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明后期诗论中关于七言律的取向之争,反映了盛唐派对七律发展中正与变的不同认识被视为正宗的盛唐七律平和优雅高华壮丽,这种格调的形成与七律和乐府歌行的同源性以及早期主要用于应制体的历史影响有关杜甫七律被明清诗家公认为变格,其深层原因在于杜甫探索七律体式原理和发掘其表现潜力的自觉意识。他不但在继承初盛唐七律传统表现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突破其题材结构及表意抒情的单一性;更重要的是在后期七律中利用七言可以单句成行的特性,加大句联之间的独立性和跳跃性,以及句脉转折的自由度;同时在意象的提炼组合以及与声调的配合方面深入到心理感觉的表现这些探索的意义在于从多种角度发掘了七律体式对各类题材的适应性,大大拓展了七律的抒情和议论功能,使七律在体调和表现上进一步与七言古体区别开来,并以其能融各体之法,各种之意的巨大容量成为中唐以后应用最广的诗歌体裁。
关键词: 杜甫;七律;正宗;变格;体式原理。
杜甫的七律从宋代开始,就受到历代诗家的推崇。宋元论诗格诗法的著作,多以杜甫七律为例。明清的绝大多数诗家,更是视杜甫七律为最高典范。今人研究杜甫七律成就的论著也不计其数。但是在明后期的某些论著中,对杜甫的七律存在着一些争议,却罕见当代学者论及。胡震亨《唐音癸签》说:“七言律独取王李而绌老杜者,李于鳞也。夷王、李于岑、高而大家老杜者,高廷礼也。尊老杜而谓王不如李者,胡元瑞也。谓老杜即不无利钝,终是上国武库,又谓摩诘堪敌老杜,他皆莫及者,王弇州也。意见互殊,几成诤论。虽然,吾终以弇州公之言为衷。”[1]胡震亨的《唐音癸签》完成于明末,这一争议应是他从嘉隆以来最有代表性的几位诗家著作中总结出来的。其中提到的李攀龙、高棅、胡应麟、王世贞四人,诗学倾向大体一致,都是宗盛唐派,但是对于王维、李颀和杜甫七律的地位却存在不同评价,这是什么原因呢?目前尚未见到过认真的解答。笔者在遍查明清诗论文献之后,注意到还有其他盛唐派学者实际上也响应了这一争议。联系他们的相关论述,可知导致争议的关键在于如何认识七律的正变问题。以盛唐七律为正宗,以杜甫七律为变格的看法,在明清诗论中比较多见。当代学界虽也有一些关于杜诗之变的讨论,但是一般都限于风格和声律的层面,对于杜甫七律的变格,也多着眼于拗律和句法的研究,因而仅凭这些已有成果,还难于解答胡震亨提出的问题。笔者认为,如果能从七律发展的时段性,以及杜甫自觉探索七律体式的原理等角度来看他的变格,可以更透彻地解释这一争议的性质,也有益于更清晰地评价杜甫七律体格创新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