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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山有乔松 于 2021-2-3 00:14 编辑
理论中有个层级划分的问题,这个问题源自于西方理论,很是复杂,逻辑关系含其中,借用中式的表达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诗体上划分也有这个逻辑关系,规范的律诗不存,什么准律诗古风式律诗就会豪无意义;律句或者说是句律同样有这个逻辑关系,246分明的句律都被否定了的话什么准律句拗律句非律句等等就会无意义,因为它们都是依附在246分明的句律上所产生的。
什么孤平、拗救、三仄脚、三平尾跟135不论,246分明也是这个道理,没有‘’135不论,246分明‘’的句律概括就什么孤平、拗救、三仄脚、三平尾会变得毫无意义,根于这些说法都是依附于‘’135不论,246分明‘’的句律而派生出来的,所谓不孤不救不拗不救,孤平论是135不论的次生品,三仄脚、三平尾也是,因为有孤平论135不论才显得不够完善,拗救则是246分明的次生品,若无246分明的高度概括什么拗救就不会被派生出来。
比孤平、拗救更次层级的是三仄脚、三平尾,因为有135不论,246分明的高度概括才有了近体的四个基本句型,在这四个基本句型之上又派生出了避三仄脚、三平尾的说法,但唐人的说法则有所不同,说的是下避三连,这个下避三连比避三仄脚、三平尾具有更宽的认知空间和解释空间,从四声碎用的角度看,三仄脚因仄含上去入三声尚能避免三连之弊,而平只有一声,所以无论从四声碎用的角度还是平仄二元的角度都无法规避三连,这大概也能解释为什么三平尾会在近体中不被允许而三仄脚却能被宽用的原因。
246分明的句律是近体的基本,故,否认‘’135不论,246分明‘’的句律理论其实是在否认整个近体理论体系,记住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有这两句就很容易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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