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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4 2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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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龙泉空吟 于 2019-6-24 23:11 编辑
仲夏经行金(平)马山,林青气爽蔚蓝天。
重峦叠嶂喜(仄)中望,笔塔依稀云(平)海间。
——上诗也押新韵。所插入括号者,是应仄而平或应平而仄,皆在一句之中的五处。这是自古到今的一个老生常谈且争论不休的问题,所谓“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然而争论了千百年,则是“一三可不论,二四六分明”,也就是说五处须论。但“⊙●○○●●○”句式则例外,第三处应平而仄了,则在第五处可拗救一下,为⊙●●○○●○。一般而论,格律诗的出句(奇句)可以不予如此严格论之(即如上诗第三句),首句如押韵,亦须论之。
在律诗的韵节上,我一向反对出句用韵(平仄)马虎,还得遵循近体诗的创始人沈约所主张的:“一简之内,音韵尽殊;两句之中,轻重悉异”之原则,此为一;对偶的对称性原则,其与汉语言文字的特性有密切之关系。在以单音节语言为主的古汉语中,一字一音,一字一义,音节之长短与意义必相合;古汉语之四声,是适应对偶平仄抑扬的音韵要求。在世界上,也仅有汉字这个方块字,能够做到锱铢相当,两两相对,适宜于堆砌长短相齐的工整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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