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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少咸集渡酒家,路边冷意落飞花。长衫清白应鲜有,论语偷书是分茶。
时景寒如东去水,金龟无计混昏鸦。却将一醉能忘事,何处天涯不日斜
孔乙己本来是给咸亨酒家留诗一首的,可惜了,因为他不再有钱,地位低下到贱人的地步,所以也就人理会。(编的)
孔乙己
环境造就人,孔乙己生活在新旧社会的过渡时期,其性格就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孔乙己善良朴实,另一方面他迂腐顽固,真是令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孔乙己这样性格的人物,毫无疑问是一个悲剧形象。
迂腐
孔乙己是清朝末年的知识分子,他信奉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教条,但是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上,有没有功名利禄,生活过得非常穷酸。孔乙己有着封建教育制度影响下的书生特有的清高本质,没有经济来源,也不愿意从事劳动赚取钱财,端着读书人的架子只能越过越穷。关于孔乙己那句"窃书算不算偷"的名言,我们可以看出他作为穷困潦倒的书生的迂腐一面。当大家嘲笑他偷书的时候,孔乙己只能无力的回击一句"窃书不算偷",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这是多么可笑的歪理,此时孔乙己的穷酸迂腐可见一斑。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的悲惨形象。篇幅不长,但是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
《孔乙己》的主角孔乙己,据鲁迅先生自己告诉我,也确有此人,此人姓孟,常在咸亨酒店喝酒,人们都叫他做"孟夫子",其行径与,《孔乙己》中描述相差不多。他本姓孟,大家叫他孟夫子,他的本名因此失传,他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以致穷得讨饭。他替人家抄书,可是喜欢喝酒,有时连书纸笔都卖掉了。穷极时混进书房里去偷东西,被人抓住,硬说是"窃"书不能算偷……他常到咸亨酒店来吃酒,可能住在近地,却也始终没人知道。后来他用蒲包垫着在地上,两手撑了走路,也还来吃过酒,后来便不见了。作者的本家,名叫"四七"。此人喜欢喝酒,抽鸦片,但能写得一手好字。经常穿着破旧肮脏的竹布长衫,头上歪戴瓜皮帽,到处游荡。他好骂人,却经常被人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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