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体诗杂谈(一) 基本概念 五声:古代音乐理论术语。 “指宫、商、角、徵、羽。《吕氏春秋·孝行》:‘正六律,和五声,杂八音,养耳之道也’。”(《古代汉语词典》,第1652页)
四声:汉语四种声调,指的是平声、上声、去声、入声。“声调,这是汉语的特点。语音的高低、升降、长短构成了汉语的声调,而高低、升降则是主要因素。”(《诗词格律》,王力 著,第7~8页)
平仄:“诗词格律的一个术语:诗人们把四声分为平仄两大类,平就是平声,仄就是上去入三声。……凭什么来分平仄两大类呢?因为平声是没有升降的,较长的,而其它三声是有升降的(入声也可能是微升微降的),较短的,这样就形成了两大类型。”(《诗词格律》,王力 著,第12页)
格律:“指诗词平仄、押韵、对仗、字数、句数等方面的格式和规律。近体诗特别讲究格律,故又称格律诗。白居易《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诗:‘每被老元偷格律,苦教短李伏歌行。’”(《古代汉语词典》,第461页)
永明体:“齐永明间(公元483年~493年),周颙发现了汉字有平、上、去、入四声,著《四声切韵》;沈约研究了诗的声、韵、调之间的谐调关系,提出了写诗应注意‘四声八病’说,为诗歌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沈约的倡导下,许多诗人写作新体。这种讲究声律、对偶相互配合、初具格律的新体,备受时人喜爱,时称新体诗(又称永明体)。”(《汉魏六朝诗歌鉴赏词典·序言》,第16页)“永明末,盛为文章,吴兴沈约、陈郡谢朓、琅琊王融,以气类相推毂。汝南周颙善识声韵。约等文皆用宫商,以平、上、去、入为四声,以此制韵,不可增减,世呼为‘永明体’。” (《南齐书·卷五十二·陆厥传》,梁·萧子显 著,第898页,中华书局点校本,1972年)
五言诗格律化 五言诗产生于汉代,此乃公论。《诗经》四言诗为主,至此有着长达数百年之空白,这是一个难以解释的现象。五言诗取代四言诗成为主流,期间经永明体自觉开始格律化,至盛唐而终嬗变为格律规整的近体诗——也就是我们现在写作最常使用的范式。
“夫五色相宣,八音协畅,由乎玄黄律吕,各适物宜。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妙达此旨,始可言文。”(《宋书·卷六十七·列传第二十七·谢灵运传论》,梁·沈约 著,第1778~1779页。中华书局,1974年)
此段引文就是沈约著名的“声律论”。沈约提出诗文讲究声律的终极目标为“五色相宣,八音协畅”;具体表现为“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达到此目标及其表现,须用此“术”——“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沈约在此提到的“一简之内”就是一句五言诗句,讨论的最小组合是两句五言诗——可以推断,沈约等人认为要是解决了一句之内的声律,两句之间的声律关系,就可以敷衍成篇。沈约博学多才,精通音律,最初他想将音乐理论用在诗文写作上,将所有的字按照五声进行了分类,后来发现无法操作。这从沈约《答陆厥书》可以看出:
“宫商之声有五,文字之别累万。以累万之繁,配五声之约,高下低昂,非思力所举,又非止若斯而已也。十字之文,颠倒相配,字不过十,巧历已不能尽,何况复过于此者乎!灵均以来,未经用之于怀抱,固无从得其仿佛矣。若斯之妙而圣人不尚,何也?此盖曲折声韵之巧,无当于训义,非圣哲立言之所急也。是以子雄譬之云‘雕虫篆刻’,云‘壮夫不为’。”
“自古辞人,岂不知宫羽之殊,商徵之别?虽知五音之异,而其中参差变动,所昧实多。故鄙意所谓‘此秘未睹’者也。以此而推,则知前世文士,便未悟此处。若以文章之音韵,同管弦之声曲,则美恶妍蚩,不得顿相乖反。譬犹子野操曲,安得忽有阐缓失调之声?以《洛神》比陈思他赋,有似异手之作。故知天机启则律吕自调,六情滞则音律顿舛也。士衡虽云‘炳若缛锦’,宁有濯色江波,其中复有一片是卫文之服?此则陆生之言,即复不尽者矣。韵与不韵,复有精粗,轮扁不能言之,老夫亦不尽辨此。”(《南齐书·卷五十二·陆厥传》,梁·萧子显 著,第899~900页,中华书局点校本,1972年)
沈约等人只能另辟蹊径,将注意力转移到每个字的声调上。受印度佛经转译等启发,发现了汉字四声变化,进而进一步将四声分组成“无变化(平)”、“有变化(仄)”的两组。这一分组,大大简化了应用难度。用沈约自己的话说“十字之文,颠倒相配,字不过十,巧历已不能尽,何况复过于此者乎!”——其实,即使如此简化,沈约发现两句十个字也很难搞定。用我们今天数学知识简单一算,就知道五个字按照二元排列,总计有三十二种可能。如是乎,沈约等进行了大量的实践,采用了很多当时认为合乎格律,后世认为不合乎格律的组合,如“仄平平平平,平仄仄仄仄”——因此格律诗严格说来包含自永明体开始的所有新体诗。将四声自觉用于诗文创作,使诗句格律化,早期也是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以致唐僧皎然在其所著《诗式》中感慨“沈休文酷裁八病,碎用四声”。
前文已提及沈约之目标“五色相宣,八音协畅”——为何沈约会提出这样的目标?这话还得从头说起。中国古老的诗是作为口唱的歌词包孕在歌舞里的,那时有乐谱的限制,故唱出来的歌词皆是有韵之文。到了春秋战国以降,诗逐渐摆脱了歌舞混一的原始形式,取得了独立之地位。故而,对韵律就有了新的要求:由原来通过乐谱而表现出来的韵律,现在要让文字一端来承担。这就迫使诗人们去寻找语言文字本身固有的音乐素质,并通过调节组织,来产生以前通过配乐才能产生的音乐效果。沈约等的四声理论的出现,正是在这样要求之下不断探索出来的。
“固有的音乐素质”到底指的是什么?就是节奏与节拍。
“什么是节奏?节奏在音乐中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讲,节奏就是用强弱组织起来的音的长短关系。音与音的关系多种多样,如高低关系、长短关系、强弱关系等,节奏主要是音与音之间的长短关系,尽管这些音中也存在着强与弱。”(《基本乐理》,李重光 著,第49页,湖南文艺出版社,2016年)
“节拍就是有强有弱的相同时间片段,按照一定的次序循环重复,如:一强一弱循环重复,这就是两拍的节拍;一强两弱循环重复,这就是三拍的节拍,等等。节拍的主要特征就是音的强弱关系,因为节拍在长短关系方面,都是相同的。” (《基本乐理》,李重光 著,第49页,湖南文艺出版社,2016年)
“节拍与节奏两者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在实际的音乐作品中,节拍与节奏永远同时并存,也就是说节拍与节奏是不可分的。节奏中必然有节拍,节拍中也必然有节奏。” 《基本乐理》,李重光 著,第49页,湖南文艺出版社,2016年)
通过一首标准仄起五律,看看其中节奏与节拍: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节奏:短长短,长短长)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节奏:长短短,短长长)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节奏:短长短,长短长) 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节奏:长短短,短长长)
凡是含有两个“短”的节奏,就是弱拍;凡是含有两个“长”的节奏,就是强拍(仅是相对而言)。这样以来,上面这首标准仄起五律节拍特征就是:弱,强;弱,强;弱,强;弱,强。——与日常听到的鼓点非常相似。有的朋友可能有疑问,五言诗句为什么是“短长短”,“长短短”,或者“长短长”,或者“短长长”这样的节奏呢?这里面蕴藏着数学上黄金分割之美。五言诗句分为三个音步,七言诗句分为四个音步,其比值5:3≈1:0.6和7:4≈1:0.571都接近黄金分割比(1:0.618),接近这个比值的音步最悦耳动听(《魏晋南北朝诗歌史论·绪论》,傅刚 著,商务印书馆,2017年)。黄金分割比是古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发现的,据说有一天他经过一个铁匠铺,发现打铁的锤声十分悦耳,于是经过计算发现了其中的奥妙。
再进一步看看沈约所言的“欲使宫羽相变,低昂互节,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浮声、切响,大致如后世所说的“平”、“仄”。也就是刘勰《文心雕龙·声律》中论及的“飞沉”:“声有飞沉……沉则响发而断,飞则声扬不还。”五言诗句按照三个音步来考虑,句子中声律就简单多了:由原来32种可能,减至8种可能。三个音步,细看起来,其实只有两种组合:X平(平音步),X仄(仄音步)——其中X可平可仄。
因此,将四声理论运用到诗词创作,从一开始就进行了简化工作。首先,将四声分为两组;其次,三个音步位置仅仅须要一个平音步、一个仄音步交替组合,就能达到“宫羽相变,低昂互节”。
将四声分为两组,以平声单挑上、去、入三声,沈约等还有另外考量:那就是平、上、去、入各类字的数量差异很大。
“四声之中,入声最少,余声有两,总归一入,如征整政只、遮者柘只是也。平声赊缓,有用处最多,参彼三声,殆为大半。且五言之内,非两则三,如班婕妤诗曰:“常恐秋节至,凉风夺炎热。”此其常也。亦得用一用四:若四,平声无居第四,如古诗云:‘连城高且长’是也。用一,多在第二,如古诗曰:‘九州不足步’此,谓居其要也。然用全句,平上可为上句取,固无全用。如古诗曰:‘迢迢牵牛星’,亦并不用。若古诗曰:‘脉脉不得语’,此则不相废也。犹如丹素成章,盐梅致味,宫羽调音,炎凉御节,相参而和矣。”(《文镜秘府·文二十八种病》)
这段论述信息量很大:一、平声字数量比上声字、去声字、入声字三者加起来数量还要多。二、因为平声字多,五言一句之内平声字出现的频率也高,即“且五言之内,非两则三”——五言句内平声字占到二三个,非常普遍。三、平声字可以用一个,多在位置二;四个,甚至五个,都可以,但是用四个,不能出现在第四个位置上。四、相参而和,就是平声相对于其它三声按照一定规则组合起来,不可偏废,相互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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