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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5 12:2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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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汉朝版的“老年证”不噎之鸟、鸠扙。
“王杖诏书”与汉代养老制度
1981年,甘肃武威汉墓出土了王杖诏书令册简,简上的墨书显示,这是西汉皇帝的诏书,其中有一条规定,皇帝要为年满七十岁的老人赐一根长达一米九的鸠扙,扙首是口含食粒的彩绘漆木鸠鸟,被称为不噎之鸟。
持有鸠扙的老人拥有不交租、不交税、可以在集市卖官方专营物资比如酒、即使触犯刑法非首犯可以免刑,等等,以立法的形式保障了老人的一些权益。
鸠扙就是汉朝版的“老年证”,王杖诏书令册简是西汉养老制度形成证明的出土实物资料。本文从“王杖诏书”谈谈汉朝的养老制度。
一、汉朝养老制度的形成
1、将孝从个人道德修养层面提升到国家方略高度
中国从历史上讲就是一个尊老敬老的国度,对待老人要有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顾和情感上的关怀。
秦汉以前,作为以农耕为主体的民族,形成的文化传统就有贵老的内容了,农耕民族依附土地,生活状态稳定,物质生产生活资料相对充足,老人有丰富的生产生活经验,对于群体生活的人有其特有的精神价值。
及至孔子提出以“以孝治天下”的理论,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汉朝皇帝宣传以“孝”治国,靠加强封建伦理道德来巩固自己的统治。
汉初汉文帝时,不仅以身作则,履行孝道大义,还将孝道贯彻在治国方略中,开创了“以孝治天下”的教化模式,汉朝也逐渐形成了以“孝”为主线的封建论理道德系统以及养老制度。
西汉文帝刘恒为母亲尝汤药的故事成为后世孝行的典范,他的行为完美体现了传统孝道的精神所在。
汉文帝刘恒以封建君主之尊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将孝行提升至国家高度,成为中国人家国天下情怀的滥觞。
而汉朝的所有皇帝中,除了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和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其他的皇帝谥号都有一个“孝”字,彰显了汉朝在养老制度上的功德。
2、“举孝廉”选官制度反促进养老制度推进
孝廉,即孝子廉吏,是汉代察举制的主要科目之一。举孝廉是由下向上推举人才为官的制度。
公元前134年,汉武帝诏令郡国举孝廉,是为孝廉初设,但开始时并不是常科,不被重视。后来,孝廉出身的官员被认为是正途清流,举孝廉之后升迁快速,前程无量。
以后的孝廉大多都是精通儒学的高官和富豪子弟。“举孝廉”成为孝道社会化普及化最强劲的动力。
汉朝从武帝开始,“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将家庭中对父母的孝顺和政治生活中对君王的忠诚相通,家国同构的观念使“孝”和“忠”有必然的联系,国家以制度性规定为孝子开启了通达的仕途,汉朝是忠教观念法理化的开端。
汉朝许多光耀后世的名臣都是忠孝两全的典型,像陈藩、黄香等。在“扬”孝的同时,国家也强力“惩”不孝,对不孝官员的处罚相当严厉,削爵、免官、终身禁锢等。
以君主为代表的统治阶层对孝的支持,同时就论证了忠君的合理性。统治者出于加强自身统治的需要,不断强化忠君思想,同时也就不断强化孝道思想。
3、引经著文推进“孝”的全面社会化
《孝经》是儒家阐述孝道和孝治思想的经典著作,指出孝是诸德之本,国君可以孝治国,臣民以孝立身理家。不同身份的人行孝内容各不相同,有“天子之孝、诸侯之孝、士人之孝、庶民之孝”。 将“孝”贯穿于一切人的一切行为之中。
汉朝首开专门为孝子立传先河。刘向的《孝子传》,是汉朝专门的国家级出版教化读物。
汉朝留给后世大量的孝子故事,这些故事的主人公上至天子下至贩夫走卒,不分贵贱、不异男女分布于社会各个阶层。
我们看《三国演义》发现,很多名人都需要回家奉养老人,三国故事中徐庶、赵云都有过回家养老人的情节。这正是汉朝四百年之风对当时社会中人的影响,养老不仅是个人的道德伦理问题,更是一种法律规定,一个人必须承担家庭养老的责任。
二、汉朝的养老制度和政策
汉朝的养老制度和养老政策始终一致。每隔一段时间,皇帝就专门下诏晓谕臣民,国家对老人的优惠政策措施。每年秋天的时候,国家进行人口普查,对达到不同年龄段的老人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
汉朝规定年龄超过50岁,即被视为老人,将可以享受某些优惠政策,随着年龄增长,按照老人年龄段的不同,可以享受的政策优惠力度越大,种类越多。
1、将老人纳入了统治序列当中
公元前205年,汉高祖刘邦下诏:举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率众为善,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三老,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复除徭戍。
汉朝乡、县到郡国的三级行政机构中,都有专门负责教化的官吏,这就是“三老”,年龄超过五十岁的德望众的普通人,就具备担任“乡三老”的资格,“县三老”由“乡三老”中选择出来,同理“郡三老”由“县三老”中择优选用。
与中央帝国选派的相应层级的管吏共同管理郡县范围内的教化事务,并且免除他的服劳役和戍边的义务。
2、王杖制度
年龄超过70岁,并且有威望的人,官府授予“王杖”,持有王杖的人可以走皇帝专用驰道,出入官府,在路上迎面的路人都得礼让。
西汉初期受“王杖”的年龄根据有无爵位,稍有区别,其中五等爵大夫以上爵位的70岁就可以,没有爵位的得要75岁以后,后来受“王杖”的爵位限制慢慢消失,任何人只要超过70岁就可以。
汉成帝“建始二年”诏: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入官府不趋,吏民有敢殴辱者,逆不道,弃市。
也就是说70岁有王杖的人,可以享受与六百石俸禄的官员相同的待遇,而且进官府可以不向官员行礼,下层小吏以及普通百姓要殴打侮辱老人,就是大逆不道,处以弃市的刑罚。
汉文帝、汉武帝时期的“养老令”以及目前出土的汉简综合来看,汉朝对老年人的养老主要分两种形式,一种是较稳定的、制度性的,比如授王杖、受鬻法等,一种是临时性的,赏赐米、酒、肉、帛等。
3、高年复除、复子孙
复除指依据法律规定和临时诏令,免除相应人等应服的徭役和应纳的租税。
汉朝对高龄老人都有复除权,本文开篇提到的《王杖诏书令》提到,年龄超过60岁没儿子的鳏夫、寡妇,在市场上买卖东西免收租税,给予复除。
家里有80岁以上的老人,子孙可以享受减赋税待遇,有90岁以上的老人,家里可以有一个儿子不用服徭役。若家中老人年岁高而且照顾得好,让子孙有了孝子之名,全家徭役都免除,子孙可以“举孝廉”,长寿就可以助力儿孙走上仕途。
4、受鬻法和赐物
基层人群中弱势群体老人和幼童的温饱,是一个国家国力发展的重要指标,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和福利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受鬻就是官府向特定人群发放的现成的食物。
受鬻法最初是发放米粥。汉文帝时期对于不同年龄段的老人有不同赏赐的规定,不但要保证老人的“食”之需,还照顾老人的“衣”之需。
“受鬻法”一词正式出现在皇帝诏书中,是在汉武帝时期。东汉时期的汉章帝和汉安帝也都曾下诏督促受鬻法执行。
汉朝“受鬻法”基本贯彻始终,考古资料证实,在汉彩绘和汉画像石中都有“养老图”出现,表现官吏向老人致粥或者老人亲自到官府去领粮食。
“受鬻法”保障老人的基本生活,赐物从尊重老人的角度出发,更高级一些。
汉朝皇帝对高龄老人赐物与受鬻法并行,赐物从汉文帝元年即开始施行。对老人的赐物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专门针对老年人,并按年龄段将老人进行较细的划分,80岁、90岁以上的分别赐予不同的衣食。
第二种是与其他弱势群体一起赐物,“鳏寡孤独”者等与老人一同受赐。第三种是皇帝在巡幸路上对巡幸路线周边的老人赐物。
汉文帝之后直到东汉的多位皇帝也多有对赐物制度的实施。
总结
总之,汉朝促进了养老制度化正式形成,养老的制度化对大汉四百年雄风以及后世中国孝文化的形成影响巨大。我国现在进入老龄化社会,但现在医疗和食品与昔不可同言,寿命也提高不少,回望探讨中国的养老制度的历史溯源还是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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