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林长信 于 2023-5-20 23:37 编辑
或许是我比较谦虚,因我还没有自己的成熟的系统见解,我是没有具体内容与存在、逻辑的人,又且不该掠人(名人名言)之美;故,凡对引导我/影响我/并我正在遵行的中西古今前贤导师,我若引据到他们的见解与论述,我就必需说出所摘引之来源,以便读者溯源去查证、或论辩之。因我只用了其中的一爪、一斑,难免断章取义;尤其其原著作有成书(各约200页)的完整论述。
抱歉!这是我所曾受过的学校训练,也是我目前的书写与论辩的态度。老狗是学不了新把戏的,敬希见谅。你是正在与一只老狗交谈;或者,干脆放弃交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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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a-2022-10-30/公評-
妨礙名譽、誹謗是指某人對[個人人格]的惡意公開或私下兩人以上的指控、謾罵、人身攻擊。 1-什麼叫人身攻擊、毀謗?就是在公開場合講話/發文跑出議題以外,用:[你、我],亂講你的道德、動機、人格。 2-而針對公共行政的討論,是議事。議事是指[公共事實與事件]之參與,其對象通常是一個組織或機構,與個人人格無關無涉。其公開講話/發文只用:[我們]。專注於公共議題內的就事技術及解決方法、方案,這就是討論;這就遠離了[惡意詆毀他人人格及名譽]之亂講/毀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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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b-2022-10-3/公評-
而針對藝文/詩作的討論,是思辨與分析評論。分析評論是指對[公共事實與事件]之參與,其物件通常是一個已經公開發佈的藝文/詩作的事實本身,分析評論者以內容/文本/敘事分析來對詩作的:1詩思、2技巧、3風格、4時代特色、5歷史脈絡、6藝術價值等進行論證,與作者的個人人格概無關涉。通常的辯論禮節用詞是:我們;而非:你呀,我呀。 詩歌評論人如果冒失涉入人身攻擊,會立即自貶其本身的人格素養與價值,同時自證失焦,無能力聚焦在分析評論上,僅僅在虛張聲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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