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浪诗人翰墨清吟常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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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五味瓶 于 2024-7-7 15:25 编辑
《五律.美丽曲阳》(中华新韵) 文/五味瓶(北京) 恒山连北岳,汇水绕城流。 虞舜唐尧至,秦皇置冀州。 磁窑遗址在,石器钓鱼丘。 圣帝安天庙,修德寺塔留。 *
曲阳县,河北省保定市辖县,位于华北平原西部,太行山东麓,保定市西南部。东与定州市为邻,西北与阜平县交界,南与新乐市相接,西与行唐县毗连,东北与唐县相邻。介于北纬38°28′~38°57′,东经114°24′~114°53′之间,总面积1084平方千米。截至2023年10月,曲阳县辖12镇6乡。县政府驻恒山东路689号。截至2022年末,曲阳县常住人口542094人。
秦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于始皇元年(前221年)始置曲阳县。1961年5月20日,析出、恢复曲阳县建制。1994年底,保定地、市合并,隶属保定市。曲阳县为山区至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有“六山一水三分田”之说。属暖温带半干旱地区,大陆性季风气候显著,四季分明。主要河流有通天河、三会河、大沙河、孟良河等。有张石高速、保阜高速、曲港高速、涞曲高速过境。曲阳县是定瓷发源地,历史古迹有北岳庙、定窑遗址、钓鱼台遗址、修德寺塔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曲阳石雕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21年3月,被授予2020年河北省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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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山:五岳之中古北岳恒山,从春秋战国到明代中期一直在河北境内,即今天河北省保定市的大茂山。明末清初时才被定为山西浑源天峰岭(玄武山)。 古籍记载一般为曲阳恒山(后行政区域变更,位于阜平县、唐县、涞源三县交界处),曲阳恒山改称大茂山,又称神尖山,阜平人、涞源人称之为神仙山。
水文 :曲阳县境内的河流多是自西北向东南方向流动,流出县境后从大清河流入海河,最终注入渤海。主要河流有通天河、三会河、大沙河、孟良河等,河道总长153千米。西北与阜平县交界处有王快水库,为河北省大型水库之一。东北与唐县交界处有西大(音dai代)洋水库,是保定市的主要水源之一。
通天河:通天河发源于阜平、涞源、唐县交界的神仙山(即古恒山,又称大茂山)南麓,河流从邓家店村东入县境,流经邓家店、南镇二乡、至南镇村北与三会河相汇,于横河口村北入唐县境西大洋水库。县境内长15千米,年均流量3.33立方米/秒,系季节性河流。
三会河:三会河发源于曲阳县县境北部青山、铺塔石、红岗3处,3条支流于仁景树、葫芦汪一带相汇,称三会河,俗称汇水。河水流经范家庄、东石门、北台、郎家庄、灵山、南镇等乡镇,在南镇村东北与通天河相汇,于横河口村北入唐县境西大(音dai代)洋水库。县境内长21千米,属季节性河流。
大沙河:大沙河,因河槽多沙,而称大沙河,是流经曲阳县县境最大的河流,发源于山西省灵邱和繁峙县神堂堡的小五台山白坡头。从阜平县王林口镇入王快水库,流经境内党城、齐村、沟里、产德、崔家庄、晓林镇,于羊平镇南部入新乐市境。县境内长45.5千米,天然径流量9.16亿立方米。其支流二道河、齐村沟为季节性河流。
田家坎沟:田家坎沟,发源于下河镇石桥头,经田家坎进入西大洋水库,河道较短,仅6千米,流域为长垣形丘陵和黄土阶地,面积较大,为52.4平方千米。
孟良河:宋代以前称嘉河。相传宋朝名将孟良在嘉河流城嘉山驻扎,故后称孟良河。上游旧称长星沟。河水发源于月明山东南施,流经杨砂侯、北孝基、恒州镇、文德、南洪德,燕赵6个乡镇,经东么罗村入定州。县境内长35.5千米。主要支流有木道沟、庄子河、龙堂沟等季节性河流。
定窑遗址——中国北宋时期五大名窑之一
定窑遗址位于曲阳县涧磁村、野北村及东、西燕川村一带。该县曾属于定州管辖,故称定窑。定窑是中国北宋时期五大名窑(官窑、哥窑、汝窑、钧窑、和定窑)之一,以生产优质白瓷著称于世。定瓷窑址规模最大、最集中的窑场在涧磁村北一带,瓷片、窑具、炉渣、瓷土等堆积仍很多,有13处高大堆积,最高的堆积达15米。经调查和试掘,取得了重要收获。从遗址地层叠压关系看,遗址分晚唐、五代和北宋三个时代。定窑遗址是中国制瓷历史的缩影和重要见证,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和考古价值。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列入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单的定窑遗址。位居我国宋代五大名窑之首,是中国北方著名的白瓷窑址。因曲阳宋代属定州管辖,故名定窑。宋代有定、汝、官、哥、钧五大名窑。
钓鱼台遗址 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钓鱼台遗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晓林乡店头村,村西1500米的沙河东岸有一土丘,俗称“钓鱼台”,占地面积7万平方米,此遗址为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时期遗址。
钓鱼台遗址南北长380米,东西长180米,台中间相对高度为8.4米,文化层厚度为0.3米至1.8米,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钓鱼台遗址为掌握新石器时代人类的生活状况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2006年5月25日,钓鱼台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北岳庙 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岳庙,汉称北岳祠,唐称北岳安天王庙,宋称北岳安天元圣帝庙,元称北岳安天大贞元圣帝庙,到明时去掉历代所加封号,改称为北岳庙,坐落在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城西部恒州镇北岳路2号,始建于南北朝时期北魏景明、正始年间(500—512年),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以前,北岳庙一直是历代封建帝王祭祀北岳恒山之神的场所,总占地面积为173982平方米。北岳庙建筑格局呈坐北朝南的“田”字形,采用的是以中轴线为主,两厢对称的传统建筑形式。庙内主体建筑德宁之殿在中轴线北端,往南依次建有飞石殿、三山门、凌霄门、御香亭、朝岳门、牌坊、石桥等。北岳庙是一座内涵丰厚的文化艺术殿堂,集古建、绘画、书法、石雕、定瓷等艺术于一身。北岳庙碑刻对研究所处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书法艺术的演变,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1982年2月23日,北岳庙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1月10日,北岳庙景区被国家旅游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批准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修德寺塔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修德寺塔,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城西南恒州镇小南关村,距北岳庙西南200米处的修德寺遗址内。始建于隋仁寿元年(601年),现存部分塔体为宋代天禧三年(1019年)四月修建。
修德寺塔为一座下为花塔,上为楼阁式相结合的砖塔,是花塔中的特例,保存较为完整,是研究同时期寺塔建筑的宝贵实例。修德寺塔形制为平面八角形,通高32米。首层塔身正面辟门,内有塔心室;二层为实心花束状塔身,高10.2米,三至五层均为叠涩砖出檐、收分,以灰筒板瓦作顶,刹座为砖砌蕉叶。
2006年5月25日,修德寺塔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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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沿革:
曲阳之地,中古(新石器时代)至唐尧时属冀州城,虞舜时属并州城。
夏商周,先后属冀州并州城。
春秋,属北燕、鲜虞国。战国,先属中山国,魏灭中山后属魏。赵惠文王三年(前296年),赵攻中山,遂属赵国。
秦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于秦始皇元年(前221年)始置曲阳县,属冀州(今冀县)巨鹿郡(今平乡县西南)所辖。时曲阳县区域西北部含今阜平县东北部。
汉高帝元年(前206年),设恒山郡(今元氏县),曲阳县属之。文帝元年(前179年),因避文帝刘恒名讳,改恒山郡为常山郡,曲阳加“上”字,始称“上曲阳”。因当时巨鹿郡有下曲阳名(今晋州市、藁城区),为与之区别。上曲阳县名,最早见于文字记载为《史记·灌婴列传》。景帝三年(前154年),平定“七国之乱”,常山郡废,上曲阳县仍属中山国。新莽时期,恢复常山郡,改名曰常山亭,上曲阳县属之。西汉时,曲阳县境西北部达繁峙、灵丘、广昌界,东达滱水(今唐河)。东汉时,上曲阳县属冀州中山郡。
三国至晋代,上曲阳属常山郡。东晋时冀州陷于石勒及慕容氏,上曲阳县先后为前燕、前秦之地。
北魏初,属安州中山郡继属定州中山郡。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年),上曲阳县并入新市县,称新市县。宣武帝景明元年(500年),复置上曲阳县,隶属定州中山郡。北齐天宝七年(556年)下曲阳已改为藁城、鼓城二县,上曲阳县去掉“上”字,复称曲阳县,中山郡属之。
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年),曲阳县因盛产石料改名石邑县,次年改名恒阳县。先后属鲜虞郡(今正定县),开皇三年(583年)改属定州,大业三年(607年)改属愽陵郡(今定州),大业九年(613年)又改属高阳郡(今高阳县东)管辖。
唐武德四年(621年),恒阳县属河北道定州;天宝元年(742年),恒阳县属河北道定州愽陵郡;天宝末年“安史之乱”后,定州为藩镇割据势力所据,曲阳属真定;至德二年(757年),复属定州;大历三年(768年),改属洹(泜)州(今行唐县),大历九年(774年)复属定州;元和十五年(820年),因避讳唐穆宗李恒名讳,复将恒阳县改为曲阳县,仍属定州。
北宋,曲阳县属河北西路定州博陵郡,政和三年(1113年)设中山府,曲阳县属之。熙宁九年(1076年),析县境东北部军城入唐县,县境达通天河流域。
金明昌四年(1193年),析曲阳县西北部和行唐县北部境地,划入新置的阜平县。
元太祖十一年(1216年),升曲阳县为恒州,辖灵寿、阜平、行唐、庆都(望都)、唐县、曲阳六县,属中书省中山府。
元太宗十一年(1239年),降为曲阳县,属中书省真定路,至元十二年(1275)改属保定路。
明,曲阳县属直隶京师定州所辖。
清,属直隶布政使司定州直隶州。顺治十六年(1659年),将阜平县东五社并入曲阳县,康熙二十二年(1683)又将原阜平东五社复归阜平县。嘉庆九年间(1804年),定州将支曹村划归曲阳县管辖。
民国元年(1912年),属直隶省定州;
民国二年(1913年),属范阳道;
民国三年(1914年),改属保定道;
民国十七年(1928年),直属河北省;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属河北省第十一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2月3日,属晋察冀边区冀西二专区;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属晋察冀区二专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晋察冀区四专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属山岳区四专区;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属冀晋区三专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5月,属北岳区四专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15日,撒销北岳区,四专区改为察哈尔省建屏专区,曲阳县属之,
同年8月1日,划归河北省定县专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曲阳县仍属定县专区。
1954年4月24日,改属保定专区。
1958年10月1日,曲阳县与定县(今定州市)合并,称定县。
1961年5月20日,析出、恢复曲阳县建制。
1994年底,保定地、市合并,隶属保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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