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周王和平共处天下的文告 一、解读
《毛诗正义》孔颖达疏认为,《武》为周公所作,作于周公摄政六年。此时,东部诸侯的叛乱业已平定,而“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实乃当下姬周政务之急。这是《武》诗的时代背景。 “[武]王用武除暴”胜商,是在文王十一年,十三年去世。去世之前,曾经巡视东部诸侯,祭祀山川河岳,周公为武王写了祭祀之文——《时迈》。《时迈》说,戡商胜利以后,我将怀柔天下,不再用武。若是以武力对待诸侯,天下诸侯莫不望风披靡(莫不震叠),但我不崇尚武力,愿与天下诸侯共有天下。只要承认王权,即可保有邦家,继续为诸侯。 周公在写《武》篇时,武王已经去世了六年。周公在数落武王的功劳时,说他“不以角逐成就功业”(无竞维烈),并得文王文治之真传(允文文王,克开厥后,嗣武受之)。其实是借旌表武王,继续展示“姬周不再用武”的大政方针而已。
二、注释及译文
【原文】 於皇武王①!无竞②维烈③。允文文王,克开厥后④。嗣武受之,胜殷遏刘⑤,耆定尔功⑥。
【注释】 ①於,叹词。犹如伟哉! ②竞,《说文》说:“竞,强烈的争辩。另一义说:竞是角逐的意思”。 ③烈,功绩;功劳。《尔雅.释诂下》:“烈,业也”。郭璞注:“谓功业也”。“无竞为烈”,不以角逐(武力)成就功业。“不再用武以成功业”,当是本篇文告的中心思想。 ① ,能,成。厥,其。“允文文王,克开厥后”,文王开启了不以武力角逐天下的传统。 ② 遏,阻止。《尔雅.释诂下》:“遏,止也”。刘,杀,杀戮。《尔雅.释诂上》:“刘,杀也”。遏刘,遏止杀戮。“胜殷”与“遏刘”对句,知“刘”为名词。而名家马瑞辰将“遏”和“刘”均释为“杀戮”,就将诗意解释反了。 ⑥耆(zhǐ),大道;致使。《集韵.旨韵》:“耆,致也”。“耆定尔功”,言武王伐纣胜殷,同时遏止了杀戮而至于成功。
【译文】 伟哉武王,燮伐大商。不黩其武,功业煌煌。不武而王,始于文王。良行不已,传嗣武王。武王敏慧,真心效仿。胜殷而后,遏止复伤。怀柔天下,功业流芳。 (注:本译文采用意译方式,不一一对应于原文)
三、诸家翻译举例
【译文】 噫!真伟大呀我武王,功业莫胜于克商。文德昭著我文王,开启子孙基业长。武王继承者基业,伐商胜殷除暴强,致你功成得永昌。 【评论】 1、“无竞维烈”,应该是“不黩武”、不以武力成就功业,而翻译成“业莫胜于克商”,意蕴完全相反。 2、“嗣武受之”,是说武王继承了文王的“不武而王(无竞维业)”的政治,而不是基业。 3、“胜殷遏刘”,是说,既已胜殷,能遏止滥杀,却翻译成“伐商胜殷除暴强”,黩武主义明显,完全背离诗文“不武”的中心思想。
四、《毛诗正义》的解读
1、总体解读
正义曰: 《武》诗者,奏《大武》之乐歌也。谓周公摄政六年之时,象武王伐纣之事,作《大武》之乐既成,而於庙奏之。诗人睹其奏而思武功,故述其事而作此歌焉。经之所陈,皆武王生时之功也。直言其奏,不言其所奏之庙。作者虽因奏作歌,其意不在於庙,故不言庙。
【评论】 1、《主义》提供了《武》诗的时代背景与政治背景。这是正确解读《武》诗的重要资料。 2、但说《武》诗是“叙述武王生时之功”,则是将诗文主旨完全解释错了。
2、对“无竞为烈”的解读 对“无竞为烈”,《正义》没有解释。这是十分重要的一句,不予解释,是《正义》不可原谅的重大失误。
3、对“胜殷遏刘”的解读
正义曰: “遏,止”,……其胜殷,已是杀纣,而别言“遏刘”者,则所遏非纣也,故以为止天下暴虐而杀人者。言天下,为众多之辞,谓纣时诸官亦化纣暴虐而杀害善人,纣身既巳被诛,此等亦皆贬黜,故得止杀人者。
《正义》这段话的意思是,“胜殷”是杀死了商纣王。而又特别提出“遏刘”,所遏对象就不是商纣其人了,而是“众多的杀人者”。他们帮助商纣杀害善人,此等余孽也在该杀之列,不如此不能阻止杀戮。
【评论】 完全背离周公“不武而功(无竞为烈)”的思想。在“不武而功”思想指导下,“遏刘”当是“周家得到天下后,不再恃武杀戮”的宣言,对象是东部诸侯。《武》诗表达的是和平,而不是对“纣之余孽的无限追杀”。完全背离了《武》篇“不再用武”的本义。 《正义》对“遏刘”的错误解读,是后世诸家错误解读的总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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