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拗救 一、所谓“拗救” 格律诗的格就是格式,它包括:平仄、粘对等。 诗词格律中所讲的平仄,乃指平声字和仄声字。换句话说,在律格中,平声字位只能用平声字,仄声字位可用上声字、或去声字或入声字。 要是严格按标准格式定平仄写诗,确实难度很大,恐怕也就没有那么多好诗了。为了解决难度问题,不至于使一些好诗荒废掉,同时又要保证音律、韵律的谐和,处在非节奏点上的“一、三、五”位置,其平仄是不受限制的。除了上面提到的“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如此的,下面分说)外,古人们还鼓捣出了一个叫“拗救”的东东,作为近体诗格式的灵活使用原则。 什么是“拗救”呢?所谓拗救,其实包括了两个方面,即拗和救。拗了,然后想办法去救。格律诗中,诗句的第二、四、六处的平仄必需分明而不可宽限,而拗救,不过是“将错就错”,实际上是一错再错的掩饰而已。而且,如果真能拗救的话,格律诗便无格律可言了。就七字句而言,仅仅剩下第七字可以不“拗”,何况还有所谓“上句拗、下句救”;“拗而不救”。等等,格律将荡然无存,也就谈不上什么格律诗了。 事实上,唐人格律诗是在杜甫之后才基本定型的,杜甫及其以前的诗作都不可以作为“拗救”的论据。所谓“拗救”,它是后人搞出来的,给前人作品贴的一块创可贴。中国文字成千上万,那么多的平声或仄声字,随便换一个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特意去先拗后救。 二、“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关于“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只是一个大致的规定,在有些地方,一三五还是要论的。说明如下: 句式一:“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该句式,上联的第五个字必须是平声,下联的第五个字必须是仄声,否则,就是三平尾或三仄尾。 句式二:“仄仄平平仄仄平”,当第三个字该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后,那么,第五个字必须换用一个平声字,否则,会成为孤平句,孤平是格律诗的大忌。 句式三:“仄仄平平平仄仄”,这是一个特殊格式,他的第五个字和第六个字的平仄可以换用。也就是可以变成:“仄仄平平仄平仄”。这是千百年来约定俗成的一个格式,也只有这一个句式五六字换用,但他不是拗救,是特定句式。 例句;林逋的“山园小梅”中: 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霜禽欲下先偷眼,粉蝶如知合断魂。 幸有微吟可相押,不须檀板共金樽。 该诗中,疏影横斜水清浅。就是特定句式。 除了以上三种句式外,其他一三五位置的平仄是不受限制的。可以随便换用,需要说明的是,那不叫“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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