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金筑子 于 2020-8-4 08:37 编辑
为什么不存在仄韵近体诗
有人以为,既然有平韵近体诗,当然就有仄韵近体诗。把押平韵变为押仄不就行了,小事一庄。唐人也的确有不少人写押仄韵的诗,包括不少名家乃至诗圣杜甫。然而奇怪的是,实际上所谓的仄韵近体诗少之又少,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我们来弄清仄韵近体诗这个称谓。顾名思义,即是押仄韵的近体格律诗。再一细究,叫仄韵诗不准确了,仄韵包括上去入三个声韵,三个仄声与平声对举,叫平仄。押仄韵的诗只能叫押上声、或去声、或入声,因为上去入三声是不能通押的。
押平声的诗,讲的是平仄对举,以平声为此方,以上去入声为对方,形成平仄相对组合。我们以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来说明:分明是以平对上去入三声的分明,即:假如一句七言,第二字是平分,第四字可以是上或去或入三声之一,第六又是平声。也就是说,押平韵的近体诗,句的韵脚与句中的非平声形成平仄律,一首律诗的全部组成皆是以平仄律为基础的。
那么,我们来分析一首所谓的仄韵近体诗:以押上声为例:按四声原理,上声可以与去声、入声、平声对举;但这只能是四声律,形不成平仄韵。形不成平仄律的句子,以二四六分明来说明:可以形成多种句式:(一)第二为平,第四为上,第六为去;(二)第二为平,第四为去,第六为入;(三)第二为平,第四为去,第六为入……可以形成非常多的句式。因此以四声律组成的诗,因格式太多无法掌握外,更重要的是“四声碎用”,上去入在声调上的差异有时很难分辨,因而产生了平仄律这个行之有效的格律。平仄律形成的近体诗只须二种形式:(一)第二为平,第四为上去入,第六为平;(二):第二为上去入,第四为平,第六为上去入。非常容易掌握而又平仄铿锵,读之悦耳! 当然,唐人用平仄成诗句习惯了,有时便仍用平仄律句子去押非平声韵,特别是用于绝句更是得心应手。但他们并不刻意去运用平仄粘对的句子,句子合律只是偶然的。只是后人把他们的作品分为“律绝”、“古绝”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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