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平”,该“仄”? 一、简介 诗,从语言应用的角度来看,是需要精炼,更需要精准,否则就没有必要言及于诗“炼字”之重要性——缺乏炼字意识的诗友进步是有限的。以下从出现在不同韵部的多音字,简要说明诗词用字之精准性。
接触并使用《平水韵》的诗友可能都注意到一个现象:有时一个字会出现在两个韵部,如即出现在平声某韵部,又出现在某仄声韵部。对于初学者而言,可能产生一些困惑:一部分诗友用起来很拘谨,拿捏不住;另外一部分诗友则不管不顾,根据自己喜好或者干脆根据该字在诗句里面的位置想当然为“平”,或为“仄”。遇到这样的诗友,某有时善意提醒一句,一般得到的答复往往就是“这个字可平可仄”——同样的错误不断地滚动出现在他的作品里,而浑然不觉。
二、典籍之实例 一个字出现在不同韵部,往往意味着在字意上有所区别,古人对此一般很是在意,都会不厌其烦地注释一笔,以飨读者。下面就以常见字“过”、“治”为例,约略说明区分平仄之意义所在。
过: 1)平声,古禾反,逾也。——《经典释文》 《左传·僖公十六年》:“霣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飞,过宋都。” 唐·孟浩然《宴荣二山池》:“竹引携琴入,花邀载酒过。” 唐·杜甫《奉寄别马巴州》:“独把鱼竿终远去,难随鸟翼一相过。” 唐·李白《宫中行乐词其四》:“后庭朝未入,轻辇夜相过。”
2)去声,古卧反,既逾曰过。——《经典释文》 《礼记·曾子问》:“过时不祭,礼也。” 《左传·隐公元年》:“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 唐·杜甫《送蔡希曾都尉还陇右,因寄高三十五书记》:“身轻一鸟过,枪急万人呼。” 唐·刘禹锡《怀妓其一》:“若向蘼芜山下过,遥将红泪洒穷泉。” 宋·杨万里《郡圃晓步因登披仙阁四首其一》:“也自低头花下过,依前撞落一头花。”
治: 1)平声,音持,理也。——《经典释文》 《尔雅·释天》:“出为治兵,尚威武也。” 宋·方岳《浇花》:“篱落花无赖,春寒手自治。” 宋·陆游《社日小饮》:“世事恰如风过耳,微聋自好不须治。”
2)去声,直吏反,治理成功曰治。——《经典释文》 《书·武城》:“垂拱而天下治。” 《诗·周南·关雎》序:“治世之音安以乐。” 宋·沈继祖《上章帅侍郎》:“料人当要知料己,上策由来当自治。” 宋·张栻《送韩宜州》:“从古安边须自治,人情初不间华戎。”
三、深层之原因 出现以上现象之深层原因,一般而言比较复杂。对于表示行为动作的字词,类似“过”、“治”而言,古人为了区分该动作与时间的关系,只能从读音上进行区别。现代汉语中表示一个动作完成了,很简单,就是在动作之后加一个“……了”,比如,“挂了”、“去了”、“走了”、“休了”等等。古人也有这样表达需要,文法上采取的办法就是改变读音,时间概念相对比较隐晦。
四、后记 如今学诗者,无不奉唐诗为圭臬。《平水韵》虽晚出,然基本上总结了唐诗用韵规则,以此为基础,建议有能力的诗友不妨阅读唐·陆德明所撰《经典释文》一书——此书上承《诗》、《骚》,下启唐音,对于解疑释惑音韵方面的问题非常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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