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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5 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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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合掌”之忌
一首诗中相邻的两联对仗,句子的结构要避免完全一样。第一联对仗和第二联对仗,如果结构一样,这种毛病称为“合掌”。例如:
高昌玉蕊会,崇敬牡丹期。
短李芬芳酒,迂辛寂寞诗。
前一联中的“高昌”、“崇敬”是地名,后一联的“短李”、“迂辛”是人名,总之都是名词,而且都是专用名词。两联都是以专用名词开头,句子后三字的结构也一样。这就是“合掌”,是对仗之大忌。上面例举的两联中,有四个专用名词,容易犯合掌的毛病,但高明的诗人有办法规避它。这两联,白居易实际上是这样写的:
高昌玉蕊会,崇敬牡丹期。
笑劝迂辛酒,闲吟短李诗。
这样一调整,就避开合掌之病了。
还有人认为,一联对仗的出句与对句,意思完全雷同或基本雷同,也叫“合掌”。如出句用“河”,对句用“川”;出句用“红”,对句用“赤”,出句用“兵”,对句用“卒”,等等,形成同义反复,亦为“合掌”之弊,应予避忌。
补充一下,律诗对仗除了忌“合掌”外,另一忌,就是句式雷同,以七言例:颔联是2221结构,颈联就应变通一下,可用1312,或其它结构。另外,颔联已经有了同一类的词汇,颈联就尽可能避免,别弄的门里,窗边,田头,屋后在同一首诗里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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