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正确对待杂体诗 一、杂体诗确实出自文字游戏 诗歌的产生,本与游戏相关,如斯宾诺沙所言,艺术和游戏都是余力的流露和富裕生命的表现。若从人类生存的基本需要说,无论杂体还是正体诗乃至整个文学艺术,都可归入可有可无的游戏。宋·李祁就明确的指出:“诗应是游戏”。【李祁(约公元1114年前后在世)字萧远(一作肃远),生卒年不祥,约宋徽宗政和中前后在世。雍丘(今河南杞县)人,少有诗名。宣和间,责监汉阳酒税。与王俊义首建正论。官至尚书郎。《乐府雅词》卷下载其词十四首。】历来人们批评杂体诗词是文字游戏,李祁胆大,指出凡诗都是游戏,那个时代就敢这样说,真是真知灼见。他的说法以今天的思维来说是正确的。鲁迅就幽默的说过,诗歌起源于“杭育杭育(yō)”派,说的就是诗歌源于娱乐。凡是诗体,哪怕是正体,都是从文字游戏开始的,赋、七言诗、格律诗、词都是这种出身;凡是加以各种限制、规定的文体,都有游戏因素。限制越多,规定越严的诗体,文字游戏味越浓。由此,格律诗有七大要素,岂不更是典型的文字游戏?只是人们习见习闻懵懂不觉而已。对联、诗、词、赋、曲这些讲究韵律的从某种角度上说都是文字游戏。 很多人以为,游戏文字没有什么寄托,玩弄文字而已,为人轻视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游戏文字无论作为一种表现技巧,作为一种专门的审美趣味,作为一种专业知识,在诗词中成为一种专门类别,都不应轻视。 追根究底,真正漂亮的游戏文字一定也是有所寄托的。寄托什么?寄托着诗人追求形式美的灵心慧心。不是心地空明,是作不出高度形式美的文字的。所以台湾彭须源教授对回文诗评价甚高,称“回文诗词者国宝也”。 诗歌的价值定位,在魏晋之前,主要立足于诗歌的内容和实际运用。从《尚书》之“诗言志”说,到孔子的“兴观群怨”说,直到曹丕的“经国大业不朽盛事”说,都主要是通过诗歌内容体现出来。而孔子所谓“不学诗,无以言”,则主要是指诗歌在各种庄重场合用于辞令应对的工具性意义。因此魏晋以前中国诗学对诗歌价值的判断,首要是和国计民生联系起来。 而杂体诗在汉魏六朝兴起时,多与齐梁君臣庙堂政务之余的消闲唱和结合在一起,与休暇调侃的生活场景密切有关,基本不涉及政教风化、国运兴衰、经世致用、民生疾苦等严肃内容(产生的原因另外说)。比如产生于齐梁的车名、船名、歌曲名、州郡名、建除、八音、六府、双声、叠韵之类,皆用于政事之后的消闲唱和;谜语、反舌、大言、了语之类,则多用于调侃戏谑。因此就“文学即人学”的本质特点而言,杂体诗产生之初的“生命基因”,就决定它只能侧身于诗歌主流之外。内容上的消闲调侃,则导致其偏重形式而淡化内容的倾向,并由此将六朝对文学的表现形式的探索,推向了形式主义的极端。 但有的事物是双向发展的,杂体诗词就是如此,部分走向消极,部分走向积极,对它要辩证的分析才是正确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