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切韵》的“同用”“独用”
隋代陆法言的《切韵》分193部,各个部的字音因反切不同而声韵有别,不存在此部的韵音与彼部的韵音可“同用”,或某部的韵音只能“独用”的问题。至于有谁为了某种需要,人为地把这《切韵》的韵部重新划分使用,才产生如何“同用”“独用”的问题。“同”与“独”是因为“用”而发生的,如果不是因为要“用”,管它“同”与“独”干什么呢?
那么,许敬宗为隋代附唐的官员,他为什么在隋代不提出“同用”“独用”,在唐太宗时代不提出“同用”“独用”,而是在唐高宗时代才提出“同用”“独用”?那原因就是许敬宗在唐高宗时代身为考官,科考得有一个标准,用《切韵》标准分韵“苦其苛细”,才提出把《切韵》的193个韵部进行“同用”“独用”的奏请。这“用”不是提供作近体诗之用,而是专为考试六韵排律的押韵之用。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许敬宗的“同用”、“独用”以什么为依据呢?清代的代震认为是以韵部字的多少划分的,他说“东韵字多,独用,冬、钟韵字少,两者同用”。这显然不是事实,好比十虞字同样多却没有独用,却与十一模同用了。那么许敬宗的“同用”、“独用”,就只是以当时诗人的押韵实际用韵为依据了。唐初近体诗已具刍形,只是在粘对上还不是要求很严,但用韵范围早已约定俗成,那就是沿用永明体以来的用韵标准。这标准就是沈约的《四声谱》,即江东语音韵。
可是,沈约的《四声谱》在《切韵》书出之后毕竟失传了,依《切韵》韵部“同用”“独用”,就成了许敬宗的唯一的依据。从唐高宗650年到宋仁宗的1037年间,诗人们写诗应该说大体上是依据这“同用”“独用”的,因为别无依据。虽然也出现过不一致的地方,例如“飞雁入群”格“飞雁出群格”、“轳辂”体之类。然而,宋仁宗时代的《礼部韵略》,却只是依《广韵》的206部的“同用”“独用”排序,把一些生僻字略去,便于考生翻检,但其字“略”则是依据新编的《集韵》反切字删留的,它是一个《集韵》简略本。直到金人王文郁(1229年)才另据《广韵》206部的反切字重新组合,始成了所谓的“平水韵”106部。
这里再举例谈一下《礼部韵略》和后来的“平水韵”有所不同的问题:宋人的《礼部韵略》,“同用”“独用”的韵部依据虽然是《广韵》的206部,但“略”的依据却是《集韵》的反切字。例如“探”这个字,在《广韵》里是没有仄声的,在《集韵》里却是平仄两读。因此宋人在科考时用的《礼部韵略》,是可以把“探”平仄两用的,这在唐代则不行。而到了王文郁的“平水韵”,用字依据又是《广韵》的反切字音,“探”又是只能平声用的。 我反复谈这个问题,是想说明什么呢?是想说明近体诗的平仄声调与押韵声调,在永明体时代是一致的,都是依沈约的《四声谱》定调的。可是到了唐代,句中平仄声调仍依《切韵》,而押韵声调则不依《切韵》,是把反切不同的两个韵部“同用”了。从此,句中平仄声调与句尾的押韵声调就各依一个标准,即句中平仄声调与句尾押韵声调分离了,各有所本。但这却不是坏事,反而是一个好事,它是近体诗这种格律之所以传承1300年而不衰的根本!历史上从押韵可小变:江阳互押、东冬互押;四支五微互押、七虞八齐互押;真文元互押、元寒删先互押;庚青蒸互押、覃盐咸互押,等等。到明代的《洪武正韵》的大变、以及各种方言韵的大变用于近体诗,虽有人不承认这是“正宗”,但不可否认它仍是近体诗的发展。因此我说:近体诗“平仄是不变的;押韵是可变的。平仄从严,押韵从宽:可宽至词韵,乃至方言,甚至新韵”。我这一主张是以历史诗的变革为依据的,虽曾被针叶林攻击了十年,但最后他却以自己的平水宽韵,和自己的作品证实了我的主张。例子: 针叶林的平水宽韵:东冬互押、江阳互押、四支五微互押、七虞八齐互押、庚青蒸互押、元寒删先覃盐咸互押,等等。大体是这样,不对的针叶林可更正。 针叶林的诗: 《步浑河》
风吹戈壁起黄沙,滚滚烟尘掩日华。
数队骆驼皆卧地,一排车辆尽思家。
惊慌小狗汪汪叫,疑惑明灯闪闪眨。
是否天宫冬季近,派来电母抢棉花。 这是押方言:西南三省“眨”读阳平,可用于近体诗押平声韵。 金筑子的大雾诗: 天女下凡抛白纱,满城不见夜繁华。 玻窗对吻冰霜脸,灯火迷茫寒冷家。 宠物出门披马褂,司机上路防车滑。 耐心等待近中午,又是冬开二月花。 这是押新韵,即产生于三十年代的《中华新韵》,句中平仄声依旧,押韵字则可用今音,今音“滑”同“华”一样都为平声,因此可押华、家、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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