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拗句只能用在第七句吗? 咸仁 2015,8,2 我们所说的“特拗句”就是王力先生在《诗词格律》中所指“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即: “在五言‘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平平仄平仄’;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七言‘仄仄平平平仄仄’这个句型中,也可以使用另一个格式,就是‘仄仄平平仄平仄’。”(刚刚按 王力先生的这个推理式错误的,是因果倒置的推理。) 王力先生在举例杜甫《月夜》后说:一首诗只有两个句子应该用“平平平仄仄”的,这里都换上了“平平仄平仄”了。紧接着,王力先生另起一行又说:这种特定的平仄格式,习惯上常常用在第七句。(刚刚按 王力先生在“平平仄平仄”的句式上接连犯了两个错误。但我不会因能找到王力许多错误而否认王力先生的伟大。) 于是,有人便甩开前面一段话,只依据后面半句“常常用在第七句”进而得出“只能用在第七句”的结论。 真的是这样吗?否!我仅从《千家诗》中就找到几个实例: 贾至《早朝大明宫》第五句:“剑珮声随玉墀步”; 杜甫《秋兴八首·其五》第三句:“西望瑶池降王母”; 林逋《梅花》第三句:“疏影横斜水清浅”。 我相信,只要花功夫,别处还可以找出许多来,比如杜甫《天末怀李白》第一句:“凉风起天末”等。 既然古人可以在第一、三、五句用,我们为何不能用?既然诗圣可以用,我们为何不可以用? 我认为:用现代话讲,特拗句的出现,是古人在近体诗形成以后,“求正容变”的结果,正是这种变化,才让诗词丰富多彩。本来,写作近体诗就是“戴着镣铐跳舞”,我们不要人为地又多一些限制。(刚刚按 “是古人在近体诗形成以后,‘求正容变’的结果”,此说法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