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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4 06: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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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拗”,不是“错误”的意思。
元稹说“沈、宋之流,研练精切,稳顺声势,谓之为律诗。”,所以,作为沈宋的近体诗(律诗),,一个主要特点就是“稳顺声势”-----“顺”即讲究声律,“拗”即不顺,即古风式的句子。但律诗是允许使用一些古风句即“拗句”的,包括小拗句,大拗句,和特殊拗句,都可以是合格的律诗。
(马莹莹http://www.hksc888.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86567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
争论的关键在“论”字的理解上。认为一三五不论错误的人,论字理解为“考虑;顾及”,也就是一三五可以不管平仄。
“论”应解为“看待”,就是不要像“二四六分明”那样看待。这意思就是说一三五不是不管,而是不必像二四六那么死板,那么严格,简单说就是灵活运用,也就是调剂平仄。比如三本应是平,我用了仄,那你就要看后面平仄不变化时会不会出现“忌”,如果有孤平出现,那你五就得调剂成平,这样整句就不会有三仄三平孤平出现。这样理解,一三五不论何错之有?反而让格律诗走出死板,有了回旋的余地。
二四六分明,是硬性的规定。理论根据是一句中平仄相间,一相间,二四六自然分明了。认为它错的,是用大拗句来驳斥它。但你忘记了什么叫“拗”,拗就是病,违反了平仄相间的原理。后来人们不说它是病而说成是变式,但你说变式也还是承认它不合常理,属于“杂”,因此用不合常规的事物来驳斥常规的东西,用特殊来驳斥一般,不觉得可笑么?
所以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说的是常规,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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