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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如观 于 2021-5-24 22:26 编辑
我们划分历史,按照时代划分,有古代、近代、现代。按照社会性质划分,有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封建半殖民社会、社会主义社会。
这种划分层次清晰,逻辑性强。但是为什么一到划分诗体的时候就乱成一锅粥了呢?
按照发展阶段划分,诗经、楚辞、古风、永明、元兢、沈宋、大清科考律。这些才是一类性质的诗体,我们可以把他们统称为“实践体”。
按照时代划分,上古体,古体、近体才是一类性质的诗体称呼,上古体包含诗经、楚辞。古体包含古风、永明、元兢(无拈二)、近体包含元兢(有拈二)、沈宋、大清科考律。
按照学术命名分类,包含自由体、格律体。格律体包含诗经、楚辞、古风、格诗体、律诗体。格诗体包含永明、元兢(无拈二)。律诗体包含元兢(有拈二)、沈宋、大清科考律,仄韵律诗体。
从上述的分类可以看出,现代的大多数学者把近体、沈宋体、律诗体、格律体混为一谈是极其错误的。这些概念之间有重叠,但是也有差异,并且概念的属性是不同的。
王力时代是属于搜集、摸索阶段,我们不能苛求。但是改革开放之后这三、四十年理论界在干什么?为什么连个诗体都划分不清楚?这个进度是不是有些太缓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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