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舍予云尔 于 2021-2-26 06:37 编辑
许先生好! 谢谢您的提醒。对您说的对联中“之、于、而"等虚词入联,可以同位重字的问题,学习了一下,现将收获汇报如下。 当然,您是行家,您十年之磨砺,已有了锋利的宝剑;俺十年之求索,不过一把并不快的钝刀而已。还要进一步向您学习。请不吝指教! 首先,恐怕是您笔误,《声律启蒙》的作者是[清]康熙年间的“车万育”所编,而并非姓“朱”。 《声律启蒙》中确实收录了一些“之、于、而"等虚词入句的例子: 届有: 1. 46句式“之”在6字句的第5字: 俊士居官,荣引鹓鸿之序;忠臣报国,誓殚犬马之劳。 晋士特奇,可比一斑之豹;唐儒博识,堪为五总之龟。 朝宰锦衣,贵束乌犀之带;宫人宝髻,宜簪白燕之钗。 梦里荣华,飘忽枕中之客,壶中日月,安闲市上之仙。 心侈唐玄,厌看霓裳之曲;意骄陈主,饱闻玉树之赓。 2. 46句式“之”在6字句的第4字: 巨鲤跃池,翻几重之密藻;颠猿饮涧,挂百尺之垂藤。 波浪拍船,骇舟人之水宿;峰峦绕舍,乐隐者之山居。 巨鲤跃池,翻几重之密藻;颠猿饮涧,挂百尺之垂藤。 3. 47句式“之”在7字句的第6字: 未遇殷宗,胥靡困傅岩之筑;既逢周后,太公舍渭水之渔。 4. 46句式“于”在6字句的第4字: 苏武牧羊,雪屡餐于北海;庄周活鲋,水必决于西江。 人浴兰汤,事不忘于端午;客斟菊酒,兴常记于重阳。 5. 47句式“而”在7字句的第4字: 两曜迭明,日东生而月西出;五行式序,水下润而火上炎。 其实这并不奇怪,自古以来的对联就显现了各种格调的艺术美,除了最常见的律诗格调,还有词格调、曲格调,和很重要的骈文格调。此外还有散文格调、民歌格调、戏文格调、成语格调、绕口格调、谜面格调等。其中骈文格调,多见于46或47句式的复句。因为骈赋中的隔句原分为:轻隔、重隔、疏隔、密隔、平隔、杂隔六种,其中用了这些虚字重字的如:(例子采自王勃的骈赋“滕王阁序”) 轻隔:46句式:“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重隔:64句式;“屈贾谊于长沙,非无圣主;窜梁鸿于海曲,岂乏明时。” 疏隔:3*句式:“耸其身,形蜿蜿而莫犯;举其首,势矫矫而靡亢。” 密隔:56字以上的句式:“徵老聃之说,柔弱胜于刚强;验夫子之文,积善由乎驯致。” 平隔:**句式:“俨骖騑于上路,访风景于崇阿。临帝子之长洲,得仙人之旧馆。” 杂隔:4(5、7、8)字;(5、7、8)4句式:“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腾辉于鸳鹭之行,若离若合;委照于熊罴之旅,或友或群。” 它们的对仗都是“之、于、而”在同位的重字。 这种重字不但不破坏对联的燮和顿挫的韵味,反而更能增加其骈文的格调美。 不过这种重字的使用,要符合古汉语读诵中,平仄抑扬的协和习惯。我们能注意到,有两点之启迪: 1.《声律启蒙》中,并不是所有的例子都是“之、于、而”简单重字的,有些46和47句式中虚字不重,换一个平仄对立的虚字对仗,反倒更协调更好。如: 郑为武公,赋缁衣而美德; 周因巷台,歌贝锦以伤谗。 龙马呈河,羲皇阐微而画卦; 神龟出洛,禹王取法以陈畴。 龙马呈河,羲皇阐微而画卦; 神龟出洛,禹王取法以陈畴。 龙马呈河,羲皇阐微而画卦; 神龟出洛,禹王取法以陈畴。 换“兮/也”;“兮/者”也合适: 鸟翼长随,凤兮洵众禽长; 狐威不假,虎也真百兽尊。 文在淹通,已咏冰兮寒过水; 永和博雅,可知青者胜于蓝。 前面的例子中,无论哪一种隔句,都没有出现数字连平或数字连仄的情况。这就是复句马蹄韵平仄杆的必要性。 以您提示的《声律启蒙》的47句为例: 两曜迭明,日东生(而)月西出, 1110,100(0)101 五行式序,水下润(而)火上炎。1011,111(0)110 下句7字句按7言律句,“而”处为仄才合律,但没有合适的虚字可换。不换是合乎骈句的轻隔句的。同时,把后句7字句,看成33两个分句,而把“而”字当成后句的领字,也未尝不可。而领字是不计入平仄的,也就避免出律了。 而您这一联: 狗肉半斤,佛思尘(而)尼还俗;1110,100(0)001
菊醪几两,人揽月(而)仙下凡。1011,011(0)010 如果“而”换一个“却”字: 狗肉半斤,佛思尘(却)尼还俗;1110,100(1)001
菊醪几两,人揽月(而)仙下凡。1011,011(0)010 对7言句而言,避免了中间的五连平;从意义上说,对“佛”和“尼”能起到对比转折的作用,我觉得是一个不错的建议。而前一句,“日”和“月”不好对比转折。这当然也是我的一家之言。 比照这种判断,我拟了这样的联句,也应可以: 43句式,“而”为后句领: 革面洗心(而)诠道义; 披肝沥胆(而)履春秋。 33句式,“而”为后句领: 当舍身(而)担道义; 应轻利(而)度春秋。 您的47句式之后句,与我这43、33句式结构相近,是把7言句或6言句分成两个分句,把“而”字看成后句的领字,这样处理我觉得较为合理。因为这能规避七言律句的偶位失律问题,一般联友便于接受。否则联律的解释就会费劲了。 至于声律节奏与语意节奏一致还是不一致的问题,当择机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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