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针叶林 于 2020-4-10 07:14 编辑
怎样看待唐代之前出现的少数合律诗,兼谈格律诗的定义(旧帖重发) 张士方先生在“唐前的格律诗”一文中说:“如果说,格律诗起于唐代,也许没人怀疑。但是,诗以格律诗的格式出现并不是唐以后才有的。事实上,唐以前已出现了无论押韵和平仄都完全合乎格律的诗。在《古诗源》和《鲍照诗全集》里,有个别南北朝和隋朝的诗完全合乎格律要求,如鲍照和徐陵的诗:…”
-----现在人们所说“格律诗”一词,一般是特指唐近体诗。即:七律、五律、排律和五绝、七绝。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诗也应属于广义的格律诗,比如外国的十四行诗,显然这里“格律”的定义起了变化。
一般来说,“格律”一词泛指格式和律法。而所有诗都是有这方面的要求的。例如押韵就是所有诗歌的普遍要求。可以说所有诗都有格律。
还有人说:格律就是指声律,凡是符合声律的诗都叫格律诗。这种说法同样含混。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诗也是讲究声律的,那时讲究的是沈约等人的“四声八病”说,但永明体却不是唐近体诗。所以若说格律诗即指所有诗就失去了意义。或者说格律诗包括永明体诗,也是错误的。
所以要明确“格律诗”的定义:应明确仅指唐近体诗。格律,也仅指唐近体诗的格律,才有实际意义。因为只有到了唐代,律诗才定型,并且这种格律形式延续了一千多年,至今未变。
那么怎么解释唐代之前出现的一些诗文“合律”的现象呢?这里是可以用偶然性来解释的。 所谓偶然性,即不是主观故意地按某种模式来写作的,也即在当时的一段时间内是前无古人也后无来者的,当时是没有可重复性的。这就是纯粹的偶然性。这里偶然性也与必然性有一辩证关系:这种偶然性是有一定基础的。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讲究声律就是客观基础。即沈约的“前有浮声后有切响”。 例如张士芳的举例:
采菱歌七首之一 鲍照
骛舲驰桂浦,息棹偃椒潭。 箫弄澄湘北,菱歌清汉南。
喜春游歌二首之一 杨广
禁苑百花新,佳期游上春。 轻身赵皇后,歌曲李夫人。
------形式上与后来的五绝相同,但平仄沾对只是偶然相同而已,当时并无普遍性。
再如:
关山月 徐陵(507—583年)
关山三五夜,客子忆秦川。 思妇高楼上,当窗应未眠。
星旗映疏勒,云阵上祁连。 战气今如此,从军复几年。
-------平仄沾对上也符合后来的近体五律,但也仅此而已。该诗从对仗上仍与唐近体的一般要求是有差距的。
另外张士芳还说:
“笔者还发现,南北朝的陆凯和阴铿也写过被后人称作折腰体的五绝。即第二、三句平仄不相粘”。
赠范晔 陆凯(?-504)
折花逢驿使,寄与陇头人。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
春江花月夜 两首之二 杨广
夜露含花气,春潭漾月晖。汉水逢游女,湘川值二妃。
晚出新亭 阴铿(511年-563年)
潮落犹如盖,云昏不作峰。远戍唯闻鼓,寒山但见松。
锦石捣流黄 二首之一 杨广
汉使出燕然,愁闺夜不眠。易制残灯下,鸣砧秋月前。
索酒歌 杨广
宫木阴浓燕子飞,兴衰自古漫成悲。他日迷楼更好景,宫中吐焰奕红辉。
隋代诗人薛道衡(540年-609年)
人日思归 薛道衡
入春才七日,离家已两年。人归落雁后,思发在花前。(首联不合律)
张士芳下述结论是合乎史实的:
“通观《古诗源》和其他唐以前的所有诗,笔者发现,押韵大致合乎格律诗,但平仄还是没有统一的格式,即各施各法。而只有少数的几首,完全合乎格律。其实,任何一种诗歌形式的定型,它都得经历一个漫长而渐变的发展过程,此过程中,大家都在学习和探索,都希望找出一种最佳规律。看来,上面那些例诗平仄总数相等、两两相错递进、相对相粘分配的形式,是唐人认为最理想的格式。在沈佺期和宋之问的大力倡导下,格律才开始得到大家的认可和遵从;用统一的格律写近体诗,从此开创了格律诗时代。”
但需要指出的是:现在寻找唐代之前的合律诗,实际是事后诸葛亮。即按图索骥,才有这么几首。而在当时,区区这几首的形式,与很多其他格式一样,并不比其他任何一种形式更多(比如其他句数,其他平仄句式),是淹没在各种形式的海洋中的。有人说沈佺期宋之问是像育种专家一样,在永明体中选中了好苗子予以提倡推广,是不可能的。是先有了唐近体的格律,才回头发现有
合律的诗?还是先挑选出以前的样板诗,才确定的近体格律?显然后者是唯心的。唐代近体诗律,是唐初沈宋等诗人努力研究的成果。这些努力包括:
1, 句数;四句,八句,和多句;
2, 押韵,平声一韵到底;
3, 对仗及对仗联的位置;
4, 句内的平仄交替;
5, 联间的平仄沾对;
6, 对当时沈约八病说的扬弃。
他们这些成果,均以主流作品的形式体现出来,并在社会上得到广泛的认可并流行。
现在有些人说是沈宋从永明体中挑选了几首样板诗推广起来,甚至说近体诗中出现拗句也是故意模仿永明体,是违背史实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