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金筑子 于 2020-11-15 16:31 编辑
这是十四年前对联六要素出笼时我的批判之章:
今人想搞一部联律为什么办不到?
近些年来,有人总想搞一部“楹联格律”之类的书,什么“五要素”“六要素”之类,却又漏洞百出,应者寥寥。最近,更由中国楹联学会企图以“法定”的手段,推出一部《楹联通则》,似乎他们如此一“法定”,一“通则”,别人就不敢违抗圣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了。 我认为,这些好事者首先就没有把楹联的“律”到底是什么弄清楚,就想在那里编织套套,想一套套住天下对联,尤如孙吾空头上的紧箍咒。殊不知这是办不到的。 我们先来说姊妹文学的格律:诗,它的概念是,只要押韵,就可称诗。它有四言、五言、六言、七言,长短句,可一韵到底,可转韵……。只有诗的一种“近体”,才有规定甚严的格律。词,它的格律就是词牌,多种多样。曲有曲牌,跟词一样,更是繁多。而楹联,它的产生年代跟词差不多,可它的普及则较词甚至曲都晚得多,是在明朝时候。它的形式多种多祥,有借骈文句式的,有借古诗句式的,有律句的,有词句的,有文句的,非常自由。只要对仗形式成立,它就是对联。句中平仄可讲可不讲,相对平仄可宽可严。清末甚至有人新创以阴平、阳平、仄声互对成联的。举例: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古联)句中不讲平仄。 宾壶酒尽人皆醉; 苍山雪冷我独餐。 (杨慎)这是上下联平仄不相反。 石梯有尘清风扫, 洞门无锁白云封。 (西山清人联)这是阴平阳平、平仄、阴平阳平相对。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形式,如故意别字对:民国万税,天下太贫。故意字数不对称对(袁世凯对不起孙中山)。拆字对、谐音对、地名趣味对、人名对、药名对、无情对等巧对。 联的形式如词如曲,多得无计,又无“联牌”(不须要),你能用一个什么“律、”“通则”管得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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