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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体诗的基本原理与拗救理论的过度解释
近体诗来自永明体,永明来自单纯的押韵体。
最早的诗只讲押韵,这押韵音是根据当的汉语语音构成的。
“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
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 尾字鸠、洲、逑三字;之之两字,就是韵字。“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前四句第一句、第二句、第四句尾字押韵,后四句第二句和第一句并不押韵,只押第二、四句尾字韵,可见《诗经》的出现就有首句用韵和首句不用韵两种。再以下就是隔句用韵。 永明体的用韵是《诗经》的继承,首句用韵或不用韵,以下隔句用韵。永明体与《诗经》不同的,是句中使用四声的搭配,二四异声加二五异声。在永明体的实践过程中,认识到以上去入声对平声更有铿锵之感,自觉和不自觉地在句子中使用了上去入声与平声对举,这就是平仄产生的萌芽。到了唐代,诗人们就正式命名为平仄论,这就是近体诗的基本原理。然而,近体诗的句子是只讲二四平仄的,其他字都是可活动的,这是为表现内容的须要,不能把诗句弄成一字不变的僵死的定式,这有违诗句是为了表达内容的初衷。(有一种平平仄平仄句式,不合二四平仄异声要求,只因为它读起来别具一格,人们喜欢,也作为特珠例句保留下来了。又由于仄平仄仄平句,虽然二四异声,但读起来于声律之感不舒服,于是又作了一个特珠规定,前三字可用平平仄、仄平平、平平平三种)。其余句子只要满足二四平仄异声,其他字的声调都可平仄选用,以满足内容的表达。
近体诗发展到明代,由于历史朝廷的提倡和文人的爱好,以及学童的普及,有人发明了“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这实在是一个天才的创举!依此口决,虽然不能解释平平仄平仄句式的特殊性,和“仄平仄平平”句式的规避性,但它作为学童学诗的基本原理,那是再简单再好用不可的口诀了!
到了清代的王渔洋,他作为学者,他当然会发现“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口诀的缺陷,但他只去解释此口决会发生“孤平”句一项,而不去解释为什么有“平平仄平仄”这个特珠句式。他只是进一步对近体诗作了一个机械的“律诗定体”,凡不符合他这个定的,一律称为拗句;又由于历代近体诗的客观存在他又无法否定,于是又明“以拗救拗以达不拗”之荒谬的理论。好比上下两句:“挂席几千里,名山都未还”,上句的“几”,下句的“都”本来是为了内容的须要用此字最为佳,他偏说下句的“都”“当“仄而平”是为了救上句的“几”字”“当平而仄”,以达到他的“以拗救拗”理论,来解释他的“定体理论”。”至于“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这种上下句,他又解释“上句小拗,下句可从不救”。又“牛渚西江夜,青天无片云”这上句不用救者,下句“无”当仄而平,他又说这是本句拗,更无须在什么地方施救。“平平仄平仄”这种句式,王渔洋是这样解释的:“我醉吟诗最高(二字本宜平仄,而最高二字系仄平,此谓单句第六字拗用平,则第五字必用仄以救之,与五言三四字一例。)顶,蛟龙惊起暮潮秋。”那么,同理,为什么又不能有“仄仄平仄平”的三四自救句子?他无法用他的拗救理论来解释,他只好闭口不谈。(至于后人的解释:平平仄平仄是平平平仄仄的变体;律诗定体还可以成变体,那还要这定体干什么?永明体就有这种句式存在,沈约们为什么要用这种变体?) 所以我说:王渔洋的拗救理论是荒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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