人都有氏(即现代意义的姓),手工业奴隶获得氏也就不稀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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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4 18:33: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姓与氏的区别
  姓是纯血缘性的组织;氏是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政治经济集团。氏的集团可以由同一血缘的成员组成,也可以以同一血缘的人为主,加上不同血缘而依附于该集团的人组成。因此姓不分地域,氏则包括所占地域和属民。
  由于私有财产的出现,人们为了确立对财产的所有权,建立了属于自己统治的家族,各家庭之间为了互相区别,便出现了氏。它是财产地位(“胙土命氏”“以官命族”)的结合体,所以氏能别贵贱。上古部落虽也称氏,如少典氏、有蟜氏、防风氏等,但他们只是姓氏的刍型,因为他们还没有演变为政治经济军事多种功能合一的共同体。当完成了这种演变时,他们就成为“以部族为氏”的一种氏了。
  姓氏制度实际上是宗法制的一种表现形式,宗子与庶子、大宗与小宗,其层层隶属关系表现为族名(氏)的层层包含,同宗――同族――同姓,就像大树分出枝杈一样,维护着奴隶制的统治。
  姓与氏的区别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产生的原因不同;一是社会功能不同;一是表现形式不同;一是用法不同。
       
 一、产生原因不同
  姓的产生原因是“因生赐姓”,赐姓的主要根据是“德”。《左传》隐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注》:“立有德以为诸侯因其所由生以赐姓,谓若舜由妫汭,故陈为妫姓,报之以土,而命氏曰陈。”《周语》载:“帝嘉禹德,赐姓曰姒,氏曰有夏。”有德未必有功,如陈胡公(周文王的长婿)只强调他“不淫”的德而赐给妫姓,并未强调他所立的功劳。禹获姓也是“帝嘉禹德”。所以说,赐姓的根据是“德”。周初的赠姓实质是要“继绝世”,重视延续先圣名王之祀(今日谓之“香火”),所谓德只是虚名(借口)而已。通过赠姓的手段,使一个濒临灭亡的姓族登上或重新登上历史政治舞台,表明周德遍及天下,以达收人心的目的。同时又可利用各姓族分别治理其族,然后通过婚姻关系和其他手段,拉拢异姓,达到周王朝长治久安的目的。
  氏的产生则是“胙土命氏”,主要侧重于功,赏赐内容是“土”,有“德”无“功”者得不到氏。宗子一般继承原氏号,其他庶子有功者可赐给新氏,无功者或随旧氏,或依附新氏。氏不经“命”,则得不到承认,即使像鲁国跋扈嚣张的无骇、羽父,都不敢擅自取氏。
  赐姓的权力是天子的特权,诸侯无权赐姓。天子可赐姓,也可命氏,诸侯只有命氏的权力。
赐姓有阶段性。周代赐姓只在周初进行,后来就不再赐姓了。这是因为新秩序已经建立,“继绝世”的政治使命业已完成,赐姓也就告别了历史舞台。命氏则延续了五六百年,到春秋时代仍在进行。因为子孙后代源源不绝的产生,分支越分越多,战争与其他原因立的“功”仍然需奖励,否则不利于诸侯的统治,因此领地要继续分割,直到领地不能再分割时(战国的郡县制便阻死了这条分封的路),氏的产生方能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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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4 18: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社会功能不同
  姓的主要功能是别婚姻,氏则用来别贵贱。
  古人很早就懂得近亲婚配会产生不良后代的道理,同时婚姻也是天子王朝与异姓诸侯,以及各异姓诸侯国之间政治联系的重要纽带,因此用姓来别婚姻是周礼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周代社会制度是宗法分封制,它的特点是以血缘纽带的来维护周王室的统治。王室把兄弟子侄不断分到各地为诸侯,诸侯国内又进行宗法分封,为卿、大夫、士。这样构成了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的政治和血缘的双重关系。这种关系采用嫡长子继承的制度使它长期固定下来,天子称同姓诸侯一律为叔父,表示同姓是一家。这种分封是周政权的基石,目的是维护同宗同族的感情,因此,同姓不婚便成了维护这种关系的必要条件。当有人违背这项原则时,人们便会群起而攻之。
  同姓不婚是与异姓诸侯联姻的保证,联姻是宗法制度的补充。天子称异姓诸侯为伯舅,就表明他们之间政治和亲戚的双重关系。这样周王室的基石又拓宽加固了。
  因此,周代对同姓不婚不断在理论上阐述和宣传。
  《坊记》:“取妻不取同姓,以厚别也;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以此坊民。”
  《礼记•郊特牲》:“(取妻)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
  《白虎通•姓名》:“人所以有姓者何?所以崇恩爱厚亲亲,远禽兽,别婚姻也。……同姓不相娶者,皆为重人伦也。”
  《国语•郑语》:“先王聘于异姓,务同和也。声一无听,物一无文。是知礼不娶同姓者,非但防嫌,亦以戒独也。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于是乎,先王聘后于异姓。”
  《左传》僖二十三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国语•晋语》:“同姓不婚,恶不殖也。”韦昭注:“殖,蕃。”
  《国语•晋语》:“是故取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
  以上议论可归纳为三点:政治上“戒独”,“务和同”,以达到“附远厚别”的目的;生育上防“不蕃”;生活上“畏乱灾”。
  直到春秋时期,人们对同姓姓婚姻仍然比较忌讳。鲁昭公娶了吴国女子为夫人,吴鲁都是姬姓,这违背了同姓不婚的周礼,作为维护周礼的典范、周公的鲁国,尤其不该。按照周代女子称呼,鲁昭公夫人未出嫁时应叫孟姬,出嫁后该叫鲁姬或吴姬,不管怎样叫,反正少不了姬姓。鲁人讳取同姓,便隐去姓,只称吴孟子,给人印象似乎是子姓女子。哀公十二年甲辰,孟子卒,记载中一不书姓,二不称夫人,三不言薨(国君或国君夫人死后叫薨),四不言葬小君(国君夫人死后称小君),也就是说一切惯例都免去,保持低格调低姿态,为的就是忌讳同姓婚姻。有趣的是,当孔子曾准备按葬小君的礼节去吊唁,谁知主持葬礼的季氏连丧服都没穿,孔子也只好灰溜溜地脱下絰(dié)衣(丧服)而行常礼。
  鲁昭公娶同姓,受到舆论的谴责,《论语》中这么一段记载:“陈司败问:‘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曰:‘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孔子为尊者讳,硬着头皮说违心话,陈司败尖锐地指出如果鲁昭公也知礼的话,那么还有谁不知礼呢?驳得孔子哑口无言。古人言朴,就那么两三句话,若换上今日小说家描绘一番,当使读者忍俊不禁。
  如果碰上国君因女人而死,而这个女人正好是同姓,那么评论家就一定会在同姓婚引起“乱灾”上发挥一番。
  陈灵公淫同宗夏徵舒的母亲。单子批评他“嬻(渎)姓”(不敬其姓)。(《国语》)两年后陈灵公被杀死在夏家。
  齐棠公(棠邑大夫)的妻子是东郭偃的姐姐。东郭是崔武子(崔杼)的家臣。齐棠公死后,崔杼去吊唁,被棠姜的漂亮迷住了,要东郭偃把姐姐嫁给他。东郭偃不答应:“男女婚配要分辨姓。您出自齐丁公,我出自齐桓公,都是姜姓,不可以的。”崔杼却执意娶了棠姜。后齐庄公也与棠姜私通,还把崔杼的帽子开玩笑地拿去送人。崔杼一怒之下,便弑杀了庄公。
  有因娶同姓女人而亡国的偶发事件,也被人认为是同姓引起国亡。
  郐(kuài)夫人为姞(jí)姓,与郐国同姓,郑国通于郐夫人而取其国;聃国以同姓郑女(姬姓)为夫人而国亡。
  有的人还用危言耸听的话来批评同姓婚姻。《左传》昭元年载:晋平公有疾,郑伯派子产去晋国公干,并看望晋侯病情。晋国的叔向问晋侯病情要不要紧,子产说:“内官不及同姓,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今君内实有四姬焉,其无乃是也乎?四姬有省犹可,无则必生疾矣。”这番批评晋君娶四个同姓妻妾的话,听起来令人害怕,但从医学上看,却无根据,同姓婚可使后代不健康,对本人却无影响,只有纵欲过度,才会淘坏身体。但子产的话却使叔向心服口服。
  其实同姓婚姻在春秋时期已屡有发生,尤其是作为霸主的晋国,更为常见。晋文公重耳的母亲(狐姬)便是同姓。他出亡在郑时,郑叔詹曾对郑文公这样评论说:“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晋公子,姬出也,而至于今。”认为这种同姓却没有“不蕃”(其实重耳有鸡胸类的毛病)的现象是上天的意志。晋景公的母亲穆孟姬也是同姓,加上上面有四个同姓妻子的晋平公,足以说明晋国是不大重视同姓不婚的。这大约是出于政治的需要,卢蒲癸便坦爽地指出政治需要高于社会舆论。那是在齐庄公被崔杼杀死后,庄公的同党卢蒲癸出亡在外,到崔杼被杀后才归国。权臣庆舍把女儿嫁给他,庆舍的手下人指责卢蒲癸:“男女婚姻要辨姓,您不避同宗,是什么原因啊?”原来庆氏和卢蒲氏都出于齐桓公,是同宗。卢蒲癸竟毫不脸红地说:“同宗不回避我,为什么唯独我要回避同宗呢?外交中的赋诗,采取断章取义,各取其需,我这也是各取其需,哪管什么同宗不同宗?”
  春秋时代一方面尽力维护血缘关系的纯正,维护周礼的原则,理论上坚持同姓不婚,用姓来辨婚姻,社会舆论上也忌讳与批评同姓婚姻。但另一方面礼崩乐坏也反映到了“同姓不婚”上,由于血缘的疏远,同姓婚姻已成为当时的社会问题。许多人不愿作茧自缚,便有意或无意地践踏“同姓不婚”的原则,有的出于政治的需要,更是公然破坏这条原则。晋君有那么多的姬姓妻妾,并不定是同姓皆尤物,异姓无美女吧?其中政治因素就不少。随着“同姓不婚”的原则不被人重视,到战国时,用姓辨婚姻便失去作用,于是便走进了姓氏混一的时代。
  氏是别贵贱的。因为有“功”而“胙土”,所以社会地位就显得高人一头。如果人人都有氏,就无法显出地位的高低贵贱,所以《随园随笔》引孔疏:“贵有氏,贱无氏。”郑樵《通志•氏族略序》也说:“三代之前,姓氏分而为二,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因此,奴隶没有氏。“以技为氏”仍然是奴隶主的氏。当自由民和奴隶都取得氏时,氏的别贵贱的功能也就失效。氏不再别贵贱也是姓氏混一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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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4 18: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表现形式不同
  这一点表现在姓为“百世不变”,氏却“一传而变”,也就是变与不变的区别。
  宋赵彦卫《云麓漫钞》说:“姓者,所以统系百世使不别也;氏者所以别子孙之所自出。”
  《随园随笔》引孔疏:“姓者所以统系百世而不变者也,氏者所以别子孙所自出,一传而变者也。”姓统系百世,就像一棵大树的树干,氏是树枝,干只有一根,枝却有许多根。这样,首先就出现数量的区别。姓因为不变,所以姓的数量很少,西周时约有三十来个,春秋文献中只余下二十几个,到汉代许慎的《说文》中只剩十几个。氏因为可繁衍不息(虽然也有消亡的),所以多到上万个。
  一个人的一生只能有一个姓,这个人的子孙后代也只能使用这个姓,但是这个人的后代却可以使用若干个氏。比如伍子胥的姓为芈姓,他的祖父叫伍参,伍参的后代以名为氏,有伍氏和伍参氏;伍参的儿子伍举封在椒邑,后代便有椒氏,以名为氏的则为举氏,伍举的一个儿子便叫椒鸣;伍举还有一个儿子伍奢,伍奢的儿子伍尚封在棠邑,后代便有裳氏;伍奢的二儿子便是伍子胥,名员,他的后代有员氏、伍相氏、胥门氏、王孙氏。后人因避仇改伍氏为五氏,再加上通用字形成的湫氏、堂氏、五相氏,这样,伍家一支便得十三个以上的氏,所以说氏:“一传而变”。
  一个人一生甚至可拥有几个氏,不必“一传”便变了。晋国的士会,祁姓,继承祖业任士官(掌管刑狱的官),为士氏,他先后获得采邑随和范,于是又获得随和范两个氏。他在《左传》中的称呼也特别多:士会、随会、范会、随武子,范武子(武为谥号)、士季(季为行次)。他的后代衍生出来的氏就更多了,如:栒氏、栎氏、士丐氏、司功氏、士吉氏、函与氏、鲂氏、彘氏、刘氏等。商鞅是卫国人,在国内以族系称呼,为公孙鞅;到秦后叫卫鞅,以国为氏;后因功封商叫商鞅,他用了三个氏。鲁国展禽,因先人的字得展氏;又因封邑有柳,号柳下惠,得柳氏。这种一生得数氏的情况很多。
  氏的数量越来越多的原因主要来自宗法分封制,天子把土地、臣民分封给诸侯,诸侯奉天子为大宗子。大诸侯国附近的许多小诸侯国奉大诸侯国为宗子。诸侯国中国君又为大宗,分给同姓卿大夫采邑,采邑领主奉国君为宗子,采邑主又分小块土地给同姓庶民耕种,同姓庶民尊奉采邑主为宗子。天子除了封同姓诸侯外还封异姓诸侯,同样,诸侯也把采邑封给异姓的卿大夫,采邑主也把小块土地封给异姓。这样,宗法制度实际意义是土地一级一级自下而上归一人所有,叫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蕃屏周。”(《左传》定四年)“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其怀柔天下也,犹惧有外悔,捍御悔者,募如亲亲,故以亲屏周”(《左传》僖二十四年)以蕃屏周、以亲屏周就是大封建宗法制的目的。随着一层一层的封建,一姓所出的支系越来越多,越来越细,就像大树枝分出小树枝,小树枝生出更小树枝一样,氏就越来越多了。
古人说姓可称为氏,氏却不可称为姓,那是因为一、姓可别婚姻,而氏不可别婚姻;二、姓可“以姓为氏”,成为氏的一种;三、同氏未必同姓,异氏未必异姓。由于得氏的渠道不同,不同的姓可产生出相同的氏。比如栾氏,有齐国姜姓的栾氏,有晋国姬姓的栾氏;孙氏,有卫国姬姓的孙氏,有齐国妫姓的孙氏。本书第三编百家姓中同氏不同姓现象比比皆是,所以说同氏未必同姓,氏不可称姓,这种同氏的人是不受同姓不婚的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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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4 19: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刚刚 于 2023-11-24 19:06 编辑

        四、用法不同
  这点主要表现在称谓上,女子称姓,男子称氏。原因是因为姓和氏的作用不同,姓用来别婚姻而氏用来别贵贱。阶级社会中地位高氏体现在男子身上,有“功”有“胙土”资格的都是男子,男子才有获氏的权力,氏别贵贱就落在男子身上,所以男子用氏。
  周礼中“同姓不婚”是一项重要内容,既然区别姓的任务男子没有承担,就自然而然地落到女人头上。商代时还极少见到女子称姓,在周代金文中女子开始大量用姓,在《左传》中,女人更是绝大多数都用姓,单独称私名的就只有简、璧、妾、弃等四五个人,季芈畀我(楚昭王妹)则一次用季芈,与其他女子称呼一致,一次称季芈畀我,畀我是私名,略与其他女子不带私名不同。这说明周朝在实行赐姓分封的同时还规定了女子称姓。这样,男女在称呼上就有了明确的分工,出现了性的区别。
  从《左传》中可以看出,贵族妇女的姓比名重要得多,因此称谓相同的妇女很多,其中最多的是孟姜、叔姬。
  《左传》中女子的称谓是有规律性的,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一)行次+姓
  这种称呼多用于未出嫁的女子,用孟仲叔季伯大等行次冠于姓上,女子出嫁后这种称呼便停止使用。
  或者虽然出嫁了,又被休(出)了,便仍用出嫁前的称呼,表示她仍无主。如杞叔姬被出,便称叔姬。
  或者出嫁后碰上亡国,只好回娘家,于是也仍用出嫁前的称谓。如纪侯夫人伯姬之娣因国灭无谥,仍称叔姬。
  上两种情况仅属偶然,出嫁后仍用原称谓的多数是这个女子无谥(或者比丈夫先亡,如上面提到的伯姬,就比纪侯先死。比丈夫先死的不能有谥。或者是地位低下的妾,又没有生下个当国君的儿子,这种媵妾也没资格获谥),便仍用在室之称。
  鲁惠公元妃孟子,比惠公先死,所以仍称孟子。继室为孟子之娣,生隐公,死后谥声,所以便称声子。孟子死后惠公又娶了个夫人,是宋武公的女儿仲子,生恒公后惠公薨,因桓公年幼,由隐公摄位,仲子在隐公元年便死了,因为儿子桓公还没登位,所以仲子也没得谥号,便仍称仲子。
  晋侯夫人少姜,很受晋侯宠爱,得外号少齐,结婚才一年便死去,所以仍叫少姜。
  伯姬 杞夫人,鲁庄公大女儿。
  叔姬 莒夫人,鲁庄公二女儿。
  孟任 鲁君妾,生太子般,鲁大夫党氏女。般登基不久便被庆父所弑,所以孟任也未得谥号。
  季姜 桓王后,纪人,此为嫁前称呼。
  季姬 鄫夫人,鲁女。
  叔姜 鲁庄公妾,夫人哀姜之娣,生闵公启方。
  叔姬 齐昭公妃,鲁女,生齐侯舍,死后称昭姬(随夫谥)。
  叔姬 齐高固夫人,鲁女。
  叔隗 赵衰妾,赤狄女,生赵盾。
  季隗 晋文公妾,叔隗的妹妹,生伯儵、叔刘。
  伯姬 潞子夫人,晋女。
  仲子 齐侯妾,宋女,生公子牙。
  大姬 胡公满的夫人,周文王之女。
  季姬 齐悼公夫人,季康子之妹。
  
        
(二)夫国名+姓
  出嫁给国君的,出嫁后的称呼在姓前冠以夫国名。
  江芈 楚成王妹。
  戎子 宋女。
  王姚 周庄王妾,生子颓。
  
        
(三)夫氏+姓
  嫁给大夫的,嫁后称呼改为姓上冠以夫家的氏。
  雍姬 雍纠妻,祭仲女。郑厉公突要雍纠杀祭仲,雍姬知道后便问母亲:“父与夫孰亲?”母亲说:“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于是雍姬便向父亲告密,结果雍纠被杀。
  夏姬 陈大夫夏御叔妻,郑穆公之女,郑灵公之妹。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皆通于夏姬,结果夏姬的儿子杀了陈灵公。
  赵姬 赵衰夫人,因为是晋文公的女儿,所以又叫君姬氏,生原同,屏括和楼婴。
  棠姜 齐棠公(棠邑大夫)之妻,东郭偃之姐,是齐桓公后代,出嫁前叫东郭姜,后又嫁给崔杼,崔杼死,棠姜子崔明立,却引起崔氏内乱,齐庆封乘机灭了崔氏。
  栾祁 栾桓子妻,范宣子之女,生栾怀子盈。
  孔姬 孔圉妻,卫太子蒯聩的姐姐,嫁前叫伯姬。
  季姒 鲁季公鸟妻,齐鲍文子之女。
  秦姬 鲁大夫秦遄妻,季公鸟妹。
  卢蒲姜 卢蒲癸妻,庆舍之女。
  
        
(四)己国名+姓
  这一般用于丈夫国家的人对这个国君妻妾的称呼,在姓上冠以这个女子出生国的国名。这个女子一般是国君之女。
  邓曼 郑庄公夫人,生昭公忽。
  邓曼 楚武王夫人。
  夷姜 卫桓公妻,宣公烝之而生急子。
  蔡姬 齐桓公夫人。
  贾姬 晋献公次妃,贾女。后来晋惠公烝之。
  梁嬴 晋惠公妾,梁伯之女。
  王姬 齐桓公夫人。天子之女,死后谥共,称共姬。
  徐嬴 齐桓公夫人。
  葛嬴 齐桓公如夫人,生昭公。
  密姬 齐桓公如夫人,生懿公。
  郑姬 齐桓公如夫人,生孝公。
  长卫姬 齐桓公如夫人,生武孟,即公子无弓,死后谥共,称卫共姬。
  少卫姬 齐桓公如夫人,生惠公。
  齐姜 晋武公妾,晋献公烝之,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
  大戎姬 晋献公妾,又叫大戎狐姬,生重耳。
  骊姬 晋献公伐骊戎所得,生奚齐,其娣生卓子。
  齐姜 邾文公元妃,生定公。
  晋姬 邾文公次妃,生捷菑。
  燕姞 郑文公贱妾,生公子兰,即郑穆公。此燕为南燕国。
  陈妫 郑文公叔父子仪之妃,文公烝之,生子华、子臧。
  杜祁 鲁文公妻,杜伯之后,生公子雍。
  偪姞 鲁文公妻,生襄公。
  秦嬴 楚共王夫人。
  宋子 郑穆公夫人。
  圭妫 郑穆公夫人。
  燕姬 齐景公夫人。此燕国为召公之后的姬姓国。
  胡姬 齐景公妾。
  吕姜 卫庄公夫人。
  郑姬 陈哀公元妃,生悼太子偃师。
  巴姬 楚共王妾。
  巴姬 齐僖公妾,生齐桓公。
  向姜 莒子夫人。
  杞姒 宋皇野(子仲)妻,生非我。此例为特殊例子,嫁给大夫。
  
        
(五)父氏+姓
  大夫的女儿嫁给国君或大夫,丈夫国家的人对他的称呼可在姓上冠女子的父氏。
  雍姞 郑庄公夫人,宋雍氏之女,生厉公突。
  宋华子 齐桓公如夫人,宋国华氏之女,生公子雍。
  南子 卫灵公夫人,宋女。
  孔姞 卫太叔疾的妻子,孔文子的女儿。
  国姜 叔孙穆子夫人,齐国国氏之女,生孟丙、仲壬。
  婤姶 卫襄公嬖人,生孟絷。
  
        
(六)己谥+姓
  出嫁后的女子死了,如果有谥,称呼改为姓上冠谥号。
  文姜 鲁桓公夫人,与齐侯私通,齐侯灌醉鲁桓公,使力士彭生扶桓公登车时拉死桓公。
  厉妫 卫庄公夫人,生孝伯。
  戴妫 卫庄公夫人,厉妫之娣,生桓公。
  声姜 鲁僖公夫人,齐女,生文公。
  哀姜 鲁庄公夫人,共仲通于哀姜。
  哀姜 鲁文公夫人,文公死后,哀姜的儿女恶、视都被襄仲杀了,哀姜归齐,过街时说:“天啊,襄仲太不道德了,杀了国君的嫡子立庶子(指宣公)。”街上的人都跟着流泪,鲁国的人因此称她为哀姜。又因不允于鲁国,所以又称出姜。
  成风 鲁庄公妾,须勾人,生僖公。
  穆嬴 晋襄公夫人,生灵公。
  戴己 鲁公孙敖(穆伯)夫人,生文伯谷。
  声己 戴己之娣,生惠叔难。
  敬嬴 鲁文公二妃,生宣公倭。
  穆姜 生伯姬和鲁成公。
  敬姒 卫定公妾,生卫献公和子鲜。
  定姒 鲁成公妾,生襄公午。
  齐姜 鲁成公夫人。(此齐为谥号,非国号)
  穆姜 臧宣叔夫人,铸女。
  敬归 鲁襄公妾,胡女,生子野。
  齐归 敬归之娣,生昭公 。
  景曹 宋元公夫人,小邾女。
  宣姜 卫襄公夫人。
  
        
(七)丈夫的谥+姓
  国君的夫人在丈夫死后称呼又有不同,常在姓前冠以丈夫的谥号。
  庄姜 卫庄公夫人,齐东宫得臣之妹。
  宣姜 卫宣公本为儿子急子娶齐女为媳,见齐女美而自娶之,生寿和朔,后来齐人又强昭公(宣公的庶子)烝于宣姜,生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许穆夫人。
  文芈 郑文公夫人。
  文嬴 晋文公夫人,秦穆公之女,原称秦嬴。
  定姜 卫定公夫人。
  共姬 宋共公夫人,又叫伯姬、宋伯姬,生宋平公。
  定姒 鲁定公夫人。
  怀嬴 晋怀公子圉的夫人,又叫辰嬴,后又嫁给晋文公(怀公的伯父)为妾,生公子乐。
  武姜 郑武公夫人,申国女,生庄公及共叔段。
  秦穆姬 秦穆公夫人,晋献公女,又叫伯姬。
  赵庄姬 赵盾的儿子赵朔的夫人,又叫孟姬,后来赵婴(赵盾之弟)通于庄姬,引起赵氏内乱,赵氏差点灭族。
  
        
(八)丈夫的氏+行次+姓
  荡伯姬 宋大夫荡氏妻,鲁女。
  孔伯姬 孔圉妻(见前)
  
        
(九)父氏+己谥+姓
  颜懿姬 齐灵公夫人,鲁人。
  声姬 懿姬之娣,生太子光(庄公)
  
       
 (十)父氏+行次+姓
  狐季姬 晋文公的母亲。(见前)
  
       
 (十一)谥+行次+姓
  声孟子 齐灵公夫人,宋女,生前叫孟子。
  穆孟姬 晋景公的母亲。
  
        
(十二)姓+氏字
  这种叫法常见,如怀嬴称嬴氏,文姜称姜氏,定姒称姒氏,景曹称曹氏,向姜称姜氏。
  《左传》中称姜氏的最多。
  男子有智氏、栾氏等,后面也是一个“氏”字,男女都带这个“氏”字有没有区别?有,区别在于女子“氏”前冠以姓,男子“氏”前冠以氏,春秋时绝无例外。
  一个女子在一生中可以出现好几个称呼。假如有一个齐国女子,她是老大,在出嫁前大家便称她为孟姜,如果嫁的是鲁国国君,鲁国人称她为齐姜,齐国人则称她为鲁姜,如果她的丈夫谥号“文”,那么她的丈夫死后,她就得称文姜,如果她自己死了,谥号为“穆”,那么便称穆姜。
  在上面各种称呼中,我们很容易发现:一、不管用哪种称呼方式,女子都不能缺姓;二、姓前冠父氏的远远少于姓前冠夫氏的。这充分反映出姓表婚姻的作用。
  正因为用姓是为了别婚姻,只许女子用姓,所以有人讥笑司马迁称周文王为姬昌、周公旦为姬旦是缺少常识。因为他们都不应称姓,而只准用氏,以国为氏,称周昌、周旦,周公旦年青时可喊公子旦,封官爵后加尊称便叫周公旦。
  由此我们也明白了现代姓氏中那些姓姒、己、妫等古姓的人数为什么那么少。因为男人有地位的都取得氏,只有没有氏的男人和女人才称姓,而《左传》没有氏的男人仍然不称姓,他们只称名。有人统计过,255年当中,无一个男子称姓的。有氏的族兴旺发达,无氏的人淹没无闻,直到战国时有人以姓为氏才得以保存了一些古姓。现代姓氏中,人数最多的前五十名姓氏中都属于氏,第三十二位的曹也不是曹姓的曹,而是姬姓的曹氏。一百位以内只有姜姚任三个古姓。
  到战国时,女子的称呼便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国语》中有以下几种形式:一、“行次+姓”,如叔祁、孟姬;二、“族氏+姓”,如狐姬、夏姬;三、单称姓,如任、姒;四、女子为君王第一夫人的用“族氏+后”,如狄后、房后;五、“族氏+氏字”,如夏氏;六、单称族氏的,如骊。
  其中变化最大的是“族氏”,全指父氏而不指夫氏,“姓+氏字”与“族氏+氏字”的现象并存,嬴氏是“姓+氏字”,夏氏是“族氏+氏字”。从中可发现,姓别婚姻的作用已经失去。
  到《战国策》中,女子的称呼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女子已不再称姓族名,而以族氏名代之,也就是说《左传》中基本格式“X+姓”已不复存在。代之而起的主要形式为“父族氏名+姬字”,此“姬”字已非姓的意义,是蜕化了的姬妾之姬,如江姬、阴姬、纪姬;其次是称“某后(或某太后)”和“某夫人”,如燕后、宣太后、赵太后、徐夫人。这是“与夫有关的名号(氏或谥)+新称”的形式。
  因此,女子称呼非加姓不可的情况只能到春秋为止,说明姓别婚姻的功能到战国已失效。从女子称呼的演化,我们又可证实战国时姓氏已混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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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11-26 10: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刚刚 于 2023-11-26 10:01 编辑

        第四节  从姓氏并存到姓氏混一
  西周到春秋时期是姓氏并存时期。
  姓氏并存是时代的需要,政治的需要。没有姓,族氏之间就无法确立血统的界限,族氏之间就缺乏有机联系的纽带;没有氏的发展,一个姓族就得不到发展的机会,就达不到金字塔形一层一层的有秩序的管理。
  宗法分封制是周王朝的基本国策,通过一层层的分封,使周家子弟遍布各地,成为周王朝盘根错节的社会基础。宗法制的存在确定了氏的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不停的分封,使氏不断地产生,分封不止,氏的孪生也不止。
  同姓不婚是宗法制的补充,是“亲亲附远”的一种策略,同时又是保证嫡长子继承的宗法制能够世代持续下去的有力措施。
  同姓不婚与宗法分封制的这种互相补充、互相限制、缺一不可的关系,就决定了姓与氏的独立、分工、并存的局面。
  直到春秋,宗法分封制没有受到很大的冲击,氏在不断地按各种能表明贵贱的渠道产生。理论上与社会舆论上也始终没放松同姓不婚的宣传。分封制只要不被摧毁,姓与氏的功能就不会混淆,姓与氏并存就能持续下去。
  到了战国时代,姓和氏便从并存进入混一。
  这种混一是渐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第一,首先是周天子威权的式微。各诸侯目无朝廷,各行其是,动摇了周王朝统治的上层基石。
  周天子威权的式微从东周初便有征兆。东周开头是靠郑虢几个诸侯国维护的,一个王朝当它本身丧失了统治能力,要靠别人庇护时,威权自然就打了折扣。于是诸侯向天子开战、诸侯问鼎、诸侯侵犯王室的利益、诸侯各种制度上的僭(jiàn)越便像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诸侯中的强者发现打着尊王室的旗号,便能挟天子以令诸侯,达到称霸的目的。这样,当诸侯偏离周礼过远时便有另一个诸侯出面干涉,联合其他诸侯共讨之共伐之。因此诸侯表面上维持着尊朝廷为大宗子的场面。到春秋末年,周王室的几次争王位的内哄,加速了周王室的没落。到了战国,周王室已形同小诸侯国,诸侯扯下了尊王室的招牌,只顾合纵连横争权夺利,周王室可真正成了孤家寡人。
  政治的需要使血统的需要退居二线。
  婚姻仍然是政治的纽带,但不再靠姓来别婚姻,而是靠政治需要来别婚姻。同姓之间血缘越来越疏远,血不一定浓于水,因此同姓国之间需要注进新的血液,调整原有关系,建立新的政治关系,婚姻便成为一张最有效的政治牌了。
  其实,春秋时已屡有人向同姓不婚挑战(见前文),只是那时还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到战国时同姓结婚便习以为常,但并不是说人们的认识反而倒退,不懂得优生道理了,反之,应该说人们的认识是进步了,优生只要限制在同氏不婚便可以了。
  国与国之间的亲亲关系淡薄,也在春秋时就开始了。晋文公联合秦国侵略郑国,晋郑是同姓国,后来当秦国单独又侵略郑国时,晋国却以犯我同姓的借口在崤山伏击秦军。可见维护亲亲关系也只是一张政治牌。同姓灭同姓在春秋已是家常便饭,晋国就消灭了鲜虞、杨、原、韩、贾、滑、焦、虞、虢、郇等同姓国,才变成了超级大国。卫灭了邢,蔡灭了沈,鲁灭了项、极。在姓与氏中,氏比姓更凸现出它的重要性,姓与氏的翘翘板作用在春秋时已失去了平衡。
  第二,其次宗主关系在发生质变。最初是卿大夫崛起,操纵国政,国君大权旁落;随后家大夫崛起,操纵家政,卿大夫大权旁落。这样,宗法制的理论基础也遭到破坏。
  最典型的是鲁国。春秋末年,三桓(季孙、孟孙、叔孙)当权,国君的废立都由三桓说了算,甚至发展到国君流落国外,季氏不批准,便不得回国都,最后客死他乡。三桓三分公室,后来又四分公室,公室名义上还是大宗子,实际上已一无所有,是个穷光蛋了。
随后三恒的家臣又重权在握,他们玩三桓于掌上。有一次,国君下决心要灭了三桓中的季氏,季氏已岌岌其危,国君又征调孟、叔两家来围剿季氏。看来季氏是非亡不可了。关键时刻,叔孙氏的家臣经过辩论,一致认识到季氏存则三桓存,季氏亡则三桓灭,于是反戈一击,帮助季氏战胜了国君。从此三桓便由家臣说了算,到定公五年,季氏家臣阳虎竟敢囚禁季桓公及公父文伯(公文歜),逐仲梁怀,杀公何藐,在稷门之内与定公订盟,又逐公父歜和秦遄,气焰非常嚣张。定公六年,阳虎又在周社同定公和三桓盟誓,凌驾三桓之上,真是炙手可热,俨然一方诸侯。到定公八年,阳虎干脆清除三桓,取而代之,据讙、阳关反叛。
  晋国在春秋末年也是六卿说了算。六卿后来互相倾轧,不必经过国君点头便先后灭了范氏、中行氏,后来智氏又想灭了赵氏,结果反而被赵韩魏三家所灭。
  到了战国初期,卿大夫由操纵大权发展到取而代之。晋国的赵韩魏先三家分晋,然后连锅端,成立了三个新诸侯国。齐国的田氏也改姜姓齐国为田氏齐国。七强中有四个新生政权。
  这种权力再分配,摧毁了宗法制的金字塔――一层一层的千古不变的由大小宗主构成周王朝的统治集团。宗法制基础的动摇,使赖以生存的姓和氏的分工也遭到破坏。
  第三,嫡长子继承为基础的世卿世禄制度渐被破坏、被废止,这样,分封制的社会基础受到破坏。
  宗法分封制依靠嫡长子继承的世卿世禄制,方能流传数百年。但从春秋末家臣当权到战国七雄逐鹿,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了使本集团在竞争的环境中得以生存和发展,各国纷纷变法,有识之士从历史的经验教训中认识到嫡长子继承制的弊端,如果领导权落在平庸之辈的嫡长子手里,这个集团不是灭亡也是衰落。鲁国的季氏集团就多次打破常规,让庶子继承,所以季氏始终能保持三桓中的优势地位。赵氏集团也常有由庶子掌权的事,像赵襄子,便是庶子。
  由于战国是斗智斗力的时代,各国都需要大批人才,世卿世禄制已成为社会发展的绊脚石。秦国在彻底变革后,大量招揽国外人才,用客卿制(外国人担任卿大夫)打击贵族的世袭制,使秦国迅速发展壮大起来,像范睢、张仪、尉缭、李斯,都是出身低下的人,凭着他们的才干,成为统治集团中的核心人物。其他国家也不甘落后,尤其是那些游士以胸中韬略,口中辩给(jǐ),常常今夜为布衣,明晨为卿相,如吴起、苏秦等。同时,频繁的战争,也给庶民们创造了机会,他们凭着战功,纷纷成为新的权贵。
  另一方面,原来的权贵则不断被消灭与淘汰。春秋末年昭公二年叔向对晏子说的两段话最能说明这种权贵衰落情况:“栾、郤、胥、原、狐、续、庆、伯,降在皂隶,政在家门。”“晋之公族尽矣,肸闻之,公室将卑,其宗族枝叶先落,则公从之。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已。肸又无子。公室无度,幸而得死,岂其获祀?”说的是叔向一族曾有十一支,可谓兴旺发展,谁知到叔向时便只剩下羊舌氏一支,而且果然被他不幸而言中,不久在他的子侄辈手上,羊舌氏便灭族了,真的“岂其获祀”了。
  战国时,赵韩魏齐是新兴的诸侯国,他们国内的贵族早已更新换代了,只有秦楚两个国家,旧贵族盘根错节,给改革制造了许多阻力。为了根除保守势力,商鞅和吴起在改革中献出了他们的生命。
  这种社会结构的不断分化和重新组合,新制度代替旧制度,各阶级、阶层的地位不断调整,与周初的宗法制产生尖锐的冲突,表示贵贱的氏便失去了它昔日的光彩。
  第四,也是最关键的一条,郡县制的任免法彻底摧毁了世袭制,氏也就丧失了它滋生的土壤。
  战国七雄先后推行郡县制,郡县制与宗法分封制的根本区别在于任免和世袭。郡县制的各级首脑是任命的,随时也可以免去,他们没有世袭权。郡县的官员是靠食俸为生,世袭制的贵族是靠食邑坐享其成。胙土才能命氏,现在的郡县制已无土可封,因此也就无法命氏了,命氏的制度也就废止了。宋赵彦卫在《云麓漫钞》中就已提出了这种观点:“既无土可分,则姓与氏无别。”
  当然,并不是说从此大家地位平等贵贱一致了。地位贵贱照样存在,但是表现的形式变了,不用氏而用别的方法来表现它。
  上节所述女子称呼的演变其实就是社会变迁的反映。
  宗法制的终止使姓和氏都失去了他们的功能,于是姓氏便混一了。
  《日知录•杂论•氏族》(清•顾炎武):“姓氏之称,自太史公(指司马迁)始混而为一。《本纪》于秦始皇则曰:‘姓赵氏’,于汉高祖则曰‘姓刘氏’是也。”顾炎武对姓氏混一的时代认识不大正确,但《史记》确实最能体现汉代姓氏混一的现象。姓氏混一后通称为姓,且从天子到庶民都有姓了,这时,姓只表明个人所生家族的符号。
  姓氏合一后,氏字仍在用,但原来专用于男子的氏字,反倒成了表示女子家族的例称。出嫁后的女子便称为XX氏,第一位是夫家的姓,第二位是父家的姓,这样,封建社会的妇女地位比春秋时还不如,春秋时女子出嫁后有的还可以带孟仲叔季等行次,封建社会出嫁的女子则变成没有名字的人了。
  姓氏制度的演化过程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姓的产生,标志人类已进入母系社会;氏的产生,标志私有制的出现;赐姓命氏制度的出现,标志国家的形成;女人称姓的确立,标志奴隶制进入健全阶段;姓氏混一,标志奴隶制的崩溃,现代意义的姓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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