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龙家小院 于 2021-5-16 16:09 编辑
谢谢诗友的文章,写的非常好,这才是应该继承的传统理论。由衷的钦佩诗友的探索精神,这是我要学习的地方,要想真正的继承优良的传统文化,没有这样的严谨学风是不成的。“《唐朝新定诗格》中云:‘凡作诗之体,意是格,声是律,意高则格高,声辨则律清,格律全,然后始有调。”这句话诗友的解释很透彻,这就是格律诗要追求的境界,内涵美和形式美,及音韵美都要兼顾,如此才是完美的艺术作品。当然,实在不能兼得时,意为上,形式音韵次之,这就是不以词害意。 皎然《诗式/诗有五格》的分类,正是从重意的视角为切入点,来谈论写诗的方法和方式,这对我们后人是有启发意义的。就比如,那些整天之乎者也的堆砌文字之徒,还如那些引经据典却言之无物的人等等,这些人都是在浪费文字和文字空间,和写诗的言语凝练及内涵深刻的重意宗旨,是相违背的。也要辩证的认识到,典故不是不可以用,用的好可以锦上添花,用不好就是连篇累牍,所以,初学写诗的人建议还是少用典故,因为其中分才不好把握,如果不用典故也能正确和准确的表情达意,那无疑是最好的。比如,杜牧的泊秦淮,“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就引用了典故,但却自然而然,没有任何牵强附会的地方。这就说明一个道理,用典故和用字用词一样,能准确和正确表达作者内心的认识和情感,才是最重要的。 这就不由得想起,论坛上热议的用白话俗语写格律诗的问题,我认为,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写出来的内容格调不对,有一种用街头巷议来讨论国家大事的感觉。既不庄重,也就无法体现事情的严肃性。比如木兰诗中有句“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如果有人偏偏要说成“官兵有死亡,也有幸存回”就失去了原来的意趣和情调,这种意趣和情调,可能是诗词的形式美和音韵美自身带有的,也是古汉语,或者是基于古汉语为标准的其它书面语,自身的特点和特征。 形式服从内容是没有错的,但那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这不是抛弃形式和音韵的理由。形式美和音韵美有容易让人记住的功能。只所以能让人容易记住,我想,一是给人的印象深刻,就如上面举得例子,你用俗语说出来虽然意思一样,但却没有书面书那种深刻且庄重的印象,这种深刻和庄重的印象,多多少少和形式及音韵自身的规律性有关;二是,形式美和格律美直接关系到诗词的格调和情调,比如,有些词牌豪放,适合抒怀言志,比如念奴娇和满江红,适合慷概雄壮之言。如岳飞《满江红》,苏东坡《念奴娇.赤壁怀古》等等,沁园春易于咏物怀古,如毛泽东写的《沁园去.雪》等等。 可见,格式和音韵的正确使用也是服务于内涵的,并非和意思一点关系都没有。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明白,只要不是用格式和音韵来搞个人虚荣炫耀,其本身对意思内涵是有锦上添花的作用的,并非某些人认为的那样完全是束缚,这和皎然《诗式/诗有五格》重意的宗旨并不违背。 最后,我的感受就是,中国传统诗词理论固然有很多糟粕和不合时宜的东西,但评定的标准却不是谁都能有的,非对传统文化有深刻且全面的了解者,不宜妄言对错。我们继承传统文化需要批判的继承,而批判本身是一种认识的分辨能力,是从实践规律和理论相结合的过程中总结和认识到的,是严密且科学的逻辑推理。即是理论指导实践的结果,也是实践出真知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