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浪诗人奇文神韵首席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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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平常说话,有一套约定俗成的规范,我们平常作诗亦有一套严格的格律要求。倘若打破它,换个方式来说,虽然觉得拗逆不顺,不习惯,却感到新鲜,有吸引力。
王安石的所谓的“诗家语”,就是要打破平常熟习的用语,使之挺拔雄健,一新耳目,同时在意蕴的表达上也显得更有力度,更丰富饱满。比如“日斜奏罢长杨赋”和“日斜奏赋长杨罢”,在表达的事实内容上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在表达的重点、层次和意味上却有微妙的差异。“日斜奏罢长杨赋”重点在“奏罢”,强调奏赋过程的终结,在表述上分为三个层次:日斜——奏罢——长杨赋。时间、动作、对象,“奏罢”虽然有动作感,却已近结束,对象也不突出。“日斜奏赋长杨罢”,将动补结构“奏罢”,变为动宾结构“奏赋”,动作感既强烈,且突出“奏”的对象为“赋”,进而强调这不是一般的赋,而是“长杨”赋。《长杨赋》本是汉代杨雄的名作,这里借指应试的好文章。这样在表述上不但多了一个层次,而且更有递进感。日斜——奏赋——长杨(赋)——罢。“长杨”置于“赋”之后,重点后现,造成语词的悬念效果,起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又以其颠倒“长杨赋”的习惯称谓,语感拗硬,读音有劲,产生一种反常的刚健之美。
再比如老杜《秋兴八首》第八首的那一联名句:“稥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这一句子也够拗了,照字面看,也不太好懂。如果改为:“鹦鹉啄余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就明白顺畅了。但诗论家认为改了便不是好句。沈括则以为“此盖语反而意宽”。说话颠倒了,意味却更丰富。为什么会这样呢?周振甫解释说:“原来杜甫这诗是写回忆长安景物,他要强调京里景物的美好,说那里的香稻不是一般的稻,是鹦鹉啄余的稻;那里的碧梧不是一般的梧桐,是凤凰栖老的梧桐。所以这样造句。就是香稻——鹦鹉啄余粒,碧梧——凤凰栖老枝。采用描写句,把重点放在香稻和碧梧上,是侧重的写法。要是改为“鹦鹉啄余香稻粒,凤凰栖老碧梧枝”,便成为叙述句,叙述鹦鹉凤凰的动作,重点完全不同了。再说,照原来的描写句,侧重点在香稻碧梧,那么所谓鹦鹉啄余,凤凰栖老都是虚的,只是说明香稻碧梧的不同寻常而已。要是改为叙述句,好像真的有鹦鹉凤凰的啄和栖,反而显得拘泥了。”应该说周先生的分析够透彻了。
如果从形式上看,“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主语、谓语、宾语俱全,完全符合语法,所谓“语反”,是就所表达的关系而言的。这两句在表达层次上是把所强调的重点置于句首,然后逐层伸说,渐次展示。显然,这种重点前置而造成的层递关系,产生了逐层渲染的作用,加深了读者的印象。
对拗句,你可以在创作实践中加深体会并学着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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