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中华通韵》批判及《高考韵略》初探 第五节 编审不懂《汉语拼音方案》行业代表性不足 第一部分 《中华通韵》编审团队并未真正看懂《汉语拼音方案》 当年《《中华通韵》批判》连载时,小黄连先生还曾跟过这样两帖: “《中华通韵》划分韵部最大的笑话是看谁长得象就可以划为同一个韵部,而不是靠听。但是很遗憾,读音是靠听的,是平常人看不到的,除非你是观世音菩萨。” “结果劳民伤财,搞出的《中华通韵》还真不如自然存在的韵母表,有的地方反而是倒退,不如前人搞的新韵。” 鉴于诸如此类意见越来越多,越来越尖锐,并且越来越有价值,第九期《《中华通韵》批判》不得不继续打乱既定顺序,照例采取与临帖诗友互动方式,并且多费了一些笔墨,着重谈及《中华通韵》编审团队积数年之功,其实并未真正看懂《汉语拼音方案》,尤其是那张韵母表。此事糗则糗矣,却多少有些客观原因。 有个基本而重大的历史事实至此不得不提了。事实上,《汉语拼音方案》并非专为汉字注音而设计的,而是汉字拉丁化的产物。换言之,《汉语拼音方案》用于汉字注音只是权宜之计或曰过渡措施,其更主要的目的是为汉字拉丁化打基础的。稍具常识的高龄诗友都知道,《汉语拼音方案》之前,曾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注音符号,又称注音字母,连吕叔湘先生都曾充分肯定过。现行最新版新华字典中,仍然对应列出每个汉字的注音字母,台湾地区直到本世纪初更是一直在用。甚而至于,《汉语拼音方案》字母表中的名称音本身,便是用注音字母标注的。这就足以表明,若仅就为汉字注音而言,当年推出《汉语拼音方案》既非必要更非迫切。 当时之所以舍弃行之有效的注音字母而另搞一套,从根本上说,乃是汉字拉丁化使然。由于种种原因,汉字拉丁化运动由来已久,历史上曾经掀起过几次浪潮,仅新文化运动前后,便有刘半农、鲁迅、蔡元培、郭沫若、陶行知等六七百位文化精英联名参与其间。新中国成立后再度形成高潮,建国不久,一代伟人毛泽东主席也曾明确提出:“文字必须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于是,建国初期一穷二白、百废待兴之际,在分明已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注音字母的历史背景下,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于1958年推出了《汉语拼音方案》。 有资料显示, 1956年《中国汉语拼音草案》征求意见时,时任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的吴玉章先生曾在多个场合公开发表看法,明确表示这个拼音方案将是中国拼音化文字的基础,将来还有后续方案,尽管这个方案现阶段只是用于汉字注音。还有资料显示:当时的总体考虑是,先将《汉语拼音方案》用于注音,帮助识字,待时机成熟时再废除汉字,取而代之,此间先实行汉字简化,并取消异体字,废除繁体字。由此可见,《汉语拼音方案》醉翁之意其实并不在酒,而在最终废除汉字也。 作为适当时取代方块汉字的拼音文字初步方案, 《汉语拼音方案》自然而然地遵循了赵元任先生提出的“文字尚形”原则。关于文字尚形等等,赵元任先生曾经有过详尽的论述,此处不赘。《《汉语拼音方案》的理论释要兼及汉语拼音教学的基本观念》披露,对于赵先生的有关意见,《汉语拼音方案》的主要设计者周有光先生曾经简明扼要地归结为:音节拼写设计务求“阅读醒目,书写方便”,但不能要求拼写形式跟字音的实际读音处处紧密吻合。 《《 汉语拼音方案 》 的理论解读与教学解读》认为:“《方案 》中“文字尚形”的理念体现为两点,一是注重字母符号的清晰度和区分度 , 二是注重书写形式的简短便捷 。字母符号的清晰度和区分度要求字母形式的设计在视觉上方便辨认,不易混淆,一些符号与实际读音有出入即是为了满足视觉辨认的需求。如 : “ao、ou 、ong、iong”等,按实际读音来说,应写成“au、eu、ung、üng”, 但前者形式更清晰,也避免由于“u”与“n ”形体上的相似带来与相应韵母“an、hng、en”等的相混,区分度更高。” 无须赘述,明眼人应该早已看出,为使取代方块汉字后的拉丁化拼音文字行文和辨认方便,《汉语拼音方案》的确牺牲了部分汉语拼音字母的精确表音功能。像字母i一符表三音(舌面元音和舌尖前后音),固然囿于拉丁字母数量有限,但在实际表音方面严重有欠精确毕竟是事实。诸如此类情形,作为拉丁化文字自是无可厚非,但若作为注音工具,却无论如何都难言科学。不过,又有什么办法呢,谁让当初设计《汉语拼音方案》时汉语拼音的文字功能第一,注音功能第二并且只是阶段性的呢? 《中华通韵》编审团队显然没有注意到抑或严重忽视了这一基本而重大的历史事实,说白了,其实就是未能真正看懂《汉语拼音方案》。关键之关键在于,号称国标的《中华通韵》编审团队总该好好看看清楚,更不能以此为由而原谅自己吧? 【点评】 1)《汉语拼音方案》是特定历史条件下汉字拉丁化的产物,以适当时取代方块汉字为终极目的。若按初衷,给方块汉字注音只是阶段性辅助功能。有学者不谙这段历史,批评《汉语拼音方案》一符多音(如i、o等字符在不同场合表示不同的音)违背了注音精准原则,那显然是不公平的。须知,包括i、o在内的英文字母在不同的英语单词中也存在一符多音现象,英语国际音标表音才是精准、确切的。假使汉语拼音真的发展成为取代汉字的拼音文字,按理应有另外一套为拉丁化汉字注音的音标才是,那套音标一定是精准、确切的。 2)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迈入信息时代之际,汉字曾经面临过一场看得见摸得着的生死劫难。当时,国内外汉字拉丁化舆论再度甚嚣尘上,称中国的方块字必将消失,中国文字注定要走上拉丁化道路,并呼吁尽快推进汉字拉丁化进程,以便跟上时代步伐。吟者依稀记得,直到八十年代初,好像是在《现代汉语》之类高等院校教材中,仍见有人宣称:拼音文字是汉字改革的终极方向。有人甚至断言:计算机是汉字文化的掘墓机。直到中文输入法亦即汉字录入技术取得突破性成果后,大约1986年前后,汉字拉丁化呼声才逐渐减弱。 3)由于种种原因,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实际走向,并未像吴玉章先生所预计的那样出台《汉语拼音方案》之后续方案,更未出台官方背景的《汉语拼音方案》实施细则之类与之配套,以致给各地拼音教学造成了一定的混乱,对同一韵母的教学解读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甚至造成实际拼音教学失准现象(如ui、iu、un),与《汉语拼音方案》发生脱节等等。之所以未对现代读书人的普通话音准造成失控性影响,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央播、省播等传媒的长期存在,以及后来电视及手机的普及。 4)当代读书人毕竟置身于几乎无时无处不在的现代读书音亦即普通话语音环境之下,几乎可以随时随地根据现实语音系统之标准音自行正音。这其实也是吟者生一直强调现实语音系统重要性的原因所在。然而,遗憾的是,《中华通韵》编审团队唯书倾向极为严重,加之感染了中古平水无声哑韵综合症,居然置活生生的现实语音系统于不顾,反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揣摩韵母表中死的拼音字母外形上,分明并未看懂,偏又奉若神明,尊为理论依据,焉能不入歧途?尤为令人遗憾的是,其中一些所谓专家学者也未能免俗。唯书问题其实就是赤裸裸的本本主义、教条主义,当真是害死人啊! 6)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下汉字拉丁化的产物,《汉语拼音方案》不过是给出一个粗略梗概而已,诸多重要技术细节语焉不详抑或干脆未曾提及,甚至连普通话现实语音系统中实际存在的39个韵母都没列全,因此并不能直接帮助中小学生形成认读汉字的能力。其转化过程亦即依托汉语拼音方案及其韵母表演绎汉字字音,实际上是通过汉语拼音教学来实现的。而汉语拼音教学实践中,却又普遍只将24个韵母作为正式韵母教授,与韵母表并未完全接轨,并且存在一定的混乱。凡此种种,《中华通韵》编审团队疑似统统视而不见,真不知那些老哥哥老姐姐数年之久究竟是怎么研究的? 7)《关于《中华通韵》》披露,《中华通韵》“经过两年多的研究论证”,方始进入“结项鉴定后的试验阶段”。事实上,从2016年3月25日诗词新韵研究课题启动座谈会在京召开,到2018年9月4日形成《中华通韵》(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征求意见,直到2019年11月1日经国家教育部正是颁布施行,不算前期酝酿时间,前后历时也足有三年半之久,既有耗费巨资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科研项目支撑及有关大专院校襄助,又有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宏观指导并审查把关,到头来,居然连ie、üe之e并非单韵母e而是单韵母ê之类常识都未能厘清,以致把个理当十分严肃而又严谨的国家标准《中华通韵》搞得如彼不伦不类,实在让人匪夷所思,真个是百思不得其解啊!一叹! 第二部分 《中华通韵》编撰单位及编者的行业代表性严重不足
前曾谈及,将《中华通韵》定位为通用于各行业韵文创作的国家标准本身,便是一件十分荒唐的事情。问题是既然那么定了,总得像模像样地照着既定思路邀请各主要相关领域的龙头单位和典型代表共商大计吧?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华通韵》编撰单位及其编撰人员的行业代表性显然严重不足。 有道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鉴于历史上从来就没有一部通用于各行业韵文创作的狭义声韵类国家标准,那么,适当借鉴一下工程技术领域的相关做法,显然应在情理之中。此际,吟者手头就有一部某工程技术领域的现行国家标准,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人家的编撰团队构成。 该国标规范是个修订版本,其前言部分在进行其它必要交代的同时,还给出了负责强制性条文解释的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的单位(实为主编单位)、执行规范过程中意见或建议的反馈单位及其具体名称、地址和邮编。在此基础上,又分别给出了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其中,主编单位1个;参编单位24个,涉及多个部门或行业;参加单位3个;主要起草人31人;主要审查人10人。所涉及的28个参与单位全部列出具体名称,编审成员总共41人也都一一列出真名实姓,并将编撰与审查人员分列 。 十几年前,吟者也曾参加过国家某部委行业技术规范的编写,有关编审团队的体例模式与此类同。此外,还给出了规范批准部门、主持机构(实为归口管理部门)、出版发行机构、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及规范体例格式审查人。规范编写前的内部分工文件上,还有谁谁谁负责统稿、谁谁谁主笔哪一章等相关规定。 相形之下,《中华通韵》编审团队就单薄多了,《中华通韵》(征求意见稿)整个前言部分居然只有以下几行内容: “前言 本规范由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中华诗词学会提出。 本规范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 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实施。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华诗词学会。 本规范起草人:……” 省略号处本是一份9人名单,其中7人为中华诗词学会现任及前任会长或副会长;1人为前任会长助理,若按惯例,大抵相当于副会长;另有1人为学会现任部门领导。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此处隐去具体姓名。可以看出,9名规范起草人全是中华诗词学会内部人员,其中8人为副会长以上级别,可谓清一色的学会高层领导干部。 笔者一向认为,就某一领域的狭义韵书编撰而言,比如诗韵吧,其实只要有一个真正深谙音律的资深诗者足矣。韵文押韵事宜毕竟不像工程技术问题那般复杂,基本不存在随着科技水平的日新月异而每几年抑或十几年就得修订技术规范的需求。故此,只要现实语言系统基本稳定,其基本韵部就可以一百年不变,一千年不变,一万年不变,只需微调经重新正音的个别汉字的韵部归属即可。 但是,问题的症结在于,既然宣称适用于包括戏曲创作在内的各领域韵文创作,既然长期以来惯用大十三辙的戏曲界没有任何单位和人员实质性参与,既然连中华诗词学会的亲兄弟中国诗歌学会的资深专家也一个都没有,起草人仅仅局限于中华诗词学会的几位新老领导,那么,《中华通韵》所能反映的便只能是单一行业的独家认知。然而,《中华通韵》毕竟已然定位为通用性国家标准,如此以偏概全并强加于其他行业是否合适呢? 回答显然是否定的:不合适,而且非常不合适,既严重缺乏各涉韵艺术领域的韵事代表性,又对各相关行业有失尊重,起码客观上如此。窃以为,《中华通韵》编撰团队纵然对其它韵文创作领域一概不予理睬,被大十三辙所主导的戏曲界却是无论如何都绕不开的,否则不仅于情于理都根本讲不通,而且让人家也根本无法采用嘛!只由中诗学会一家编撰,号曰国标,又宣称适用于各类韵文题材创作,中诗学会怎能一家独大搞一言堂呢?只有封建皇帝才会这么干吧? 众所周知,戏曲界当属用韵最为宽泛的行业,长期以来尊奉大十三辙的剧种多了,还有一些曲艺门类,也采用大十三辙,各类代表性单位、代表性人员,那就更多了。那么,编撰通用于戏曲等韵文题材创作的国标《中华通韵》,怎能没有戏曲界权威人士参与呢?纵然其它剧种和曲艺人士都不邀请,总该邀请京剧界实质性参加编撰甚或给个副主编名额吧?不请资深司鼓,总该邀请资深司琴吧?不请资深司琴,也总该邀请生旦名角和资深剧作家才是吧? 遗憾的是,正如大家所看到的,《中华通韵》总共九位起草人,竟然全是中诗学会几位新老领导,其它涉韵创作领域的代表,居然一个都没有。既然如此,又岂可定位为国家标准,岂可冠以《中华通韵》之名,岂可宣称适用于“戏曲等韵文体裁的创作”呢?以京剧界为代表的其它韵文创作领域能认可吗?其它各类韵文体裁作者能心悦诚服吗? 像《中华通韵》愣将e与ie、üe合韵之类匪夷所思的离谱性错误,相信不仅宽容度最大的戏曲界不认可,其他涉及韵文创作的领域不认可。即便在诗词界内部,自由体新诗作者也不会认可,平水韵阵营更不会认可,纵然在更为狭窄的新声韵古典诗词阵营内部,只要是个合格的读书人,只要乐感尚可,只要稍具押韵常识,恐怕也不会认可吧? 【点评】 1)作为具有官方背景并且直通惯用大十三辙的戏曲界的国家标准,《中华通韵》编撰单位和编写人员,居然仅有中华诗词学会及其几位现任及前任领导,显然根本代表不了戏曲界等其他涉韵创作领域。由是观之,《中华通韵》国标之谓实在名不副实。 2)鉴于《中华通韵》的国标性质及其宣称的通用性,只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一家审定,此举既不合适,也同样不具代表性。将《中华通韵》上升到法律高度并以法压人,显然就更不合适了。如此这般,实在难以服人。 3)即便中诗学会最高领导层俱是通才,在专业能力方面可以包打天下,既将《中华通韵》定位为国标,并且宣称适用于包括戏曲在内的各领域涉韵文体创作,自当诚邀各主要相关领域代表实质性参与其间才是,哪怕只是象征性、礼节性、临时性的呢? 4)中诗学会高端旧韵匠人、老干及其幕后势力在中古平水韵问题上已然错得离谱,以致闹出大笑话,而今《中华通韵》编审团队又炮制出严重违背乐理、严重以偏概全的新韵国标并任性强推,较之强推中古平水无声哑韵,其荒唐指数也不遑多让吧? 5)究其原因,还是中国当代古典诗词界的诗词学术科学与民主环境实在太差使然。先有长期无理限制、强力打压中古平水韵不适宜性研讨,后有宣称适用于各个韵文创作领域的国家标准《中华通韵》事实上的一言堂,当代古典诗词的生态环境怎能不雪上加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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