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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五异声、二四异声、二四异平仄。既是三个概念,也表现了历史的进程。二五异声是沈约等人提出来的八病说之一,即第二与第五字的声调不能相同。这是由古风的自然节奏决定的,所以古风的节奏为23,不能被汉语语法的语意节奏所左右。后来刘滔发现其实第四字也很重要,因此提出二四异声,即第二字与第四字也不能同声。这是对八病说的补充与发展。,是在不断的创作实践中发现的新的现象,这种现象反映节奏已在渐变,这种变化成为唐近体诗产生的坯胎,但它还只是渐变,还没有裂变,因此虽然二四异声自然而然产生了许多后人确认的律句(24平仄相间),并且出现了许多(后来且越来越多)后人确认的律诗(由律句组成的诗)。但是当时的平仄相间是平声与上、去、入等组成的句子,是声调上的组合,并不是平仄的组合,只是平声与其他声调的组合正好与平仄概念出现后的平仄相间相符合,但它是自发的,不是自觉的。自发的律诗再多,哪怕连“三相”原则都符合了,成标准的近体诗了,但它仍然不是近体诗,因为它只是自发的,不是自觉的(所谓自觉地,就是要主动的受人为规定的约束),是种瞎猫逮到死老鼠的现象。自发的“格律诗”为后人集聚了经验,所以说它是自觉的“格律诗”的坯胎。三羊先生正是缺乏这种历史进化观念,于是把格律诗的历史前移了数百年,按他这种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的观念,其实格律诗还可以迁移数百年,因为汉魏晋中也能找到这种符合的或近似的“格律诗”(古人称之为魏绝),如果这样看问题,我们的眼睛就会一片模糊,永远处于争论中,永远没有正确的结论。 刘滔的24异声,虽也分成两组,但是他的原则是声调,有十二种组合(平上、上平、平去、去平、平入、入平、上去、去上、上入、入上、去入、入去),其中有平的就占了六种,所以律句的出现频率较高,这就是格律诗出现的优先条件。 长期的、大量的积累,量变就会产生质变,这就是裂变(飞跃)了。唐初,武则天时期,因为官场大清洗,急需新生力量上位。在科考中诗文已经占据了重要位置,然而大量文人因为缺乏音韵知识,导致诗文水平不高,错失仕途。格律诗的规范也逐渐成型,这个时候,就急需一套简单、明白、针对诗歌创作的音韵学规则。 许敬宗奏议合并、修整韵书。于是武则天钦点,丞相许敬宗编写了一部新韵书。许敬宗根据平声出现的频率,为了科考的方便,平仄的概念顺势而生,大幅度减低了四声在诗歌创作中的混杂繁复。干脆把这十二种组合简化为两组,正式出现了“平侧”两个词,后人把侧写成仄(是谁第一个写“仄”,尚希望有人把他“揪”出来)并把《切韵》里的窄韵和音近的邻韵合并使用(似乎没有改《切韵》的书名,到玄宗时才修订为《唐韵》)。于是近体诗正式登台,经过形成、发展等历程,最后据说在沈宋手上定型(用“据说”,是因为证据还不足以完全服人)。因此“平仄”、“声律”成为格律诗与古风的各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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