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这首诗是给诗友抛砖的诗。大家给提提意见和建议。
锦城树下昧鸳鸯,我我卿卿辣眼光。 青涩杏红羞不住,赶忙墙外吐芬芳。
由来如下:
群里诗友 于少发 写了一首《公园一瞥》
桃花树下有情人,动作夸张忒认真。
红杏初开瞧不得,墙头探出半边身。
然后在群里询问大家的看法。
我说:“墙头梗已经烂了,换换?”
他说:“墙头必须要用,给杏花正名 。”
我说:“觉得这样写太直白了,懂是好懂,就是不够委婉,把有情人改成鸳鸯呢?明面写鸳鸯,但大家又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他说:“鸳鸯不合律呀。”
我说:“想办法,办法比困难多。”
然后就没下文了,原来他投稿去了,在流云发了一次,得了些好评,然后就投了《诗海》,一天后得到的反馈是“前两句弱,酌改。”
他在群里说:“我非常惭愧,惭愧没听吟吟的话。自己写的诗,老是停留在臆想当中,不可自拔,并不管别人感想。旁观者清老师曾提醒过我,我还一意孤行,夜郎自大。”
我回复说:“诗不厌改,还可以再改改,反正我自己的诗是一改再改,就算发了也会改。掌握一些方法就可以避免了这样的情况。”然后扒拉扒拉发语音说了一通。
他回复:“听明白了,但拿起笔来就一个字——懵。”看来明白理解和实践还是有距离。
过了会,他又回复:“改了一遍,不尽人意,有点脱。”
蜜蜂偏爱嗅青春,为动芳菲裙下臣。
红杏初开瞧不得,墙头探出半边身。
我只好告诉他,在原句的基础上改,第一灵感往往是最佳的。
他回复:“原句不好改,原句改了两回一看跟转结失粘了,而且前二句确实俗,桃花,情人,承句也不好。不是诗家语。请老师赐玉,不胜感激。”
盛情难却,于是我花了几个小时抛了这个砖。
发论坛上来同时也请诸位诗友多给我拍拍砖,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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