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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近体诗句子从来只论二四平仄不论二五异声
唐近体诗继永明体而来,从不论句子二五异声;永明体押平声韵者,也从不论句子二五异声。这本来不什么问题,今人凡写近体诗者,也从不问什么二五异声,概以“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即可!特别是律诗发展到七言,怎么问二五异声呢?因为句子变得复杂起来,是改为论四七异声呢?或者还兼论二五异声? 七言句是在五言句的前面加一个双音词,好比: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变成了: 今年好雨知时节,恰在当春乃发生。 五言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变成了: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按照蜂腰理论,五言是二五不得同上去入,五言变七言了, 是不是应该:四七不得同上去入?或者是一四七加二五都不得同上去入?元兢、刘滔的时代还没有七言律诗,这个发明权得由三羊来完成了,加一病叫蛇腰什么的。犯病处以毛诗句子为例: 红旗卷起农奴戟,----四七同上声 牢骚太甚防肠断,----四七同去声 国有疑难可问谁?------二五同上声 一阵风雷惊世界,------二五同去声 败叶纷随碧水驰。-----二五同入声 然而,刘滔、元兢当时用的例诗也不是永明体,而是汉代、三国、或别的古诗。因此,可以认为,所谓的二五异声论,早已于永明体时代就废弃,三羊捡着这一句废弃物不放,是十分荒谬可笑的! 下面具体来看刘滔是怎公说的:《文镜秘府论》之二十八病之五,刘氏曰:“蜂腰者,五言诗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古诗曰:‘闻君爱我甘,窃独自雕饰’是也。此是一句中之上尾。又第二字与第四字同声,亦不能善。此虽世无的目,而甚于蜂腰。’ ……‘四声之中,入声最少,余声有两,总归一入,如征整政只、遮者柘只是也。平声赊缓,有用处最多,参彼三声,殆为大半。且五言之内,非两则三,如班婕妤诗曰:‘常恐秋节至,凉风夺炎热。’此其常也。亦得用一用四:若四,平声无居第四,如古诗云:‘连城高且长’是也。用一,多在第二,如古诗曰:‘九州不足步’,此谓居其要也。然用全句,平上可为上句取,固无全用。” 可见,刘滔更强调的是二四平仄.异声!因此,二四平仄论才是唐近体诗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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