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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理由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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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6 21: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矛盾律:

      传统逻辑基本规律之一。又称不矛盾律。它通常被表述为A不是非A,或A不能既是B又不是B。在传统逻辑里,矛盾律首先是作为事物规律提出来的,意为任一事物不能同时既具有某属性又不具有某属性。它作为思维规律,则是任一命题不能既真又不真。矛盾律也被当作一种关于认识活动的规范性规律,意为任何人不应同时断定一个命题 (A)及其否定 (并非A)。这就是说,对一个命题及其否定不应持两可之说,以免自相矛盾。矛盾律还被看成是关于逻辑语义的规律,即在同一上下文中,同一语词或语句不应既表述某一思想又不表述某一思想。违背了矛盾律的要求,思维就会陷入逻辑矛盾(A并且非A) 。而任何包含逻辑矛盾的思想又总是错误的,所以思想的无矛盾性是正确思维不可缺少的条件,也是构造一个理论体系的重要原则之一。在现代逻辑中,(A∧A) ( 读作A并且非A是假的 ),是矛盾律在命题逻辑中的体现;x(F(x)∧F(x)) (读作并非存在着一个个体x,x既有性质F又没有性质F),是矛盾律在谓词逻辑中的体现。

二、排中律:

      传统逻辑基本规律之一。通常被表述为A是B或不是B。传统逻辑首先把排中律当作事物的规律,意为任一事物在同一时间里具有某属性或不具有某属性,而没有其他可能。排中律同时也是思维的规律,即一个命题是真的或不是真的,此外没有其他可能。排中律还是关于认识活动的规范性规律,意为任何人不应同时否认一个命题(A)及其否定(并非A),即对一个命题及其否定不能持两不可之说。排中律还被当作逻辑语义的规律,即任一语词或语句在同一上下文中应表达某一思想或不表达这一思想。作为后两种规律,也叫做排中律的要求。排中律并不排除具体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中间环节以及有多种状态和各种可能性。在现代逻辑中,A∨A(读作:A或非A),是排中律在命题逻辑中的体现;"x(F(x)∨F(x))(读作:对任何个体x而言,x有性质F或没有性质F)是排中律在谓词逻辑中的体现。由于构造逻辑不承认现实世界里存在着实无穷,只承认无穷是一个过程,因此,在该逻辑中,涉及无穷对象时排中律不成立;用反证法证明存在命题,也不是一种有效的证明方法。

       例句:既说“此茅锋利,无坚不摧”,又说“此盾坚固,任刺不入”,这就违反了排中律的原理。

三、同一律:

      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不能混淆不相同的概念和判断.

      公式是:"甲是甲"或"甲等于甲"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思维对象的同一。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思维的对象必须保持同一;在讨论问题、回答问题或反驳别人的时候,各方的思维对象也要保持同一。

      (2)概念的同一。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使用的概念必须保持同一;在讨论问题、回答问题或反驳别人的时候,各方使用的概念也要保持同一。

      (3)判断的同一。同一个主体(个人或集体)在同一时间(相应的客观事物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从同一方面对同一事物作出的判断必须保持同一。同一律要求思维的确定性,但是并不否认思维的发展变化。它完全是对思维过程说的,并不要求客观事物保持同一,绝对不变。

      逻辑的“同一律”方面的内容中,应该包括“同一立场”和“同一时空”在里面。

四、充足理由律:

      主张充足理由律也是传统逻辑基本规律之一的逻辑学家﹐通常把这条规律表述为﹕任何判断必须有(充足)理由。充足理由律的提法源于17世纪末﹑18世纪初的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G.W.。他在《单子论》中说:“我们的推理是建立在两个大原则上﹐即是﹕(1)矛盾原则﹐……(2)充足理由原则﹐凭着这个原则﹐我们认为﹕任何一件事如果是真实的﹐或实在的﹐任何一个陈述如果是真的﹐就必须有一个为什么这样而不那样的充足理由﹐虽然这些理由常常总是不能为我们所知道的”。不过﹐莱布尼茨本人并未把充足理由原则当作逻辑规律。他所说的充足理由原则的确切含义是什么﹐也是一个历来有争论的问题。康德﹐I.认为﹐矛盾律与充足理由律都是真理的逻辑标准或形式标准。在他看来﹐矛盾律是反面的标准﹐因为遵守矛盾律的思想不一定真﹐而违反矛盾律的思想不可能真﹔充足理由律则是正面的标准﹐因为遵守充足理由律的思想一定是有根据的﹐是从一些原则得出而且不会导致假的结论的思想。但传统逻辑学家一般认为﹐与其说充足理由律是关于思维形式和形式逻辑的规律﹐不如说它是关于存在和事实的规律。正因为如此﹐许多传统逻辑著作中不叙述这条规律﹐现代逻辑也不讨论这个问题。



按:字符或不清晰,请查证来源:https://www.douban.com/note/633889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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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27 18: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晓青 发表于 2021-6-27 06:13
先坐沙发,容细读!

谢谢临帖

悟一点逻辑还是很有好处的,如白马非马论,运用同一律分析可知其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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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思维,也有不少人不需要学,无师自通。一如诗上的悟性,本有“天赋”一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6-27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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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27 18: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晓青 发表于 2021-6-27 18:24
逻辑思维,也有不少人不需要学,无师自通。一如诗上的悟性,本有“天赋”一说:) ...

不否认无师自通

所谓诗重形象思维,理论重逻辑思维,诗词理论是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的高度结合,做理论也好,辨识、论争理论也罢,都会运用到逻辑。

可能我没这个天赋吧,诚惶诚恐就想多长点知识,问好

点评

辩,可以雄辩,亦可以“诡辩”。有些知识点填鸭式地强行灌输当作交流,若是不小心找错对象了,比较容易尴尬。比如平仄知识,对着熟手一再传授,基本上会是自讨没趣,自然了,我不是说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6-27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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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7 21: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晓青 发表于 2021-6-27 18:35
辩,可以雄辩,亦可以“诡辩”。有些知识点填鸭式地强行灌输当作交流,若是不小心找错对象了,比较容易尴 ...

晓青老师,晚上好。

拜读晓青老师的几则评论。颇觉有趣。故,致意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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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28 08:2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有乔松 于 2021-6-28 09:16 编辑

第九节      平厌的特殊形式
  9.1这里所谓平仄上的特殊形式,指的是五言b式的第四字或七言b式的第六字该仄而平,和五言a式的第四字或七言a式的第六字该平而仄。因为五言的第四字和七言的第六字是重要的节奏点,平仄不合,似乎是大大的违犯了平仄的规律,不合于“二四六分明”的口诀,所以我们称为平仄上的特殊形式。为便于叙述起见,我们把前者叫做子类特殊形式,后者叫做丑类特殊形式。
  9.2(一)子类特殊形式是把那本该用“平平平仄仄”的五言句子改为“平平仄平仄”,又把“仄仄平平平仄仄”的七言句子改为“仄仄平平仄平仄”。换句话说,就是腹节的两个字平仄互换;本是“平仄”,现在改为“仄平”。在这种情形之下,头节上字以避免仄声为原则。(若不避免仄声,则以用普通形式为宜*)
---------------------
用同一律简单分析一下
王力说的平平仄平仄是一种特殊形式,若不避免仄声,则以用普通形式为宜(其句式则是仄平仄平仄),说的是特殊与普通的关系;而仄平仄平仄在律诗中的运用是普通形式即大拗句、古风句在在律诗中的运用,说的是大拗句、古风句在在律诗中的运用问题即出宽对严,属例外与正规的问题,违反同一律,违反而辨则是狡辩。

【"平平仄平仄” 不是唯一的格式,“仄平仄平仄” 也是可以的。】说的是什么呢?也在语法中是并列关系,这两句话的意思按同一律分析变成了平平仄平仄是特殊句、准律句,"平平仄平仄” 不是唯一的格式,仄平仄平仄也是可以的也是特殊句、准律句的格式,这不明摆着扯蛋吗

‘’讲诗律必须区别一般和特殊、正格和变格。如果过于强调特殊,以例外乱正规,那就简直无诗律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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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28 08: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有乔松 于 2021-6-28 08:50 编辑

所谓三段论
猴子有两只眼两只耳一个鼻子一张嘴,你也有两只眼两只耳一个鼻子一张嘴,所以你是猴子?

大师兄有两只眼两只耳一个鼻子一张嘴,你也有两只眼两只耳一个鼻子一张嘴,所以你是大师兄?

大师兄是人的称谓代指人,大师兄是猴子的戏称代指猴子,所以大师兄既是猴子也是人?

喜欢事事扯三段论的某就不觉得三段论缺了点什么?真以为三段论放之四海而皆准?

点评

平平仄仄一块,辩论中,若邂逅“逻辑”于跟帖文字或语句的前后上下表述上的质疑,可先取“平仄”,其次“逻辑”,主次顺序,不敢乱。 先取“平仄”的“诗词理论”要务: 若遭遇“不太深奥的问题”被具体辩手腾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6-2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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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8 09:40: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力说的平平仄平仄是一种特殊形式,若不避免仄声,则以用普通形式为宜(其句式则是仄平仄平仄)

……
王力此段话说的普通形式应指仄平平仄仄,而不是仄平仄平仄。

理论版不能把《王力格律》奉为圣旨,不允许他人质疑,如果是这样,那理论版应更名《王力格律版》。这种风气甚至比质疑风气更恶劣,拒人千里之外。版主更不能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

点评

9.1这里所谓平仄上的特殊形式,指的是五言b式的第四字或七言b式的第六字该仄而平,和五言a式的第四字或七言a式的第六字该平而仄。因为五言的第四字和七言的第六字是重要的节奏点,平仄不合,似乎是大大的违犯了平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6-2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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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8 09:52: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力的意思:
平平平仄仄是正格,变成平平仄平仄是特拗句,这时第一字平仄不能不论,不能变成仄平仄平仄,如果第一字要用仄声,那应该还用普通形式,即正格仄平平仄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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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28 10:2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山钓者 发表于 2021-6-28 09:40
王力说的平平仄平仄是一种特殊形式,若不避免仄声,则以用普通形式为宜(其句式则是仄平仄平仄)

……

9.1这里所谓平仄上的特殊形式,指的是五言b式的第四字或七言b式的第六字该仄而平,和五言a式的第四字或七言a式的第六字该平而仄。因为五言的第四字和七言的第六字是重要的节奏点,平仄不合,似乎是大大的违犯了平仄的规律,不合于“二四六分明”的口诀,所以我们称为平仄上的特殊形式。为便于叙述起见,我们把前者叫做子类特殊形式,后者叫做丑类特殊形式。
  9.2(一)子类特殊形式是把那本该用“平平平仄仄”的五言句子改为“平平仄平仄”,又把“仄仄平平平仄仄”的七言句子改为“仄仄平平仄平仄”。换句话说,就是腹节的两个字平仄互换;本是“平仄”,现在改为“仄平”。在这种情形之下,头节上字以避免仄声为原则。(若不避免仄声,则以用普通形式为宜*)
---------------
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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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类特殊形式……普通形式 王力特殊形式与普通形式相对而言,特殊形式是平平仄平仄,普通形式是平平平仄仄,头节不拘平仄,则仍是普通形式仄平平仄仄。你与一鹗飞的理解差异在此,而不是什么同一律云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6-28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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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28 10: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晓青 发表于 2021-6-28 09:37
平平仄仄一块,辩论中,若邂逅“逻辑”于跟帖文字或语句的前后上下表述上的质疑,可先取“平仄”,其次“ ...

所谓三段论是逻辑,同一律也是逻辑,但所谓三段论不能在违反同一律的前题下三段论,否则就可能是笑话。

名如白马非马论也是这个道理,假设:白马=马    ①  则
同理:黄马=马    ②  以②代入①
得:   白马=黄马    悖论
∴假设不成立
这样的三段论看似成立,实则是在违背同一律的前题下之推论,马与白马,于实则同,于名则异,所谓的白马非马是把名实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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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兄不先把自个儿整晕了,就是万幸了。主攻“逻辑”还是主攻“平仄”,自己作主吧,呵呵。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6-2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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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28 10: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晓青 发表于 2021-6-28 10:39
乔兄不先把自个儿整晕了,就是万幸了。主攻“逻辑”还是主攻“平仄”,自己作主吧,呵呵。 ...

肯定是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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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一帖,就算了。《诗词理论》栏目,凡诗者,须得领悟“诗词”与“理论”精神。主帖发帖,可围绕“诗词”二字,尽量不发不转游离于“诗词”之外的内容。 乔兄亦是版主,带头为要,吟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6-28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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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28 11: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晓青 发表于 2021-6-28 10:52
嗯,这一帖,就算了。《诗词理论》栏目,凡诗者,须得领悟“诗词”与“理论”精神。主帖发帖,可围绕“诗 ...

诗词理论,或说理或立论或质疑或肯定、否定,无不涉及逻辑,正辨与诡辨亦无不涉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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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与军事有关,与哲学有关,与佛学有关,与文学有关,与音乐有关,与建筑有关,与画画有关,依着“乔兄”的所谓“逻辑”,是否可以一一转帖? 别执着玩“逻辑”,涉其未深,容易歧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6-2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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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青 发表于 2021-6-28 11:03
诗词与军事有关,与哲学有关,与佛学有关,与文学有关,与音乐有关,与建筑有关,与画画有关,依着“乔兄 ...

诗词之题材包罗万有,诗词理论偏重于逻辑思维是难以否定的,转帖说逻辑或者说学点逻辑也正是为了鉴别理论或所谓理论

余求同存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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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栏目是:诗词理论。自行把握好,就OK。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6-2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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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大军 发表于 2021-6-28 10:43
他老早就晕了。公孙龙讲名,乔松兄讲实,公孙龙子讲概念,山有乔松抠实物。本就不在同一层面,不晕才怪。 ...


荀子就对其提出了批评,指其是“以名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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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大军 发表于 2021-6-28 11:15
跟我辩论时不必绕弯,直接从白马非马入手即可,哈哈,否则我一般也不会接茬。
但是要搞清楚白马非马论在 ...

我辨实,你辨名,不是一条道上的车,略过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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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金筑子 于 2021-6-28 17:20 编辑

故弄玄虚!诗词格律哪来什么矛盾律这些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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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金先看清楚,题头是《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理由律》,跟帖上所说的是‘’诗词理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6-28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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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筑子 发表于 2021-6-28 11:32
故弄弦虚!诗词格律哪来什么矛盾律这些玩意?!

老金先看清楚,题头是《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理由律》,跟帖上所说的是‘’诗词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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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8 11:49: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有乔松 发表于 2021-6-28 10:28
9.1这里所谓平仄上的特殊形式,指的是五言b式的第四字或七言b式的第六字该仄而平,和五言a式的第四字或七 ...

子类特殊形式……普通形式

王力特殊形式与普通形式相对而言,特殊形式是平平仄平仄,普通形式是平平平仄仄,头节不拘平仄,则仍是普通形式仄平平仄仄。你与一鹗飞的理解差异在此,而不是什么同一律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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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形之下,头节上字以避免仄声为原则。(若不避免仄声,则以用普通形式为宜*) 你的差异却是在这里,省了个论字就把普通形式说成仄平平仄仄。头节上字以避免仄声为原则说的是不能随意仄平仄平仄,若不避免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6-28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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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28 11:5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山有乔松 于 2021-6-28 12:16 编辑
北山钓者 发表于 2021-6-28 11:49
子类特殊形式……普通形式

王力特殊形式与普通形式相对而言,特殊形式是平平仄平仄,普通形式是平平平仄 ...

在这种情形之下,头节上字以避免仄声为原则。(若不避免仄声,则以用普通形式为宜*)

你的差异却是在这里,省了个论字就把普通形式说成仄平平仄仄。头节上字以避免仄声为原则说的是不能随意仄平仄平仄,若不避免仄声说的仍是平平仄平仄这个句式,如何扯得上仄平平仄仄?

同一律说的是 (1)思维对象的同一。 (2)概念的同一。 (3)判断的同一。

3例外就平仄说,用古体诗的平仄,如“昔闻洞庭水(“昔”字仄声),“八月湖水平”(仄平脚的律句倒数第四字不能用仄声),等等。就押韵说,用了通韵(实际上是出韵又叫落韵);就对仗说,彻首尾用对仗。
-’讲诗律必须区别一般和特殊、正格和变格。如果过于强调特殊,以例外乱正规,那就简直无诗律可言。‘

---再看看王力的答读者问,王力如何会不知道仄平仄平仄的句式运用?王力又是把仄平仄平仄的句式运用归在何处?符不符合同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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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好好理解理解,不要动不动就要教人逻辑,王力很简单的个意思,让你搅到爪哇国去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6-28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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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8 12:25: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有乔松 发表于 2021-6-28 11:59
在这种情形之下,头节上字以避免仄声为原则。(若不避免仄声,则以用普通形式为宜*)

你的差异却是在这里 ...

你先好好理解理解,不要动不动就要教人逻辑,王力很简单的个意思,让你搅到爪哇国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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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教人逻辑,我是自己运用逻辑。 【"平平仄平仄” 不是唯一的格式,“仄平仄平仄” 也是可以的。】--再看看你们说的是什么?在特拗句这个概念下"平平仄平仄” 与“仄平仄平仄”存在并列关系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6-28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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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28 12: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北山钓者 发表于 2021-6-28 12:25
你先好好理解理解,不要动不动就要教人逻辑,王力很简单的个意思,让你搅到爪哇国去了。 ...

我不教人逻辑,我是自己运用逻辑。

【"平平仄平仄” 不是唯一的格式,“仄平仄平仄” 也是可以的。】--再看看你们说的是什么?在特拗句这个概念下"平平仄平仄” 与“仄平仄平仄”存在并列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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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理论版不能把《王力格律》奉为圣旨,不允许他人质疑,如果是这样,那理论版应更名《王力格律版》。这种风气甚至比质疑风气更恶劣,拒人千里之外。版主更不能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我太清楚所谓‘格律派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6-28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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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28 13: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有乔松 发表于 2021-6-28 12:29
我不教人逻辑,我是自己运用逻辑。

【"平平仄平仄” 不是唯一的格式,“仄平仄平仄” 也是可以的。】-- ...

所谓‘’理论版不能把《王力格律》奉为圣旨,不允许他人质疑,如果是这样,那理论版应更名《王力格律版》。这种风气甚至比质疑风气更恶劣,拒人千里之外。版主更不能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我太清楚所谓‘格律派’的把戏了,不是以特殊对普遍就是以例外对正规,不是今天说三平尾合律化就是明天说对仗不是律诗的必要条件,不是今天说孤平不是大忌就是明天说邻韵通押也可合律,要不就是这个说王力读书少那个说王力不懂诗,这些是质疑吗?是探讨吗?在这些所谓‘格律派’的鼓躁之下还有格律吗?

拜托拜托,想质疑王力第一先端正理论态度,第二先去读懂王力,第三先去分清概念、分清诗体、分清特殊与普遍、分清例外与正规、分清正与变、分清广义狭义、分清律与非律。。。第四有据有分析有论证。。。

对于理论态度首先就不端正的、胡乱消遣、抹黑、侮辱王力的帖,身为版主则删无赦,我不需要也不允许这些荼毒后学的帖子充斥版面、增长流量,不要我做版主就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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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拜托,想质疑王力第一先端正理论态度,第二先去读懂王力,第三先去分清概念、分清诗体、分清特殊与普遍、分清例外与正规、分清正与变、分清广义狭义、分清律与非律。。。第四有据有分析有论证。。。 对于理论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6-28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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