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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与义不可得兼,舍声而取义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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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6 02: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声与义不可得兼,舍声而取义者也

近日闻唐山打人案,心有所感,题诗一首。然诗中有犯孤平句,却无好句替代,权衡利弊,还是以义为先也。观前人诗作,犯孤平者亦时有所见,何须耿耿于怀也。

图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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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6 08: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欣赏老乔伸张!
但这句:声与义不可得兼,舍声而取义者也,当是搞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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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6-17 01: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古琴 发表于 2022-6-16 08:04
欣赏老乔伸张!
但这句:声与义不可得兼,舍声而取义者也,当是搞错了。

老朽没搞错,是你搞错了。

点评

如果不能得兼,那何必格律?又如何千百年来涌出那浩如星河般的好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6-17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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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7 06: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樵限于自己此诗的水平,应该是可以的,以义为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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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17 14: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绝谷野樵 发表于 2022-6-17 01:20
老朽没搞错,是你搞错了。

如果不能得兼,那何必格律?又如何千百年来涌出那浩如星河般的好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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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0 19:5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有人把老焦的图文写成为可编辑的txt文件,这样就方便用程序来解读了。
闻唐山打人案有感
恶汉嚣张挥泰拳,女孩喋血卧唐山。
神州早已群情涌,网络更加义愤填。
数日追逃人到案,万民声讨怒冲天。
还希深究刨根底,揪出后台社稷安。

按普通话,“网络更加义愤填。” 这句是孤平。还有两句是拗句,即出律句。

  “孤平”,对多数一般的律诗来说,是可以不用太在意。
  但在严格的条件下,比如以前的科考,当今的有影响力的刊物,严肃的题材下,是应避免。这正如我们说话,有些严肃场合的话,倒也不能像平时聊天那样随便乱说,总得有点忌避才成。

   像为这样的一个影响到全国的打人案写诗,应该是要更认真一点吧?

   不然的话,我们只能认为:老焦的作诗水平就是这么一个可以混一混的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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