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方舟特邀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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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方舟特邀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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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 10: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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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结构
指导单位:湛江市教育局、广东岭南诗社、 湛江诗社
主办单位:湛江市第二中学
评委单位:湛江诗社
协办单位:中国教育工会湛江市二中委员会
承办单位:湛江市二中诗社、《诗意湛江》
赞助单位:湛江市鸿业投资有限公司
组委会
总策划:杨耀明
策 划:王骏、沈祁
执行组
组长:孙钢坪,副组长:胡琼德
组员:陈翠、尤立家、肖诗婷等
后勤组
组长:谢春玉
组员:左永健、李峰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湛江市开发区龙平北路2号二中新校区
咨询电话:
执行组:孙钢坪,联系电话:15913566503
胡琼德,联系电话:13726908468
后勤组:谢春玉,联系电话:15119585820
二、截稿日期
2019年7月2日开始,至2019年8月26日截止。如需了解详细资料,可登陆湛江市第二中学官方网站查询(www.gdzjez.com),或微信搜索公众号“诗意湛江”或加微信 jdjy5215 了解详情 。
三、征稿内容
参赛作品应以诗词的形式,以讴歌我国建设成就、展现我国美丽山川景色、颂扬我国杰出人士、诠释历史文化积淀为主要内容,表现中华儿女的英雄气节和奋发图强的时代精神,能突出岭南或者湛江特色更佳。
四、征稿要求
1. 本次活动参赛作品一律要求为格律诗词。包括近体诗(律诗、绝句)、词。其声韵可遵循《平水韵》、《词林正韵》及《中华通韵》。通韵作品应予以注明,但同一作品中新旧韵不得混用。
2.每位参赛选手限投1首作品,来稿须是作者原创作品,未在各类刊物或网站发表过。若有抄袭,将取消评奖资格,抄袭者将承担其相关责任。
3.评委和工作人员一律不允许参赛,若经发现或者举报,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五、评选及奖项设置
组委会秉持公正、公开原则,邀请广东岭南诗社及湛江诗社知名诗家组成大赛评选委员会,对所有作品通过初评、复评、终评等环节,最终评定出获奖作品。
奖项:
特等奖 1 人,奖金3000元、赠岭南书画名家画作一幅。
一等奖 3 人,各奖2000元,各赠岭南书法名家作品一幅。
二等奖 8 人,各奖1000元。
三等奖15人,各奖500元。
优秀奖30人,颁发证书,赠《上善情抒诗词选》一本。
优秀组织奖2个,各奖2000元,各赠岭南书法名家作品一幅。
最佳人气奖1人,奖金1000元,赠岭南书法名家作品一幅。
人气奖 2 人,各奖500元。
注:以上都颁发证书并赠送二中诗集《上善情抒诗词选》,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并赠送给获奖者。
另设评审团奖,对于在评审过程中表现突出的评委、策划等工作人员进行表彰,颁发证书。
提供书画奖品的岭南书画名家有
潘嘉念,知名诗词家、书法家,广东岭南诗社副社长、岭南诗社书画院院长、中华书法家协会原副主席,曾获中国“荷花艺术奖”和“金龙艺术奖·书法一等奖”。
李著豪,中国著名书画家,中华诗词书画交流协会副会长、岭南国画院副院长、岭南篆刻研究院院长、岭南诗社书画院副院长、国家级美术师,国家级(老山界)烈士陵园碑文:“红军长征革命烈士永垂不朽”书写者。
叶植盛,师从赖少其、关山月、黎雄才、王肇民诸先生,现为北京宣和画院副院长、北京宋庄书法院副院长、北京宋庄篆刻院学术委员、中国国家画院范扬工作室画家、王友谊“上元雅集”成员、《丹青》杂志编委、中华诗词学会会员。
曾鉴,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广东省书法院书法创作员,广东省湛江市书法协会常务理事,河南汉家山书法院副院长,广东深圳艺坛书法院特聘书法家。曾获广东省书法最高奖“南雅奖”银奖;入选第二届中国书法最高奖“兰亭奖”。
六、稿件处理
1. 二中诗社对所有获奖作品结集出版。
2. 来稿,组委会享有处置与使用权。凡投稿参赛的均视为认可以上条款,并自觉遵守大赛活动各项规定。
七、大赛模式
本次大赛采用网络投票加评委评选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网络投票
(2019.7.2至2019.8.26)
作者按要求上传姓名(实名制)、电子照片、所属诗社或诗群、联系地址、电话、邮政编码、格律诗词一首。
设置最佳人气奖1名,人气奖2名。
投票按权重20%计入总分。
第二阶段:专家评审
(2019.8.26-2019.9.16)
专家评分按权重80%计入总分。
第三阶段:公布奖项(2019年9月底)
发放奖金、奖品、证书等
八、参赛方式
1.(推荐)长按识别下图二维码,关注本公众号“诗意湛江”,即可自动弹出“按此进入投票”,点击即可进入大赛页面(含详情、推介、奖金、报名等分栏),点击 报名,即可提交个人姓名(实名)、照片、诗词作品等参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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