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乐龄”中华诗词 交流活动征稿启事 粤港澳大湾区地域相近、文脉相亲,为推动大湾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交流,助力人文湾区建设,特举办“湾区乐龄”中华诗词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铭记粤港澳大湾区特别是深港同根同源历史,讴歌伟大新时代,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二、征稿体裁 诗(近体诗、古风)、词(含曲、赋)为体裁。
三、征稿对象 海内外诗词爱好者。
四、征稿时间 2023年4月24日至6月30日止。
五、有关要求 (一)内容:格高、情真、辞美、意新,艺术感染力强。反映粤港澳大湾区特别是深港两地的人文交流、历史人物、重大事件、风土人情等,体现大湾区同根同源的文化底蕴。 (二)用韵:平水韵、词林正韵、中华新韵(应注明),新旧韵不能混用。 (三)数量:诗词(含律、绝、古风、词、曲、赋)每人限投诗2首、词2首,最多4首。 (四)严禁抄袭,不收旧作。获奖作品将公示,发现问题即取消参加活动资格。 (五)活动组委会对入围作品有刊登、出版、宣传等使用权,作者有署名权。 (六)收稿方式:可选用小程序接龙或电子邮箱投稿,每位作者限投1次,重复投稿取消比赛资格。 小程序投稿截止前可自行对所提交作品进行修改。
六、奖项奖金(一)诗组(近体诗与古诗):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9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300元 (二)词组(含曲赋):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9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300元 七、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华诗词学会现当代诗词研究工作委员会 中华诗词学会城镇诗词工作委员会 中华诗词研究院学术部 广东中华诗词学会 主办单位: 深圳市委老干部局 深圳市文联 承办单位: 深圳市长青老龄大学 深职院长青老龄教育学院 深圳市长青诗社 ]支持单位: 粤港澳大湾区诗词文化促进联谊会 香港诗词学会 深圳大学人文学院 上海大学中华诗词创作研究院 协办单位 长青青年诗人联谊会 长青树诗友会 长青女诗人联谊会 香港文学艺术创研会 香港大中华诗词学会 香港诗词文艺协会 全球汉诗总会深圳分会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市长青诗社。 通联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红岭中路1001号荔枝公园寄趣园一号,工作电话:755-82095301。 “湾区乐龄”中华诗词交流活动组委会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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