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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体与近体诗的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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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6 13:3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十口木 于 2020-8-6 13:42 编辑

永明体与近体诗的交集

六朝沈约永明体声律的四项基本原则:平头、上尾、蜂腰、鹤膝。
沈约的平头,是四声律。
沈约的上尾,是四声律。
沈约的蜂腰,是四声律。【可以同平,不可同上同去同入声】
沈约的鹤膝,是四声律。

唐朝元兢近体诗声律的四项基本原则:句头、上尾、蜂腰、联头。
元兢的句头,是平仄律。所谓句头,也即出句与对句的两个第二字。
元兢的上尾,是四声律。
元兢的蜂腰,是四声律。【可以同平,不可同上同去同入声】
元兢的联头,是平仄律。所谓联头,也即前联与后联的两个第二字。
特别注明,从唐朝同举试律诗来看:
既可以换头,也可以折腰。换头是主流,折腰是支流!
既可以平韵,也可以仄韵。平韵是主流,仄韵是支流!

永明体能可以暗示着近体诗,近体诗也可以暗示着永明体。
    北宋宋祁《新唐书·宋之问传》云:魏建安后迄江左,诗律屡变。至沈约庾信,以音韵相婉,附属对精密。及之问佺期,又加靡丽,回忌声病,约句准篇,如锦绣成文,学者宗之,号为“沈宋”。

永明体与近体诗的交集情况:
1、
永明体在符合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只要【平头】改【句头】,那么此诗即为:既是永明体,也是近体诗。
2、
近体诗在符合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只要添加沈约的【鹤膝】,那么此诗即为:既是近体诗,也是永明体。

顺便提及:
沈宋诗,存在着近体诗与永明体的交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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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6 17:2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声八病主旨为:
1.平头为病。即一联中句首二字不允许同声。第二字绝不可平头,第一字允许同平,不许同仄
2.上尾为病。单偶句不可同平上去入,不论平韵仄韵均忌同声。
3.失替为病。见鹤膝,峰腰诗例:不允许:中平平平仄,中仄仄仄平。要求二四不同。
近查沈诗,其言不副实,满目疮痍。
五言八句诗,仅一首合唐律。中还有两句失替句(仄仄仄平仄)八病说不承认此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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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你的如此说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8-6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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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6 17:2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永明体在符合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只要【平头】改【句头】,那么此诗即为:既是永明体,也是近体诗。
。。。
失替句光改句头会是近体诗吗?即无平头病诗即为近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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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6 17: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潭州雨梦 于 2020-8-6 17:40 编辑

蜂腰
顾名思义是两头大,中间小。指五言诗一句内第二字与第四字的声调不能相同;或第二字与第五字不能同是浊音声母而第三字是清音声母,不然就犯了蜂腰的毛病。如:饮马长城窟:
客从远方来,(仄平仄平平)
遗我双鲤鱼。(仄平仄平平)

从、方都是平声字,我、鲤又都是浊音字,中间的双则是清音,读起来两头重,中间轻,这就是犯了蜂腰的毛病。
鹤膝
五字句若首尾皆清音,中一字独浊,则两头细中间粗矣。如傅玄诗"徽音冠青云",以清夹浊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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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①。 鹤膝诗者,五言诗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言两头细,中央粗,似鹤膝也②。   释云:取其两字间似鹤膝,若上句第五“渚”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8-7 05:52
雨梦你这是进口【蜂腰】!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8-6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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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6 17:4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永明体在符合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
。。。
符合四项基本原则,会有平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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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然不会有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8-6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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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6 18: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潭州雨梦 发表于 2020-8-6 17:26
四声八病主旨为:
1.平头为病。即一联中句首二字不允许同声。第二字绝不可平头,第一字允许同平,不许同仄
...

哪里有你的如此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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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渎八病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8-6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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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6 18: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潭州雨梦 发表于 2020-8-6 17:42
永明体在符合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
。。。
符合四项基本原则,会有平头吗? ...

决然不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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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体与近体诗的交集情况: 1、 永明体在符合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只要【平头】改【句头】,那么此诗即为:既是永明体,也是近体诗。 2、 近体诗在符合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只要添加沈约的【鹤膝】,那么此诗即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8-6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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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口木 发表于 2020-8-6 18:34
哪里有你的如此说法?

再渎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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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明体与近体诗的交集情况:
1、
永明体在符合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只要【平头】改【句头】,那么此诗即为:既是永明体,也是近体诗。
2、
近体诗在符合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只要添加沈约的【鹤膝】,那么此诗即为:既是近体诗,也是永明体。

。。。
然刘此为废话。未犯平头,何须改句头?未犯【鹤膝】,为何添加沈约的【鹤膝】?

点评

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 鹤膝诗者,五言诗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 看看古贤的定义,应该知道:蜂腰鹤膝是法不是病! 再看看《文镜秘府论·文笔十病得失》,也应该知道【平头上尾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8-7 06:12
上去、上入、去入、去上、入上、入去,都不犯沈约【平头】! 但是,都犯元兢的【句头】。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8-6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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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6 19:4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潭州雨梦 发表于 2020-8-6 17:36
蜂腰
顾名思义是两头大,中间小。指五言诗一句内第二字与第四字的声调不能相同;或第二字与第五字不能同是浊 ...

雨梦你这是进口【蜂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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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6 19: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潭州雨梦 发表于 2020-8-6 19:17
永明体与近体诗的交集情况:
1、
永明体在符合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只要【平头】改【句头】,那么此诗即 ...

上去、上入、去入、去上、入上、入去,都不犯沈约【平头】!
但是,都犯元兢的【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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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7 05: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潭州雨梦 发表于 2020-8-6 17:36
蜂腰
顾名思义是两头大,中间小。指五言诗一句内第二字与第四字的声调不能相同;或第二字与第五字不能同是浊 ...
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言两头粗,中央细,似蜂腰也①。
鹤膝诗者,五言诗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言两头细,中央粗,似鹤膝也②。
  释云:取其两字间似鹤膝,若上句第五“渚”字是上声,则第三句末“影”字不得复用上声,此即犯鹤膝。故沈东阳著辞曰:“若得其会者,则唇吻流易,失其要者,则喉舌蹇难。事同暗抚失调之琴,夜行坎壈之地。”蜂腰、鹤膝,体有两宗,各互不同。王斌五字制鹤膝,十五字制蜂腰,并随执用③。——摘自《文镜秘府论·文二十八种病
①和②是佚名《文笔式》给出蜂腰鹤膝法则的定义,③是空海的解释。空海只谈鹤膝,未论蜂腰。

五字制蜂腰,其字数的排列是:
上二下三。蜂身比例的上二下三,即是【两头粗,中央细】。
十五字制鹤膝。其字数排列是:
上五下十。鹤腿比例的上五下十,即是【两头细,中央粗】。

    三羊认为:沈约五字制蜂腰,十五字制鹤膝。王斌五字制鹤膝,十五字制蜂腰。沈约蜂腰鹤膝的比喻,与物体的形状有关,与声调的清浊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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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8-7 06: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十口木 于 2020-8-7 06:28 编辑
潭州雨梦 发表于 2020-8-6 19:17
永明体与近体诗的交集情况:
1、
永明体在符合四项基本原则的同时,只要【平头】改【句头】,那么此诗即 ...
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
鹤膝诗者,五言诗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

看看古贤的定义,应该知道:蜂腰鹤膝是不是

再看看《文镜秘府论·文笔十病得失》,也应该知道【平头上尾蜂腰鹤膝】,同声是病,异声是法。文中的【得者】,不是【得病】是【得法】,文中的【失者】,不是【失病】是【失法】。
【鹤膝】:
第一句末字,第三句末字,不得同声
诗得者:朝关苦辛地【去】,雪落远漫漫,含冰陷马足【入】,杂雨练旗竿。
  失者:沙幕飞恒续【入】,天山积转寒。无同乱郢曲【入】,逐扇掩齐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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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大谬也!四声八病该更名四声八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8-7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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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口木 发表于 2020-8-7 06:12
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
鹤膝诗者,五言诗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

沈约大谬也!四声八病该更名四声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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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帝的说法,是八病 一曰平头。二曰上尾。三曰蜂腰。四曰鹤膝。五曰大韵。六曰小韵。七曰正纽。八曰旁纽。 平头一 谓句首二字并是平声是犯。古诗:“朝云晦初景,丹池晚飞雪。飘披聚还散,吹扬凝且灭。” 上尾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8-7 08:56
沈约不叫【八病】叫八体。   沈氏《答甄公论》云:“昔神农重八卦,卦无不纯,立四象,象无不象。但能作诗,无四声之患,则同诸四象。四象既立,万象生焉;四声既周,群声类焉。经典史籍,唯有五声,而无四声。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8-7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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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州雨梦 发表于 2020-8-7 08:30
沈约大谬也!四声八病该更名四声八法!!!

沈约不叫【八病】叫八体。
  沈氏《答甄公论》云:“昔神农重八卦,卦无不纯,立四象,象无不象。但能作诗,无四声之患,则同诸四象。四象既立,万象生焉;四声既周,群声类焉。经典史籍,唯有五声,而无四声。然则四声之用,何伤五声也。五声者,宫商角徵羽,上下相应,则乐声和矣;君臣民事物,五者相得,则国家治矣。作五言诗者,善用四声,则讽咏而流靡;能达八体,则陆离而华洁。”
  魏秘书常景为《四声赞》曰:“龙图写象,鸟迹摛光。辞溢流徵,气靡清商。四声发彩,八体含章。浮景玉苑,妙响金锵。”


沈约的【四声·八体】,附会神农的【四象·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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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州雨梦 发表于 2020-8-7 08:30
沈约大谬也!四声八病该更名四声八法!!!

魏文帝的说法,是八病
一曰平头。二曰上尾。三曰蜂腰。四曰鹤膝。五曰大韵。六曰小韵。七曰正纽。八曰旁纽。
平头一
谓句首二字并是平声是犯。古诗:“朝云晦初景,丹池晚飞雪。飘披聚还散,吹扬凝且灭。”
上尾二
谓第五字与第十字同声是犯。古诗:“荡子到娼家,秋庭夜月华。”“桂华侵云长,轻光逐汉斜。”内“家”字与“华”字同声,是韵即不妨。若侧声字,同上去入,即是犯也。
蜂腰三
谓第二字与第五字同声是犯。古诗:“徐步金门旦,言寻上苑春。”
鹤膝四
谓第五字与第十五字同声是犯。古诗:“陟野看阳春,登楼望初柳。绿池始沾裳,弱叶未映绶。”言“春”与“裳”字同是平声,故曰犯。上去入亦然。


无名氏的说法,是八法、八体、八格
第一,平头。
平头诗者,五言诗第一字不得与第六字同声,第二字不得与第七字同声。
第二,上尾。
上尾诗者,五言诗中,第五字不得与第十字同声,名为上尾。
第三,蜂腰。
蜂腰诗者,五言诗一句之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
第四,鹤膝。
鹤膝诗者,五言诗第五字不得与第十五字同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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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1 07: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近体就是永明体演变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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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宋五言近体律诗,95%与永明体交集。 所谓交集也就是:沈宋诗95%的,既是永明体,也是近体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8-11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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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闲风静 发表于 2020-8-11 07:02
近体就是永明体演变而来的。

沈宋五言近体律诗,95%与永明体交集。
所谓交集也就是:沈宋诗95%的,既是永明体,也是近体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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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1 10: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永明体的四声实践孕育了近体诗的平仄粘对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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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粘对替】三律来说,近体律诗的【粘·对】是平仄律,【替律】与永明体一样,都是25四声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8-11 10:54
首先祝贺身心康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8-11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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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筑子 发表于 2020-8-11 10:11
永明体的四声实践孕育了近体诗的平仄粘对律。

首先祝贺身心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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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筑子 发表于 2020-8-11 10:11
永明体的四声实践孕育了近体诗的平仄粘对律。

相对于【粘对替】三律来说,近体律诗的【粘·对】是平仄律,【替律】与永明体一样,都是25四声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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