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诤友 于 2022-8-24 19:45 编辑
文责自负原帖,转自中华诗词论坛诗词理论版。
让人说话,天会塌吗? 文/文责自负 笔者日前发过五个主帖,结果《为什么说背靠背式各级各类所谓诗词大赛都是祸国殃民的》被锁帖并下沉,《略说“诗写真实,诗写个性,诗写小我,诗中有我”之肤浅》被删、随后的投诉帖《《略说“诗写真实,诗写个性,诗写小我,诗中有我”之肤浅》缘何被删?》也被删、《国字号诗词理论栏目的基本任务与历史使命究竟是什么》又被删,再发《国字号诗词理论栏目的基本任务与历史使命究竟是什么》,居然还被删。这架势,分明就是不让人说话嘛!可是,为什么呢?让人说话,天会塌吗?
我看不会。当然,某些人一己之井中天可能会塌,某些组织一方之平仄天可能会塌,众多诗词企业万方之平仄天可能都会塌。塌就塌嘛,那本来就不是什么天,而是迷雾,是蜃楼,是虚妄。拨开迷雾,吹散蜃楼,走出虚妄,重现传统诗词之朗朗天,又有什么不好呢?须知,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乃是国家与民族层面之大业,文化软实力乃是我泱泱大中华综合国力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诗词文化又是文化软实力至关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当此之际,作为国字号诗词理论栏目,难道不该有所作为吗?
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在先期业已坦承《解析学术研讨基本规矩“学术面前人人平等”》“是一篇好文章”的前提下,金筑子首版先生在那个投诉帖下最终给出的删帖理由,居然仍是这样一套匪夷所思的说辞:
“别人说诗写真实,那是别人的事。理论各说各的,你攻击别人,居心不良,就该删你!”
笔者当时是这样回答的:
“攻击谁了?怎么攻击的?商榷也好,批评也罢,提出不同意见就给安个攻击的罪名?说不过辩不过论不过时,便如此疯耍?这还是诗词理论版吗?不辱没这个国字号吗?”
岂料这段屏间回复很快就被删除,那个投诉帖随后也被删除。最终,全部五个主帖,居然落得一锁沉四被删的下场。这就太过分,太过令人匪夷所思,也实在让人无法接受了吧?
须知,这里毕竟是堂堂中华诗词论坛的诗词理论版,乃是国字号诗词学术研讨重地,是必须无条件讲求“学术面前人人平等”之所,你连篇累牍地发表似是而非之文论,一而再、再而三地删除学术异己的商榷文章实属不宜。你是文论,我也是文论,我提出质疑和商榷有何不可?
再次郑重提请金筑子首版先生:跳出自我,跳出圈子,以2035为重,以当代乃至未来民族诗词文化可持续性健康发展大局为重,仔细揣摩《国字号诗词理论栏目的基本任务与历史使命究竟是什么》,并请留下这帖重新编辑的《略说“诗写真实,诗写个性,诗写小我,诗中有我”之肤浅》吧!
略说“诗写真实,诗写个性,诗写小我,诗中有我”之肤浅
阅罢《诗写真实,诗写个性;诗写小我,诗中有我》,不以为然。不是说这些说法干脆就不对头,而是觉得明显失于肤浅。有道是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里毕竟是国字号诗词理论版,考虑到金筑子先生连篇累牍,并频频以一己之诗例佐证,纵无主观故意,客观上也有广泛误导之虞,故此匆匆草就这篇小文,试与金先生商榷。
时至今日,但凡稍具常识者,“诗言志”、“诗缘情而绮靡”、“诗以道性情”之类经典表述谁不知之,谁又不能言说呢?此等常识中的常识何须滥道?问题是真正值得入诗之情却未必人人知晓,纵写真实、写个性、写小我,也未必就能诗中有我。近代“中国思想启蒙之父”黄宗羲之论,便比金先生之说深入得多,殊堪玩味:
《黄孚先诗序》中有云:
“情者,可以贯金石,动鬼神。古之人情与物相游而不能相舍,不但忠臣之事其君,孝子之事其亲,思妇劳人结不可解;即风云月露,草木虫鱼,无一非真意之流通,故无溢言曼辞以入章句,无谄笑柔色以资应酬。‘唯其有之,是以似之’。今人亦何情之有!情随事转,事因世变,乾啼湿哭,总为肤受,即其父母兄弟,亦若败梗飞絮,适相遭于江湖之上。‘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然而习心幻结,俄顷销亡。其发于心著于声者,未可便谓之情也。由此论之,今人之诗,非不出于性情也,以无性情之可出也。”
由此可见,黄氏心目中的性情绝非寻常之性情,浅薄之性情,更非虚情甚或矫情,而是真挚之至性至情, 惟其如此,才可望诗中有我在。黄氏还认为:“才力功夫,皆性情所出。” “诗人萃天地之清气,以月露风云花鸟为其性情,其景与意不可分也。月露风云花鸟之在天地间,俄顷灭没,而诗人能结之不散;常人未尝不月露风云花鸟之咏,非其性情,极雕缋而不能亲也。”
值得注意的是,黄氏并未排斥风花雪月,而是强调物我之关系乃是相游而不相舍,当“结不可解”,亦即此情无计可消除或曰二者合而为一之时,再口占之,抑或诉诸笔端,形诸文字,纵使所吟咏者乃是“风云月露,草木虫鱼”,也可算得真情实感。
在此,黄氏实际上谈及了情之真伪。诸如“习心幻结,俄倾销亡”式矫情甚或伪情,尽管也是“发于心,着于声”,却与唐以前长出来的、唐人嚷出来的“与物相游不能相舍”之情、“结不可解”之情有着天壤之别。此等与主体分离抑或业已严重异化了的情,在黄氏看来,已然算不得可以入诗之情。
黄氏认为,论诗只讲性情而不进一步对性情作出区分,也是一种似是而非之论:“以不及情之情与情至之情,较其离合于长吟高啸之间,以为同出于情也,窃恐似之而非矣。”黄氏斥为“不及情之情”者,绝不仅仅限于一些不够高尚的俗情,比如陷于追求“富贵福泽”的世情俗态,更包括置国破家亡于脑后,趋炎附势,丐贷权势,投机取利的卑污心迹。
由此可见,仅仅泛泛地满足于“诗写真实,诗写个性,诗写小我,诗中有我”,通常是不够的,显然是不够的,在认识上失于肤浅,在创作中更难免跑偏。为什么呢?因为其中无可避免地可能存在大量“不及情之情”抑或早已被人写烂了的俗情。此等所谓的情,纵然硬写出来,其实也没什么价值,既无社会历史价值,也无实际交流价值,更不会动人心摇人魄。若再流于简单说事论理,言尽意竭,表达粗糙,余味索然,那就更无趣了。时下不计其数虽未失真,却失于简单说事论理,并且千篇一律的同质化匠人体也好,老干体也罢,还不就是这样吗?
在黄氏看来,凡此种种,其实都不配称诗。当然,就时下而言,若只写给自己看,或在自家院里只给家人看,在微信群里只给群友看,抑或只在某个社区沙龙内小范围交流,其实都无伤大雅,互夸好诗好词,甚或互称当代李杜苏辛,其实也无所谓,反正就是一个玩嘛,高兴就行。
但是,凡事都有一个度。若是争先恐后地争相拿到国字号诗词平台上招摇、显摆、求夸,那就显然不宜,理当慎之又慎,因为这既关乎国家与民族层面的诗词文化颜面,又严重关乎宏观导向问题。2035在即,我们必须承认,现阶段诸多国字号诗词平台上,其实多数诸如此类货色。
由此可见,真理越辩越明,此言非虚。“诗写真实,诗写个性,诗写小我,诗中有我”貌似至理,其实还很肤浅。事实上,正是因为时下人们入诗的“不及情之情”太多太滥,根本不值得一写的,他也写了,别人写过无数遍的,他也写了,头疼脑热、生老病死、男婚女嫁、张家长李家短,他都写了,甚至明显具有“老气横秋,死气沉沉”情绪基调的,他仍乐此不疲,这就玩得太过了,也是导致无数诗人甚或名家“诗集白送都没人要”的内在原因吧?
当然,最为根本的原因还是整个当代古典诗词界主体创作队伍过度老化使然。这就涉及到在真正意义上振兴诗词的接力棒攥在谁手、撒不撒手、何时撒手、如何传递,以及让人说话天能不能塌之类重大课题了。兹事体大,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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