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三论之三:文学的个性
格那丁
诗人需要个性吗?应该需要。谁都知道诗人气质:浪漫、敏感、天真、多情、高傲、忧郁、愤怒、才华、唯美…这个单子可以继续开列下去,但开列得再多也难以穷尽诗人气质,我总觉得哪里缺了点什么,只是现象堆积而没有统合起来。 气质即人的某种个性心理特征,指认识、情感、言语、行动中表现的力度、速度、显隐、均衡度等稳定的动力特征,说白一点就是人格魅力,如修养、品德、举止行为、待人接物、说话方式,或高雅或低俗或恬静或好动或粗豪或细腻等等。这种气质是先天的还是养成的,各占多大比例,怎么结合在一起的,至今也是个谜。 语义分析的好处是直观,可以把一些平时隐蔽的东西显现出来: 【诗人】【常人】
+有形 +有形
+ +
+生命 +生命
+人性 +人性
+成年 +成年
+雌雄 +雌雄
+写诗 -写诗
诗人与常人的不同仅仅在最后那个值的差别:写不写诗。诗人类似常人,但又根本不同。可别小看这一点,差别就在这一点,好比霄壤。吴语和吴地的人的区别在一个是声音符号,一个是高级动物,不可混为一谈划等号:吴语是乡亲。这就错啦!人打出来的是饱嗝,饱嗝可不是人,饱嗝就是饱嗝,千万别替代。要是这点常识也没有,那定非常人了。
语义特征可纳入一个总的对比网络及逻辑构架中,它是由语义特征系统或义子系统决定的。这一系统就是我们关于世界的知识,它先于词项,仿佛一个仓库:哪些东西具有共性,哪些东西可归入一类,哪些东西可以运动等等。单个词项不过是一个经过一连串选择的义子,用来表达这一类事物和概念。 个性明显是附着在人物身上的义子:1、一个行动素,2、一个义子集合,3、一个通名或专名。话语的李白杜甫区别主要在语言结构、语义内容和附加于他们的某种思想(思维),语言和思维决定了他们既相似又不同。但是这些所谓的“个性”并非独一无二,举世无双,而是很普通常规的。李林甫心狠手辣嘴甜,这能叫个性吗?心狠手辣嘴甜的多了去,岂止李林甫一个!这是一件有趣的事:一个人越有个性越能代表一种类型,越有个性越没用个性。自我原本是一种幻象,是让我们能够活下去的一个理由,佛家说譬如芭蕉,其实没有。芭蕉哪有一个实体?一层层剥下去,最终找不到那个恒常坚实的自性。文化人类学认为,在自我诸要素中,性别和“我”的关系最大。个性也是这种东西,追究到底没有个性,一种类型特征。 诗人的个性就是诗人的类型特征,并非你一个人独占,如浪漫、敏感、天真、多情、高傲,很多诗人都有,千万别以为具有这些特征就值得骄傲。休谟说人的自我是这种东西:心中的一束知觉。“就我而论,当我亲切地体会我所谓我自己时,我总是碰到这个或那个特殊的知觉,如冷或热、明或暗、爱或恨、痛苦或快乐等等的知觉。任何时候,我总不能抓住一个没有知觉的我自己,而且我也不能观察到任何事物,只能观察到一个知觉。当我的知觉在一个时期内失去的时候,例如在酣睡中,那么在那个时期内我便觉察不到我自己,因而真正可以说是不存在的。当我因为死亡而失去一切知觉,并且在解体以后,再也不能思维、感觉、观看并有所爱恨的时候,我就算是完全被消灭了,而且我也想不到还需要什么东西才能使我成为完全不存在的了。”(《人性论》第282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的确如此,我们总以为自己很独特,不同于任何别的事物,并且这个东西从小到大都不会改变,暂短而又永恒。世上有这种奇怪的东西吗?万千条光线聚焦于某一点,那一点看起来像是真有某个实在的东西,待你仔细辨认却是什么也没有。诗人的个性类此,都来自普通和常规领域,是一连串经过选择的义子组合,用来表达这一类事物和概念。某人身上如果具有这一特征我们就认为他有诗人气质,换句话说,他可能具有成为诗人的潜质,但还不是诗人。要做诗人必须写诗,诗都不写算哪门子诗人?你见过一首诗不写的伟大诗人?这样谁都可以叫诗人了(至少失恋者可以),容易汗漫。 如此看来个性不能与诗划等号,诗人的个性与诗没有必然关系。有些人枪林弹雨,九死一生,也很浪漫、敏感、天真、多情,但就是不写诗,或者事务性工作太多,忙不过来,或者文化修养太差,字都不识几个,写不了诗。也有个人经历简单而浪漫、敏感、天真、多情者,如某些老光棍、老处女却写出了可歌可泣的爱情诗。所以诗不写个性,也不“反映”个性,而是一种间性。“间性”概念来自克里斯特瓦,说了你也不明白,不如不说,总之记住一句:诗歌不“反映”个性,不表达个性。语言能表达个性?先把这个观点提出来,免得你以为我浪费时间。 举个例子吧。“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元稹的,意思是说经历过沧海的,见到其他水就不是水;遇到过巫山之云的,见到其他云就不是云,意思好懂,与见异思迁,水性杨花者异趣。但这话可信吗?姑且当作一种即时的表决心吧,跟他的个性无关。元稹的个性谁都知道,扔掉崔莺莺后娶了韦氏,韦氏没死又与薛涛好上了。就在写《遣悲怀》的同年,他在江陵府纳了妾。也许应该反过来:“曾经沧海都为水,除却巫山更是云。”你能说这诗和《遣悲怀》反映了他个性?反映什么个性呢? 浪漫主义者认为,象征能同化主客体、心与物、正与反,对之推崇备至,而寓言作为幻想的产物却受到轻视,因为它的表层和深层结构间是一种世俗的“直指”关系。德曼认为,寓言对语言的了解才是真实的,它可以破除自我和非自我(物我)的幻想性认同,寓言式阅读适合多数作品。德曼强调寓言抵制语言与概念的结合,它表明符号与意义的关系是一种人为。事实上,不论描写、比喻、象征还是神话、寓言,都是一种语象,是语言符号构造物,只能代表我们头脑中既存的某种意义而不能反映客观现实。作为使用中文的我们应该对此更为明白,六书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就是证据。甲骨文的“月”作半月形,就是残月,因为月亮最显著的特点是“缺”,如用“圆”符号代表就会与其他很多圆形事物混淆,所以取上阙也,象形。月有阴晴圆缺,有上弦下弦,有高低大小显隐之别,情况较为复杂,要反映真实的月亮就不是“月”所能为了,而会写成一篇长长的说明文。但还是反映不了,线性的语言文字说明和我们看到的东西不同,一个画面你用千言万语也说明不了,画面感和文字说明是两回事,一个直接给出整体印象,一个不断组合语象构成某种形象。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破除语言文字的真实幻象了:语言文字最多可以隐射现实,它反映的是我们头脑中的某种经验结构。日出日落就是我们头脑中的某种经验结构,太阳一直在空中运行,何曾有起落?它哪知道什么起落?说起落不过是我们的一种经验构造,地球自转使它位于地平线下,就说它“落下去”,地球自转使它位于地平线上,就说它“升起来”,打个比方而已。 问题也会有,如“此物最相思”“池塘生春草”“只缘身在此山中”“疏影横斜、暗香浮动”这些诗,我们觉得它们挺有个性,怎么能说诗不表达个性?至少要写出个性吧?这也是一种幻觉,和我们的世界观有关。经验的建立首先需要分类,即范畴化,要不全搅在一起就是一锅粥。范畴化是我们对复杂事物进行分类的过程,是对复杂对象的一种结构化,我们天生有这种认知能力,根据事物的性质、状态、处所对之进行归纳整理。主要依据的是相似性原理,把具有相同属性的不同个体集中于同一名目下,从而形成特定的范畴或概念。这种无毛的两足动物是“人”,管他是男人女人大人小人黑人白人,去除差异只看相似,然后归入“人”这个类别,并用“人”这个词语来标识(词汇化)。语言中的每一个实词都是人类范畴化的成果。在进行范畴化时我们需要借助更普遍的认知模式如时空、运动、因果等来作为依据。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分类体系,事物所处的位置、性质也各不相同(不应过分夸大这一点,因为人类相同的生理构造决定了他们感知的共同性,也决定了各民族间能够相互理解)。这对理解语句的深层结构是有用的:哪些事物可以运动,哪些事物是静止的,哪些事物具有相同或不同的属性,哪些属性形成了对照:狗可以叫,马可以跑,狐狸是狡猾的,花是红的……由此延伸出角色概念,从而使我们能够分别谁主动谁受动,进而确定角色的意义(个性)。这一体系正是我们世界观赖以形成的基础,自古以来我们就是这样看待世界的。 现在知道个性的意义了?个性不过是某一类事物的共性,不可把它看作独一无二,举世皆无的东西。“杨柳依依,”这是杨柳(柳树)的共性,对其他树来说是一种个性。事物呈现为一个复杂的网络,世界的意义都存在于这个网络中,通过对比参照来确定。这就是结构主义的“结构”,解构主义的“分延”,老庄的“对待”,佛家的“缘起无自性”。世上没有什么是真实的,真实的只有关系,量子力学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疏影横斜、暗香浮动”写出梅花的个性了?当然,这是梅花的个性(非这一枝梅的个性),是梅花的类型特征,就是梅花的共性。“池塘生春草”写出了春池的个性?少了一点,所有的池塘都会生春草,不仅生春草还会生水藻。“只缘身在此山中”呢?这是原理归纳,与庐山个性无关,类似“C=2πR”这种东西,可以推广运用。“此物最相思”呢?这个稍稍复杂一点,涉及文化人类学的一些见解。关于这个问题,特伦斯.霍克斯在《论隐喻》中已经说得很清楚,我没有什么要补充的了。“如果一个隐喻因为被突出在前台而使我们感到惊奇,通常是因为它指出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已经包含着、但此前尚未昭然若揭的一种关系。”不论你怎么标新立异,你总是跳不出如来的手心,你只能在人类思维模式这个框架中活动,添加一些事例罢了。 所以,诗的个性就是共性,共性就是个性,看你从什么角度看。“世界是一个巨大量子的瞬间存在,任意性是它的最高逻辑,因果律不过是这个唯一的世界即量子性的表现。在终极意义上,严格的决定论与完全的任意性就是一回事。决定论者与自由论者长久的争论都是虚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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