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理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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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4 21: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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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苏星空 于 2018-9-14 22:10 编辑
重复一下:
基本和衍生,是父与子的关系。
在理论上的父,是指根本和源头,衍生即是子。非根本。
这样说是否能容易一点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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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是“三平尾问题,简而言之是这样:”。--是省略了很多话的开头简句,简而言之是略说,非严格推论。
先生为何仅盯着“简而言之的略说”,就高兴到闭不上嘴呢?---啊,应该是说“高兴到慌忙遮嘴呢?“
?”,我继续是这样写的。
但从理论上来看,三平尾 也完全可以组成另一种类的律句。
如:
x 仄仄平平平,
X 平平仄仄仄。 (韵)
y 仄平平仄仄,
Y 平仄仄平平。 (韵)
从理论上来看,三平尾是合理的,即,也可以组成 对句相对,联句相粘。平仄转换等。
不过,这个理如何是认可的话。那么,大道至简的理就无法实行。
好的律诗的组成大道理,无论如何得有一个最简表达式。如复杂的牛顿的力学理论,可以用最简数式来表达。 这就是大道至简。
如果律诗的格式有几十种的话,那人们能接受,流传吗?
三平尾,这个格式是惹人口舌的,----为何三个“正声”放在最后呢?
故我曾说过,三平尾句式, 是合理不合人情。故,它被排除,是合乎人情道理的。也因此为,上面四律句式人所接受。
这就是大道至简的道理。
但作为一种补救,是一种边缘上的运用,似可似不可,是在乎人情而非单纯理论问题。
刚刚 先生认为后面的详说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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