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浪诗社上海诗苑常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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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是在格律诗中的平仄对应位置上的用字方法。我们在学习格律诗的平仄关系的时候,经常会明明知道一个地方该平或仄,但是写诗用字语义和词义完全没办法合平仄。所以四种基本平仄格式虽然固定,在创作格律诗时,有些位置的发音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发生变化的。为了方便大家记忆,笼统地,总结出来这种说法:“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也就是说每一句诗中的平仄位貴(以七绝为例),在一、三、五三个位置上的字可平可仄,而二、四、六位置上的发音绝对是固定的,当然第七个字是句尾要用来合韵,平仄是固定的,肯定不能变化。这种总结是简单化平仄异常。其实前一句宽泛,强调的是后一句“二四六分明”。也就是说首先必须保证关键音节位置的平仄正确,然后才能来看“一三五”能否不论。至于为什么“二四六分明”,我们在前面讲平仄搭配,相替”规则的时候就已经详细解释过了,这里就不再重复。
那么在二四六分明的基础上,是不是在一、三、五位置的字的平仄真的可以随意呢?答案是否定的。
唯一能肯定的就是首句首字。因为首句首字无论平仄,都不会影响到整个句子的平仄关系。我们看一首格律诗的整体平仄关系,也是从首句第二字的平仄做出判定。
那么其他位置为什么并不是我们讲的“不论”呢?因为平仄格式有很多限制,也就是所谓“病”,基本的平仄格式都是双音节发音,抑扬顿挫,错落有致。而“一 三五不论”肯定会改变发音规则,只有在不出现格律忌讳的情況下才可以灵活处理的。
格律诗的平仄关系有哪些忌讳呢?孤平,四连平,四连仄,三平尾。出现这些情況即为出律,会影响整句诗的节奏美感。我们举例来看“一三五不论”对出律的影响。我们来看一句五言,“黄河入海流”,平仄为“平平仄仄平”,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第一字肯定就不能不论平仄,假如改成“大河入海流”“仄平仄仄平”,这就犯了孤平大忌(韵句中除韵脚外只有一个平声)。肯定不是格律诗了。
再来看一句七言,“平明送客楚山孤”,平仄为“平平仄仄仄平平”,这种情况下第五字也是绝对不能不论平仄的,如果改成“乎明送客云山孤”,变成了“平平仄仄平平平”三平尾格律大忌。
这是两种很明显的情况,其他还有很多涉及到变格,出律,拗救。但是那些都是补救措施,并非我们创作格律诗的初衷。我们学习格律诗创作,首要的是避免诗病。
所以,“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只是一个大致的总结,给初入门的格律诗学习者临时使用的,肯定不能全靠这个来作为平仄判断的依据。“二四六分明”是必须的,“—三五不论”不很靠谱。
那么,当我们在创作过程中,出现了“孤平”之类的诗病,该怎么办呢?
有三种方法:改、救、弃。
改就是换字,对诗句用字进行替换,以求合律,这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弃就是放弃,不用这句诗了,咱们重新再写,但是有时候又实在舍不得自己的灵感句子又找不到合适的字来代替,在一定的条件下我们可以进行“拗救”。
拗救
格律诗中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格律诗中出现拗句,采取一定的方式补救称作"拗救"。拗救的方法,分为三种。
在“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规则下,只要二四六关键位置平仄是交替的,没有出现诗病,就不需要拗救。而出现了关键位置失替的情况即便在古代也不多,在今天我们创作近体诗的时候基本上完全可以杜绝。
我们学习拗救,主要还是为了欣赏唐宋古诗,特别是杜甫、黄庭坚等人的拗律体。
今人创作格律诗,规则完全成熟,知识足够丰富,完全没必要故意去拗救显示水平,除非诗意到了那个位置,用宇实在不能更换(比如专有名词,典故之类的),用也无妨。但是即便喜欢,也不建议多用,因为这种所谓拗律体,是常规之外的异数,就算才高如杜甫、黄庭坚,最终也没有把这条路走出来。
句内拗救
句内拗救又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五言中的“平平平仄仄”是平起仄收格格式,对应七言则是“仄仄平平平仄仄”,仄起仄收格式。在这种格式中,如果出现“平平仄平仄”,七言出现“仄仄平平仄平仄”,比如孟浩然的《宿建德江》:“移舟泊烟渚”,这就出现了二、四位置同为平声,典型的“失替”,是为出律。而七绝如李商隐的《寄令狐郎中》:
“休问梁园日宾客”,也是这种典型:“平仄平平仄平仄”。二、四、六位置上平仄为“仄、平、平”,也不合平仄交替。
但是我们看到第三个字(七绝第五个字)原本是平声的,都换成了仄声,就是把相邻的两个字发音平仄变换了一下。这种情况在唐宋是常见的,特别是试姑诗中,以至于后人在总结这种出律自救的方式直接将这种格式归入变格,甚至不认为是出律,还给取了个
好听的名字,叫做“鲤鱼翻波”.这实际上是在句内完成了拗救,对于我们今天来说,看到“平平平仄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两种平仄格式的时候,自然想起可以“鲤鱼翻波”就好了,不用视之为出律,更不需要额外去救。
第二种,五言中的“平平仄仄平”是平起平收格式,对应七言格式是“仄仄平平仄仄平”按照首字不论的原则,这种五言格式的第一个字(七言第三字)如果发仄音的话,会出现什么现象呢?这是“一三五不论”的情况,但是我们以前说过,“一三五不论”是以不出
现诗病为原则的。
如果出现“仄平仄仄平”或七言“仄仄仄平仄仄平”,就会出现格律诗中严重的诗病:“孤平”,也就是除了韵脚字之外,其他发音中只有一个平声。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出律,所以必须做出拗救。
而这种出律的拗救方式就是把第三字(七绝第五字)原本发仄声的字换成发平声的字,成为“仄平平仄平”和“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样就解決了孤平的问题,念起来也自然通顺一些。
如李白的《宿五松山下荀媪家》:“寂寥无所欢”,“仄平平仄平”,苏轼的《新城道中二首 其一》:“溪柳自摇沙水清”,“平仄仄平平仄平”,就都是这种句内自救孤平的例子。注意苏轼句子首字“溪”对句子的平仄影响忽略不计,可平可仄,并不影响后面的出律和拗救。
对句拗救
对句拗救是在出句无法进行自救的情况下,通过下一句中字的平仄调整来做出拗救。而这种拗救是出现在“仄仄平平仄”,七言“平平仄仄平平仄”这种基础格式中。这又分为两种情况,这两种情况分别是出在句子中间两个平声上。当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因为不得已的缘故变成了仄声,如杜甫的《天末怀李白》:“鸿雁几时到?”,平仄为“平仄仄平仄”,许浑的 《咸阳城东楼》:“溪云初起日沉阁”,平仄为“平平平仄仄平仄”,这种情況属于“一三五不论”的情形,问题不大,可以不用救,但是如果第四字(七言第六字)的仄音字变成了平声字,就出现二四六关键位置上的失替,必须做出拗救,而本句已经接近最后一个字,所以只能在对句拗救。
这是大拗,这种情况非常多,最典型的就是三四字全部变成仄音,比如李商隐的《登乐游原》:“向晚意不适”,“仄仄仄仄仄”,陆游的《夜泊水村》:“一身报国有万死”,
“仄平仄仄仄仄仄”,像这种极端情況,我们如何在对句做出拗救呢?
作为“仄仄平平仄”的对句,平仄原为“平平仄仄平”,那么五言中一般把第三字的仄音换成平音,既保证了对句本身不失替,又救了出句。七言也一样,换掉“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五字的仄音。
所以“向晚意不适”的对句是“驱车登古原”,平仄连起来就是:“仄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这是对“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格式出律的拗救。而“一身报国有万死”的对句是“双鬓向人无再青”,平仄为"仄平仄仄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这是“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格式的对句拗救。
•混合拗救
上面讲了,“仄仄平平仄”的出律,需要对句拗救,而“仄仄平平仄”的对句格式是什么呢?“平平仄仄平”,那么在对“仄仄平平仄”出句拗救的同时,“平平仄仄平”也很有可能出现“孤平”的现象,需要进行自救。而进行孤平自救的方式也是切换第三字的仄音字为平音。这和对句拗救的方式是一样的。
“报国有万死”的拗救非常典型,所以编成了
拗救口诀:
报国有万死,向人无再青。
无字救双拗,佳联要记清。
也就是说极有可能出现一个字既做出了句内拗救,同时又救了出句。为什么上面这首歌谣说“无字救双拗”?因为“双鬓向人无再青”中的第五字“无”不但救了出句“一身报国有万死”的“万”字失替出律,同时避免了“向人无再青”的首字“向”导致的孤平,也救了本所以才称为“无字救双拗”。这种混合拗救的格式非常典型,也因为相对复杂容易迷惑平仄初学者。要想理清,需要大量阅读赏析近体诗。
格律诗的拗救就分为以上三种。
写格律诗的时候除了这些平仄方面需要拗救的诗病之外,还可能犯:一些小毛病。这些诗病未必会影响到整首诗出律,但是或多或少会干扰音律或者诗意,我们遇到影响比较大的,要注意避免,而一些影响小的,就根据情况而定。
诗病包括失替、失对、失粘、落韵、孤平、三平尾、撞韵、踩脚、四平头、上尾。这其中,失替、失对、失粘、落韵、孤平、三平尾都是绝对不能出现的,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了。我们讲讲后面几种不会造成出律,但是要注意尽量别犯的问题,因为会降低我们作品成为好诗的可能性。
撞韵
撞韵就是指格律诗的单数句用的仄声韵和整首诗的韵脚只是平仄之分,发音是一样的。
如著名的王安石《泊船瓜州》便撞韵了:
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第三句“岸”字和整首诗的十五删部平声韵脚撞韵了。虽然问题不大,但是我们写诗的时侯要尽量避免。
正因为是小问题,所以容易被人忽略。其实我们把这首诗反复吟诵,应该体会得出来那种感觉。当然,这是绝句,不过对律诗来说也是一样的。
踩脚
踩脚是指第三句尾字用了平声。因为第三句或者首句不押韵的首句尾字都应该是仄声结尾,这些不押韵的字成为“白脚”,一旦白脚用了平声字,就叫做“踩脚”其实这种现象也可以归到原则中去,一般格律诗出现踩脚,就是出律了。
四平头
四平头是指律诗中有四句或六句用词意思重复,挤占发挥空问,是律诗文法的不当,但是并非大忌,比如陆游的 《雪中二首其二》
春昼雪如筛,清羸病起时。
迹深惊虎过,烟绝闵僧饥
地冻萱芽短,林寒鸟哢迟。
西窗斜日晚,呵手敛残棋。
其中颌联、颈联的起头两字“迹深”、“烟绝”,“地冻”,“林寒”就是“四平头”。这个并非什么不得了的毛病,只是在写法上重复,变相地局限了内容的丰富表达,所以“碍格”,“碍格”不是出律,有时候甚至感觉不出来。
这是在文采、文法上的小问题。我们写诗到了后期熟悉格律之后,自然要追求写得更好,就要注意避开这种情况。
上尾
上尾又称“鹤膝”,是指诗中单数句仄收都发“上”声,就是我们今天说的第三声。这个问题不大,并不违背格律,只是念起来怪怪的,大家尽量避免就好了。比如:
拨棹金陵渚,遵流背城阙。
浪蹙飞船影,山挂垂轮月。
“渚”和“影”都是上声(第三声),如果有个换成入声字或者去声字(第四声),就避开了这种问题。
这些问题不像“落韵”、“孤平”之类的诗病那么严重,不会导致我们的诗出律,但是会在吟诵的时候出现一定的音律问题,还要看前后平仄搭配的具体情况。
但是,无胜于有。我们一旦有了这方面自动绕行的觉悟,那我们创作出来的近体诗就越符合正格,也就越音律晴朗,诗意明晰。
当然,这都是成为合格的近体诗的保障,并不一定就代表能写出不同凡响的好诗了。
我们需要更多地赏析古人作品,在合格的基础上提高自己作品的意境,既有形似,又有神似,才称得上好的近体格律诗。希望欣赏分析古诗中的精品的平仄和思路,看古人是如何打造意境,真正从格调上提高我们的诗词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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