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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4 11: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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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针叶林 于 2017-5-14 11:56 编辑
沈宋的贡献
沈宋对律诗的贡献包含诗体形式及题材内容诸多方面,但公认的主要贡献是形式因素方面的建树。律诗的形式美大抵有三:一为声律,二为对偶,三为篇制。 对偶是一个古老的传统,至六朝骈赋已达极致。沈宋的贡献,应该说主要在声律,其次是篇制,即所谓“回忌声病,约句准篇”方面。本文就主要辑录这方面的相关文献和资料再现诗律滋演、发展直至沈宋体亦即律诗的大致轨迹。
沈宋体的内涵:在唐代元稹就把沈宋的诗称为律诗,而标举为“沈宋体”则是南宋严羽给定的。沈宋体的主要标志是把四声二元化,同时解决了粘式律的问题,从律句律联到构成律篇。摆脱了永明体诗人种种病犯说的束缚,创造了一种既有程式约束又留有广阔创造空间的新体诗,即律诗。具体说:每句五言,每篇八句(沈宋体律诗八句是其基本篇制,但不止于八句)。句中四声二元化,即平声为平,上去入为仄,平仄相对,四字交替,句间粘对(出句与对句平仄相对,下联与上联平仄相粘),押平声韵。把这种形式称为“律诗”;在同样平仄粘对的约束下只有四句者称为“绝句”。沈、宋又把这两种形式扩展为七言,于是沈宋体亦即律诗就形成了。(蔡润田“沈宋体”与律诗演变定型及其研究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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